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4版)
巨石成都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133,990.07440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杰;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巨石成都资产总额为577,797.7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60,767.4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17,030.24万元人民币,2023年营业收入154,392.8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27.82%。
4、巨石淮安
巨石淮安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沈林;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巨石淮安资产总额为229,280.0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79,268.3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0,011.66万元人民币,2023年营业收入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8.19%。
5、巨石新能源
巨石新能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曹国荣;主要经营:清洁能源领域相关投资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巨石新能源资产总额为41,934.9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0,777.8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1,157.10万元人民币,2023年营业收入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25.70%。
6、巨石美国股份
巨石美国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美国南卡罗来纳州里奇兰县;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杨国明;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巨石美国股份资产总额为281,125.3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40,734.4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0,390.85万元人民币,2023年营业收入87,423.3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0.06%。
7、巨石美国
巨石美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美国南卡罗来纳州里奇兰县;注册资本128.4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张文超;主要经营:玻璃纤维纱及其制品销售以及玻纤生产相关机械设备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巨石美国资产总额为44,128.1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9,403.6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724.54万元人民币,2023年营业收入145,470.3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6.63%。
8、巨石埃及
巨石埃及为巨石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埃及苏伊士省埃中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注册资本:16,2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张文超;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巨石埃及资产总额为633,005.0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00,202.0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32,803.00万元人民币,2023年营业收入151,979.0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7.42%。
9、巨石香港
巨石香港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中国香港;注册资本6,9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丁成车;主要经营:玻璃纤维纱及其制品销售以及玻纤生产相关机械设备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巨石香港资产总额为184,740.3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0,470.4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4,269.85万元人民币,2023年营业收入113,403.4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3.56%。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各子公司2024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可以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资源,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2024年预计对外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82.50亿元(全部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50%。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1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建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协议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本次公司拟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续签协议。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建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2、鉴于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建材财务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2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陶铮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4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642X5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5825亿元,占比58.33%;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4175亿元,占比41.67%。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建材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363,101.15万元,负债总额3,081,583.5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81,517.5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5,014.08万元,净利润4,632.98万元,2023年底吸收存款余额3,055,250.88万元,贷款余额1,882,249.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建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具体包括:
1、存款服务
2024年,公司于中建材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 (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
2、综合授信服务
2024年,中建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
3、结算服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中建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1、存款服务
中建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低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协议中中国一般商业银行主要指有关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与公司均有合作)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协议中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特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与公司均有合作)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也不低于同期中建材财务公司支付予中国建材集团除公司之外的其他成员公司同类存款的利率。
2、综合授信服务
中建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类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亦不高于同期中建材财务公司向中国建材集团除公司之外的其他成员公司就同类贷款提供的利率。
3、结算服务
中建材财务公司根据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中建材财务公司免收代理结算手续费。
4、其他金融服务
中建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生效:协议于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经中建材财务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二)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至公司董事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三)协议主要内容:
除上述内容外,协议其它要点如下:
1、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协议。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中建材财务公司亦有权自主选择向除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金融服务。
2、中建材财务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中建材财务公司将于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中建材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可能影响中建材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3)中建材财务公司股东对中建材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4)中建材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5)中建材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6)中建材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7)中建材财务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进行整顿;
(8)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建材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以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开展业务,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拓宽理财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能为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及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认为,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8日,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常张利、蔡国斌、刘燕、倪金瑞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中建材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讨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13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出售贵金属资产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截至本公告发布前十二个月,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累计完成出售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用铑粉或铂铑合金交易金额103,598.9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质量,截至本公告发布前十二个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已累计完成出售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用铑粉或铂铑合金交易金额103,598.90万元,实现利润74,656.21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时,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时(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将继续择机出售铑粉或铂铑合金,出于审慎性原则,上述出售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贵金属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根据贵金属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出售铑粉或铂铑合金,出售价格以现货交易市场公开报价为参考,可以现货交易市场公开报价为基准向下浮动20%,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且预计产生的收益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1、交易对方一
(1)企业名称:上海誉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镇康桥东路1号1号楼3层
(4)法定代表人:黄彩香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08年7月29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对方二
(1)企业名称:成都荣锦天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4栋21楼7号
(4)法定代表人:裴芸志
(5)注册资本:3,030.5万元
(6)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8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淬火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金属矿石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交易对方三
(1)企业名称:湖南百德金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舂陵江镇高新区有色科技产业园
(4)法定代表人:曹火炬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21年10月9日
(7)经营范围:炼铁;其他贵金属、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其他稀有金属的冶炼;金属及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制品、煤炭及制品的批发;再生物资回收与五金产品的批发;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零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交易对方四
(1)企业名称:英特派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新坝村
(4)法定代表人:尹克勤
(5)注册资本:18,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01年11月2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贵金属冶炼;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品牌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交易对方五
(1)企业名称:上海铂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注册地:上海市奉贤区
(4)法定代表人:吴圣薇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20年10月19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六
(1)企业名称:诚通贵金属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
(4)法定代表人:郭玉军
(5)注册资本:14,142.554万(元)
(6)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2日
(7)经营范围:销售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金属材料、黄金制品、珠宝首饰、工艺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金属制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贸易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委托加工金属材料、贵金属、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金属工艺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四)上述交易对方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名称:铑粉或铂铑合金
2、交易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情况说明
交易标的为公司合法持有,权属清晰且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交易标的加工成漏板后,可用于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设备中,由于漏板加工技术工艺改进,漏板中的铑成分逐渐降低,拟出售部分闲置铑粉或铂铑合金。
5、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交易定价合理。本次出售部分贵金属资产形成的收益最终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协商一致,按照市场原则签订的《成交确认书一一贵金属账户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1、卖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买方:上海誉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成都荣锦天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湖南百德金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英特派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铂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诚通贵金属有限公司
3、本公告发布前十二个月累计已经完成销售金额:103,598.90万元人民币。
4、发货方式:买方自提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的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盘活资产,进一步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促进玻纤业务的持续发展并稳步提升盈利能力,可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15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相关条款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
基于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顺序相应调整。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16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
基于上述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顺序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本次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17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配套制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原制度废止。
同时,为规范运作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同步制定《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本《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1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要求,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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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2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需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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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他条款顺序相应调整,除上述条款外,《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2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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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条款顺序相应调整。除上述条款外,《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26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要求,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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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3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在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裴鸿雁主持,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本人出席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33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发行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期间内,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包括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内的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
近日,公司发行了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18日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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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