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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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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4-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4-032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9:15至2024年3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白银城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郴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1,066,935,1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64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62,830,8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49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4,104,2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人,代表股份217,022,5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06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12,918,2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911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人,代表股份4,104,2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2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郴华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所表决提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2024年3月4日、3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相关内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光梅女士、郭庆锋先生、康如龙先生、荣起先生、石启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李光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4,730,075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4,817,4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3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李光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郭庆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3,929,973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4,017,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52%。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郭庆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康如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3,909,971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5%。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3,997,3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60%。

康如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荣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3,837,970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3,925,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2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荣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石启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3,825,470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3,912,8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7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石启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刘兴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3,929,971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4,017,3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53%。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刘兴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3,899,972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3,987,3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14%。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刘端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4,057,971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4,145,3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42%。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王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吕英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3,579,972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3,667,3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54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吕英翔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陈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3,635,371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0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3,722,7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795%。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陈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6,217,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8%;反对717,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6,305,3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5%;反对717,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1,066,561,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0%;反对37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6,648,7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8%;反对37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6,557,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6%;反对37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0%;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6,644,8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0%;反对37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2%;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七)审议《关于拟与湖南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开展黄金销售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369,3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6%;反对717,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6,305,3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5%;反对717,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中明、傅怡堃;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4-033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4年3月19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李光梅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提议,选举李光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提议,选举郭庆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提名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七人组成,分别是李光梅女士、郭庆锋先生、康如龙先生、荣起先生、石启富先生、赵雄飞先生、王辉先生。公司董事长李光梅女士任主任委员。本届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分别是刘端女士、郭庆锋先生和王辉先生,刘端女士任主任委员。本届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分别是刘兴树先生、康如龙先生和刘端女士,刘兴树先生任主任委员。本届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分别是王辉先生、李光梅女士和刘兴树先生,其中王辉先生任主任委员。本届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康如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袁志勇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袁志勇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5-2659859;

传真:0735-2659812;

电子邮箱:yzyjgyy@163.com

邮编:423038

联系地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白银城

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雷蕾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七、《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袁志勇先生、扶建新先生、张圣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八、《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袁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袁剑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5-2659859;

传真:0735-2659812;

电子邮箱:yuanjianwin@163.com

邮编:423038

联系地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白银城

九、《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原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4-034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时,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1、非独立董事:李光梅女士(董事长)、郭庆锋先生(副董事长)、康如龙先生、荣起先生、石启富先生、赵雄飞先生

2、独立董事:刘兴树先生、刘端女士(会计专业人士)、王辉先生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二、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吕英翔先生、陈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和投票表决,同意选举邓厚善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吕英翔先生、陈念先生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邓厚善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202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具体名单如下:

1、总经理:康如龙先生

2、董事会秘书:袁志勇先生

3、财务负责人:雷蕾女士

4、副总经理:袁志勇先生、扶建新先生、张圣南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袁剑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五、部分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潘郴华先生、何克非先生、汤建先生、曹露莎女士、卫建国先生、黄健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离任后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雷蕾女士、扶建新先生、龙建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雷蕾女士、扶建新先生仍在公司任职,龙建军先生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罗吉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离任后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潘郴华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尽责,带领公司实现了复工复产,主要产品产量和产值都实现了大幅增长,公司对潘郴华先生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何克非先生、汤建先生、曹露莎女士、卫建国先生、黄健柏先生、罗吉松先生、龙建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1、李光梅,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任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钨品厂副厂长;2007年4月至2009年9月任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钨品厂厂长;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任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部长;2010年5月至2012年10月任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综合办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2010年6月);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任湖南鼎堃贵金属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任湖南鼎堃贵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9年1月任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迪项目筹建负责人;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锑都环保项目总协调;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任湖南黄金集团市场协调部部长;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协调部副部长;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协调部部长;2022年8月至2024年2月29日任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经营部部长。

李光梅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光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2、郭庆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9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1998年11月至2000年7月任郴州市桂东县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专管员;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任郴州市桂东县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副分局长;2003年7月至2004年11月任郴州市桂东县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分局长;2004年11月至2009年3月任郴州市永兴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2009年3月至2011年7月任郴州市安仁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郴州市桂阳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嘉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任嘉禾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任嘉禾县委常委;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任嘉禾县委常委,嘉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嘉禾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嘉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21年12月至2024年2月28日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4年2月29日至今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郭庆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是公司原控股股东之母公司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郭庆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3、康如龙,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2013年7月至2016年8月任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其间: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由湖南黄金集团选派到平江县长寿镇凤田村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任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机关第一分工会主席 (2016年11月),综合办公室主任(2016年12月);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综合办主任、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任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综合办主任、选厂厂长兼支部书记,公司工会副主席(2018年9月);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纪委副书记、综合办主任;2019年11月至2021年4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兼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2020年10月);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党支部书记(2022年3月)、副主任,兼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2022年7月至2022年8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兼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综合部部长;2022年12月至2024年2月29日任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综合部部长,兼湖南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康如龙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康如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4、荣起,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资产经营二部、业务拓展四部一级业务员;2012年2月至2014年1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业务拓展四部、业务审核部(业务管理部)业务副主管;(其中2011年12月至2012年7月借调公司总部投资投行部;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在交流至公司总部投资投行部工作);2014年2月至2019年1月历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业务审核部(业务管理部)、业务六部、投资投行部业务主管;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资产经营四部(投资投行部)业务主管;2019年3月至2022年2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资产经营四部(投资投行部)副高级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资产保全二部副高级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荣起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荣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5、石启富,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 大学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1990年6月至1990年8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国债服务部干部;1990年8月至1992年1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干部(期间:1991年1月至1992年1月随财政厅社教工作队到张家界扶贫;1992年1月至1992年7月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一部副科级);1992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张家界兰苑山庄副总经理、总经理;1994年12月至1998年12月任张家界武陵国际大酒店 总经理;1998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一部经理;2002年5月至2006年1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管理一部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7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9年1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09年1月至2016年7月任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任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5至今任财信(郴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石启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是公司股东财信(郴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石启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6、赵雄飞,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7年1月至2009年6月任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发展部部长;2009年6月至2011年5月任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2011年5月至2014年1月任新邵辰鑫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任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90工区党支部书记、区长;2015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湖南辰州矿业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任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赵雄飞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在公司子公司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赵雄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1、刘兴树,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先后于湖南师大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求学,获得悉尼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现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授,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民商法实证问题。系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师资库成员。现任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会长、湖南省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发表民商法方面论文40余篇,主持各类研究课题6项,出版专著六部。一直担任长沙仲裁委仲裁员、兼职律师,曾兼任湖南师大法务办主任、郴电国际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兴树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兴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2、刘端,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4月生,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讲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副教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副教授、系副主任。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系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刘端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3、王辉,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株洲冶炼厂有色金属研究所副所长、所长、技术中心主任兼书记等职务,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顾问。

王辉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1、吕英翔,男,中国籍,无境外永居留权,1989年生,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工程师。2012年10至2013年9月在广州华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从事设计工作;2013年9月至2014年11月任深圳市现代城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12月至2018年11月在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先后从 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和副部长;2018年11月至2019年12 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划经营管理部副部长;2019年12月至2022年10月先后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郴州市郴投航凯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先后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郴州市郴投航凯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郴州市郴投集智文化旅游运营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3年10月至2023 年11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郴州市郴投航凯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郴州市郴投集智文化旅游运营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3年11月至今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郴州市郴投集智文化旅游运营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吕英翔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吕英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2、陈念,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5月生,本科学历。现任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党支部书记、董事会秘书、党群综合部主任。2007年9月至2009年8月任湖南东港锑品有限公司采购员;2009年8月至2010年5月任湖南东港锑品有限公司综合办秘书;2010年5月至2011年12月任湖南东港锑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1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湖南东港锑品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湖南东港锑品有限公司副经理;2016年12月至2022年4月任湖南黄金集团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部纪检委员、党群部部长、综合办主任兼任工会副主席;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任宝山矿业投资发展办公室主任;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任宝山矿业机关综合党支部书记、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投资发展办公室主任;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任宝山矿业董事会秘书、机关综合党支部书记、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投资发展办公室主任;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任宝山矿业董事会秘书、党群综合部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兼投资发展办公室主任;2023年3月至今任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党支部书记、董事会秘书、党群综合部主任。

陈念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子公司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任机关党支部书记、董事会秘书、党群综合部主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3、邓厚善,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律职业资格证,现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在湖南省司法学校(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1998年8月至2002年9月,在永兴县司法局所属县律师事务所工作;2002年9月至2004年12月,在湖南楚君律师事务所工作,任实习律师、执业律师;2005年1月至2016年9月,在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工作,任科员、法规股股长;2016年9月至今,在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法务专员、法务部副部长、法务部部长。

邓厚善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邓厚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袁志勇,男,中国籍,无境外永居留权,1971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8月至1994年11月先后在郴州市电力公司从事线路检修、变电运行、用电管理等工作;1994年11月至2000年1月任郴州市电力公司用电管理科副科长;2000年1月至2004年7月任郴电国际郴州分公司用电管理科科长、支部书记;2004年7月至2007年6月任郴电国际国际合作部经理;2007年7月至2011年2月任郴电国际董事会秘书;2011年2月至2014年8月任郴电国际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郴电国际董事、董事会秘书;2020年6月至12月任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圣达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圣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袁志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袁志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雷蕾,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生,本科学历。1997年2月至1999年1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北湖区支行北街所所长;1999年12月至2001年12月在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北湖区支行信贷科工作;2001年12月至2004年1月在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工作;2004年1月至2010年4月为自由职业;2010年5月至2011年10月在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工作;2011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副部长;2013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部长;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2年10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0月至2022年10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部长;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9年11月至今任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2020年11月至2024年2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18日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雷蕾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雷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3、扶建新,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大专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4年6月至2006年3月任郴汽集团汽车贸易服务中心IT技术员;2006年3月至2008年5月任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办公室IT管理员、宣传员,2008年5月至2012年4月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经理管理员、副主任;2012年5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6年7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9年7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任公司职工监事;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工会主席。

扶建新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扶建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4、张圣南,男,中国籍,无境外永居留权,1972年8月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化工工程师,重金属冶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中共党员,湖南省十届科协代表,郴州市四届和五届科协委员、常委。1992年8月至1996年6月就读于中南大学;1996年8月至2004年12月,在郴州市精细化工总厂先后任车间副主任、主任、支部书记、生产副厂长、生产副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06年5月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2006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任技术环保部部长、2009年4月至2011年12月任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公司生产环保部部长,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总裁助理兼总工办主任,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副总裁兼生产管理部总监。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圣南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圣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5、袁剑,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2007年至2012年任广西大兴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员,2012年8月至2019年12月先后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业务员、证券部副部长,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袁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袁剑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4-035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原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机构设置如下:党群综合部、纪检/审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证券法务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原料部、销售部、富氧熔炼厂、铅铜电解厂、稀贵回收厂、贵金属精炼厂、能源动力厂、质检中心、采购中心。

本次组织机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4-036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3月19日下午17:00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人。

会议由吕英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吕英翔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吕英翔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