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光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光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2024年3月5日至 2024 年3月19日,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国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分别为16.48元/股、16.33元/股,具体说明详见本“特别提示‘2’”)。若在未来触发“国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届时根据《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国光转债”。
2、公司因实施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2024年3月18日起,转股价格由12.68元/股调整为12.56元/股,相应地,在2024年3月5日至 2024 年3月19日的10个交易日内,有8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国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16.48元/股),有2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国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6.33元/股) ,合计10个交易日不低于“国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32,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0﹞732号)文同意,公司3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9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国光转债”,债券代码“12812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1年2月1日至2026年7月26日。
(四)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70元/股。
(五)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因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国光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4日起由13.70元/股调整为13.4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国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因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国光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9月9日起由13.48元/股调整为13.4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国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因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国光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27日起由13.49元/股调整为13.17元/股,并对此前的转股价格进行补充调整、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国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因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国光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9日起由13.17元/股调整为12.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国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因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国光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6日起由12.97元/股调整为12.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国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因实施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国光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月31日起由12.98元/股调整为12.6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国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因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344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股份 7,587,000 股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国光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8日起由12.68元/股调整为12.5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国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国光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能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9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即16.48元/股、16.33元/股,有关说明详见本公告“特别提示‘2’”)。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若在未来触发“国光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国光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