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59 公司简称:海天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1,7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4,675,2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5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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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我国水资源现状
我国整体水资源较为匮乏,按照国际标准,2022年我国有25个省处于缺水状态(人均水资源<3,000m3),其中轻度缺水(2,000m3≤人均水资源<3,000m3)的7个,中度缺水(1,000m3≤人均水资源<2,000m3)的6个,严重缺水(500m3≤人均水资源<1,000m3)的4个,极度缺水(人均水资源<500m3)的8个。其中,2022年北京、上海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分别仅为108.39m3、133.36m3,同比分别下降61.3%、38.4%,处于极度缺水水平。整体上,我国水资源相对短缺,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5%左右,接近三分之二的城市出现不同程度缺水。同时,我国水资源区域和年际间分布不均,被联合国列为13个贫水国家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近年来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持续保持低位水平,2022年为1,918.18立方米,同比下降8.6%,水资源形势较为严峻。
水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根据国家水利部《2022年中国水资源公报》,2022年,全国用水总量为5,998.2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3%,2020年以来呈现增长趋势。其中,2022年农业用水总量3,781.30亿m3、工业用水总量968.40亿m3、生活用水总量905.70m3,占比分别为63.0%、16.1%、15.1%。农业用水占比最高;工业用水量整体呈现逐年递减,主要由于环境监管趋严,水资源再生及有效利用受到重视;生活用水量整体逐年递增,与城市化进程和居民生活水平提升相关。
(二)水务行业产业链
水务行业是涵盖水处理技术、水资源管理、供水管网和排水系统建设、污水处理、生活供水等方面的综合性行业。上游包括设备制造、工程建设;中游以水务设施运营为主;下游包括相关的企业用户和居民用户。其中,水务设施运营由原水供应、自来水生产、排水、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回收利用等环节构成。
(三)水务项目运营模式
水务运营项目一般由政府招标,对于项目运营、水价等方面有严格的要求,主要采取特许经营的模式,特许经营期通常在25-40年,供水管网和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一般在特许经营服务区域内,因此水务运营具有地域属性及特许经营壁垒。
(四)民营水务行业迎来发展新契机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近十年来,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改善公共服务、拉动有效投资的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2023年11月8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标志着我国PPP发展将进入新阶段。
新机制要求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新机制的实施一方将为民营企业深度参与水务行业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也将更好激发民营企业参与水务行业建设的热情,民营水务行业将迎来大发展的新契机。
(五)利好政策陆续出台
水务行业作为城市基础设施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正常运转、经济稳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2023年以来,水务及水治理政策密集发布,旨在优化供水布局,补充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提升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合理回报机制等。
2023年1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合理选择污水收集处理模式,高质量推进厂网建设。到2035年,基本实现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全覆盖和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
2023年4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16部门发布《四川省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到2025年,四川省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优良,70%以上国控断面水质达到II类,干流水质稳定保持II类,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重要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2023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提出:(1)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增强流域间、区域间水资源调配能力和城乡供水保障能力;(2)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强化水资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保障水平;(3)加快水网供水价格改革,创新完善公益性与经营性供水相结合的价格形成机制。
公司是以供水业务及污水处理业务为主营业务的综合环境服务运营商。公司秉持“海天水务,为民服务”的理念,以“三做到”为工作准则,深耕供排水和资源循环利用业务,致力于打造中国的海天。公司经过多年的稳步发展,已在全国范围拥有子公司40余家,发展成为西南地区环保水务行业民营龙头企业。
(一)供水业务
公司供水业务包括向特许经营区域内的居民、非居民提供供水和管道及户表安装服务。公司下属供水子公司在政府特许的供水区域内,为用户安装供水设施并供应自来水。自来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公司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并接受第三方成本监审,在履行价格审定、听证等程序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执行。业务模式主要包括TOO和BOT模式。
(二)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污水处理子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区域内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在提供充分、连续和合格污水处理服务的条件下,地方政府或其指定的单位作为唯一的购买方,向污水处理子公司采购污水处理服务。污水处理子公司分布在四川、河南、新疆、云南等地,业务模式主要包括BOT、TOT、ROT、PPP及委托运营等。
特许经营期内,污水处理厂根据技术改造、能源、原材料、劳动力成本等变动以及由于政策法规的变更影响等因素,评估其对污水处理成本的影响,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污水处理子公司可在约定条件达到时,向地方政府申请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经第三方审批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三)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2023年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海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80%股份,进一步夯实在重点区位的优质固废项目布局,提升公司在固废领域的竞争力。公司积极围绕“垃圾焚烧发电+固废危废处置”主体业务进行布局,以传统水务处理为基础,继续迈出多元发展的战略步伐。通过与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充分发挥集团化优势及区域优势。实现水务板块和固废板块协同作战,快速开拓新业务成长空间,努力成为中国乃至全球环保领域和清洁能源的重要参与者。
(四)工程建设业务
公司工程施工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龙元建设具体开展,主要为公司子公司的供排水设施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包括工程总承包和专业分包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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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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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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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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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79,322.37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62.79%;实现供水业务收入39,256.62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31.08%;实现工程及其他业务收入7,744.29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6.1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982,875.1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1,616,508.8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1,7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4,675,200.00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51.5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