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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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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核心竞争力风险、经营风险及行业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1、创新药研发面临不确定性以及较大市场竞争的风险

创新药研发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成功率低的特点,从立项到新药获批上市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注册上市和售后监督等诸多复杂环节,每一环节都有可能面临失败风险。另外,考虑到药物研发风险以及未来产品上市面临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无法有效利用自身的研发技术经验、规模化生产优势或终端销售覆盖能力,则可能导致在研产品无法在同靶点产品中抢先获批上市,相关产品将面临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环境,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成长性与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公司需持续进行创新药研发,以保证公司不断有新产品推向临床进而推向市场。但公司无法保证可以持续地找到有商业价值的适应症,公司筛选出的潜在产品有可能因为有效性不足等原因而没有进一步开发的潜力。若公司无法持续的研发有商业潜力的新产品,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2、研发投入增多,核心产品销量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

鉴于公司研发项目进程不断深化及对未来抗体药物研发领域的前瞻性布局,研发项目前期投入增大,在研项目随其研发阶段所需而研发投入增多,预计公司未来将继续产生较大量的研发费用,如研发费用大于商业化产品产生的利润,将导致公司亏损。

3、集采所带来的收入增长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益赛普以127元/支价格作为拟备选产品中标广东集采联盟,从医保政策层面来看,药品集采覆盖面将持续扩大,这将对益赛普销售收入增长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16,785,793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0,839,289.65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47%。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三生国健是中国第一批专注于抗体药物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同时具备自主研发、产业化及商业化能力。公司以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为主要研发方向,为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领域提供高品质、安全有效的临床解决方案。公司秉承“珍爱生命、关注生存、创造生活”的理念,致力于成为一家惠及中国、面向全球的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公司,实现“让创新抗体药触手可及”的企业愿景。公司作为专注于抗体药物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拥有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免疫与炎症全国终点实验室,公司核心技术覆盖抗体药物研发全流程。公司前瞻性构建了创新型抗体药物的多个技术平台,具备从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中试工艺开发、质量研究、临床研究至产业化的体系化创新能力。

2、主要产品

(1)已上市产品情况:

益赛普(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

益赛普已在国内上市近20年,相较于其他同类产品,益赛普的药物疗效与安全性在国内市场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临床验证与认可,在临床运用中已具备较强的品牌效应。除产品特性以外,公司拥有专业的营销团队与完整的销售体系,通过多年对益赛普的学术推广及销售经验的积累与沉淀,在国内终端销售的覆盖方面收获了良好的成果。

2023年,通过开展上市后临床研究以及学术推广,积极宣传慢病长治观念,以突出益赛普在疗效及安全性方面的优势。通过乡村振兴项目进行渠道下沉,覆盖人口基数较大的地市和县级市场,并提高人均效率。益赛普预充针剂型的上市,极大提高患者用药的便利性,整体提升益赛普的市场竞争力。益赛普在2023年度实现国内销售收入5.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50%。

益赛普在2023年度参与广东联盟集采,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从医保政策层面来看,药品集采覆盖面将持续扩大,医保局将从“填空”和“补缺”两个维度扩大集采覆盖范围,鼓励对已有省份集采、价格竞争充分的品种开展带量价格联动,这将对益赛普2024年度的销售收入构成较大挑战。2024年益赛普将积极拥抱集采,进一步推广早期生物治疗长远获益的观念,促进使用时机的提前;持续推进市场中度下沉策略,大力发展、培养中青年医师,加强益赛普基层科室覆盖,提升重点三四线城市风湿免疫生物制剂使用观念和市场成长,同时积极拓展益赛普在中医等多科室多领域的应用。

赛普汀(注射用伊尼妥单抗)

赛普汀于2020年6月正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2020年12月底,赛普汀通过了医保谈判,首次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上市以来,已被纳入多项诊疗指南和专家共识:根据《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OSO)乳腺癌诊疗指南》,伊尼妥单抗(赛普汀)作为晚期乳腺癌患者全程抗HER2治疗的基础药物。

2023年度,随着赛普汀在临床应用的增加,赛普汀的治疗价值被越来越多的医生和患者认可,产品认可度提高带来销售增量;医院准入工作持续推进,更多终端实现药品可及;同时由于疗效优秀,给患者带来持续获益,患者用药周期增加,上述因素带动赛普汀的销售收入同比增加41.80%。

2024年度公司将通过进一步丰富产品循证医学证据,拓展产品使用的宽度、持续深挖存量市场和新终端的准入工作等方式持续推动赛普汀的销售增长。

健尼哌(重组抗CD2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公司自主研发的健尼哌于2019年10月上市。该产品可用于预防肾移植引起的急性排斥反应,可与常规免疫抑制方案联用,能显著提高移植器官存活率,改善患者生存质量。健尼哌是目前国内唯一获批上市的人源化抗CD25单抗,在国内已上市产品中主要的竞争产品为诺华的舒莱?。就产品特性而言,健尼哌作为人源化抗CD25单抗,免疫原性更低且安全性更高。

在市场部等各部门的协同支持下,公司逐步加大健尼哌在临床应用方面的学术推广,满足相关患者的临床用药需求,推进对全国各地医院的销售覆盖。2023年度健尼哌收入同比增长59.38%。

(2)在研产品情况

2023年,公司核心自免项目顺利推进,大部分项目提前达成全年临床进展目标(2023年度主要项目详细临床进展请见下文),当前公司自免项目的临床进展均处于同类国内产品前列,公司将持续加快临床进度,力争实现公司所有自免管线产品国内第一梯队上市的目标。

2023年度公司1个新产品益赛普预充针获批上市,共取得7个临床批件,分别是: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608”)治疗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炎和强制性脊柱炎、抗白介素4受体 alpha(IL-4Rα)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药物(“611”)儿童和青少年特应性皮炎、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COPD、抗IL-33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21”)的中国和美国COPD的临床批件。

公司秉承聚焦创新、临床增益、合理布局、精准研发的药物研发的原则,通过产品管线的临床需求特点,按照临床价值进行资源分配,均衡公司长、中、短管线布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研发管线中共开展14个自免项目(较去年同期增加8个临床新项目),其中包括4个临床III期项目,6个临床II期项目,2个临床I期项目,2个临床项目处于IND获批阶段。

公司处于临床阶段产品主要开发的适应症和研发进展如下:

1重组人 II 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301S”)

301S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益赛普新剂型品种,预计将成为国内药企重组人 II 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产品中的首个预充式剂型。

特点:疗效和安全性已得到临床验证,同时可以方便患者带回家中自己注射或在社区医疗单位注射,有利于扩大患者覆盖,使更多患者提高药物使用的依从性、延长用药周期。

2023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已获批上市。

2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608”)

608 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瞄准 IL-17A 靶点的药物,针对斑块状银屑病,已被列入国家48个急需用药目录,国内企业尚无此类药物上市,具有巨大的临床需求。

特点:608与诺华制药的司库奇尤单抗(Secukinumab,即Cosentyx)和美国礼来公司的Ixekizumab(即Taltz)为相同靶点的同类药物,但为全新的氨基酸序列,在体外和体内动物模型中显示出和同靶点抗体Cosentyx和Taltz相当的生物活性。

在中重度银屑病患者中开展的III期临床研究 结果提示已经达到主要终点和关键的次要终点,其他各项次要疗效终点均显著优效于安慰剂组。

2023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 Q2完成在中重度银屑病患者的临床III期研究的所有受试者入组;

● Q4在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III期临床研究达到主要终点和关键次要终点;

● Q4取得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炎及强直性脊柱炎两个新适应症均获得CDE发布的IND批件。

2024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

● 完成中重度银屑病患者的适应症的NDA申请;

● 完成在强直性脊柱炎II期临床研究的入组。

3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0”)

IL-5是重度嗜酸粒细胞性哮喘的成熟靶点,针对18岁及以上重度嗜酸性粒细胞性哮喘维持治疗的附加治疗,具有全新的抗体可变区序列,目前尚无相同靶点抗体药物在国内上市。

特点:①610工艺稳定、产品质量可控、制剂稳定,在各项毒理学研究中均未发现明显的毒性反应,安全性好;②除重度嗜酸粒细胞哮喘以外,610项目的潜在适应症还包括高嗜酸性粒细胞综合症、变应性肉芽肿性血管炎、嗜酸性食管炎等,未来可择机启动增加适应症程序,覆盖更多患者;③与已在美国和欧盟上市的葛兰素史克的Mepolizumab(即Nucala?)和梯瓦制药的 Reslizumab(即Cinqaero?)在体外细胞水平和动物模型体内活性的表现相当,且对心血管、神经和呼吸系统安全性良好;④临床方面: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半衰期长(平均半衰期长达20-23d),PK特征与美泊利单抗比较类似。

在已完成的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患者中II期临床研究结果提示:610两个剂量组给药(100mg Q4W及300mg Q4W)在肺功能改善方面,均显示明显的优于安慰剂组,与同靶点其他产品相比,610试验药物组在改善肺功能指标FEV1方面,较安慰剂组的疗效差值,呈现出更好的应答趋势,同时610对其他疗效指标,如ACQ和SGRQ的改善也较安慰剂组更明显整体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

2023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 Q3(2023-07)完成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患者的临床II期研究入组;

● Q4在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患者的临床II期研究达到临床主要终点。

2024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

● 启动在重度嗜酸性粒细胞的III期临床研究的入组。

4抗白介素4受体alpha(IL-4Rα)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药物(“611”)

611产品是三生国健自主研发设计、筛选并人源化的抗IL-4Rα单克隆抗体,具有全新的氨基酸序列。611能够通过特异性的结合IL-4Rα,阻断IL-4和IL-13的信号传导达到缓解特应性皮炎等疾病的作用。

特点:①针对中到重度特应性皮炎及哮喘的治疗,具有全新的抗体可变区序列,对抗原靶点的亲和力较高。②在体外细胞实验中显示出和已上市同靶点抗体Dupixent(dupilumab,Regeneron/Sanofi)相当的生物活性。

对中重度特应性皮炎的患者II期临床研究数据分析结果显示:接受611 600mg+300mg Q2W和600mg+300mgQ4W给药后,EASI较基线改善75%和IGA 0/1且下降≥2分的疗效应答确切,起效迅速,疗效持续;611两个给药剂量组,在EASI-75和IGA0/1下降 ≥2分应答上均明显优于安慰剂,且有统计学意义;其他疗效指标,如EASI-50、EASI-90、AD受累BSA(体表面积)、NRS(瘙痒)较基线改变方面均较安慰剂组有明显改善;安全性和耐受性均良好,未见预期的不良事件。

2023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 Q1完成了在中重度特异性皮炎患者的II期临床研究的所有受试者入组;

● Q2获得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的CDE的IND批件,并且在Q4(2023-12)完成了在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II期临床研究的所有受试者的入组;

● Q3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临床II期研究达到主要终点;

● Q3获得了在慢性阻塞性肺气肿(COPD)患者的IND批件,并且在Q4季度启动了在COPD的2期临床研究的首例患者入组;

● Q4获得了儿童及青少年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适应症的CDE的IND批件。

2024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

● 完成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的临床III期研究的所有受试者入组;

● 完成COPD适应症II期的部分受试者入组;

● 完成青少年中重度特应性皮炎II期所有受试者入组;

● 获得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II期临床研究的主要终点。

5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

特点:①613是一个全新的抗IL-1β抗体,该抗体具有全新的可变区序列,与目前已上市的同靶点产品Canakinumab和Gevokizumab具有完全不同的结合表位。②目前国内尚无自主针对IL-1β的单克隆抗体上市,考虑到我国人口基数大及在肿瘤、心血管等中的潜在应用,此类药物需求量巨大。因此,新型的、自主研发的、针对IL-1β的单克隆抗体,是目前临床中未被满足的迫切需求。

已完成的在中国急性痛风患者的II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SSGJ-613在急性痛风性关节炎疼痛缓解和预防复发方面疗效确切,表现出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大部分与试验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均为1~2级(CTCAE 5.0)。与同靶点IL-1β单抗药物相比,未发现新的安全性信号。

2023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 Q1完成了急性痛风性关节炎的II期临床研究的所有受试者入组;

● Q3在急性痛风性关节炎的II期临床研究达到主要终点。

● Q3完成了痛风性关节炎间歇期的IND提交;

2024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

● Q1季度获得在预防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适应症的CDE批件(已取得);

● 完成在痛风性关节炎间歇期的II期临床研究入组;

● 完成在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患者的临床III期所有受试者入组;

6抗IL-33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21”)

621是一个全新的抗IL-33单克隆抗体,该抗体具有全新的可变区序列。目前国内尚无自主针对IL-33的单克隆抗体上市。

621能够特异性作用于IL-33,从而阻断信号传导,抑制下游反应的产生。IL-33的功能与黏膜紧密相关。IL-33作为炎症反应的启动子可以激活巨噬细胞、自然杀伤细胞、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等免疫细胞,并刺激支气管和肺泡上皮细胞、血管内皮细胞产生IL-5、IL-13、IL-6和 IL-8等细胞因子,起到放大炎症反应的作用。可见,621的作用机制与目标适应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病理机制非常匹配。

COPD适应症在国内存在较大的患者基数,因患者通常病情复杂,治疗需求高,需要给临床带去更多的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案。

2023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 获得在COPD患者临床研究的FDA的IND批件;

● 获得中国在COPD患者的临床研究的IND申请批件。

2024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

● 考虑到公司整体研究资源的更有效分配,优先开展611项目COPD适应症的临床研究。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独立完整的产品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体系。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具体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平台涵盖从基础研发、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到新药注册上市的药物开发全过程,主要系根据抗体药物行业的国内外发展动向及趋势,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对行业热点领域产品进行创新性研究开发。公司对研发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度,其最高决策机构为药品研发管理委员会,并具体由项目管理及对外合作部辅助药品研发管理委员会进行日常的项目化管理工作。通过内部市场信息沟通会、学术研究、与相关领域专家交流、临床走访等主要方式,公司首先对药物靶点作用机制与疾病发病机理进行相关性研究,通过早期研发的药物分子发现、成药性评估、临床治疗优势、市场发展前景等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估,再由核心技术部门提出项目立项申请,药品研发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及批准。对于通过审核批准立项的研发项目,由项目管理及对外合作部牵头,与包括早期研究、工艺开发、质量研究、药理毒理和药代研究、临床研究和产业化在内的各技术平台的技术骨干组成项目核心团队,进一步制定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完成项目的实施、验收与总结。

2、采购模式

公司下设采购部,负责采购各类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物资、工程类的采购,其中物资类主要包括日常经营所需的原辅料、试剂、耗材、包装物等。公司结合GMP管理要求制定了包括采购管理、采购标准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对采购业务流程、供应商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整体而言,从采购管理模式看,公司采购部门直接负责物资类和工程类的采购工作,由需求部门负责服务类的采购工作,同时由采购负责人进行审核确认;从技术运用看,公司采用订货点模式,即通过计算合理储备量、供货周期、检验周期等来确定补货点并结合当月生产需求编制预算,再通过执行预算进行订货和补货;从采购实践看,公司综合运用比价和招标的采购模式,即当预估采购额超过一定额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包括供求关系、需求时间、综合成本等)进行比价或招标。

3、生产模式

目前,公司生产基地位于上海,配有生产、物流仓储、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工程与设备维护等部门,其中生产部门负责上市及在研产品的生产和生产技术支持等职责;质量部门包括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主要负责公司生产相关的产品检验和质量管理工作。公司建立了符合GMP管理规范的生产质量体系,并已制定了产品与生产管理、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以及产品批审核和放行、偏差处理标准、成品发运管理及成品冷库等标准操作规范。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销售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并根据不同产品、剂型、规格列出各生产车间全年生产的批次总数、总产量及分月度的产量等内容,按照生产计划及生产管理流程进行临床样品及商业化药物的生产。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流程,可覆盖产品生命周期的产品开发、技术转移、商业化生产、产品退市四个阶段,并建立相应的规程对生产计划与指令、生产执行、生产操作、过程控制、产品返工、产品检验、产品包装、产品入库、产品放行、产品发运等环节进行规范。

4、销售模式

公司的产品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少量亦销往国外市场。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两种模式:在国内市场,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在国外市场,采用代理销售模式。

在国内市场,公司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公司拥有由300余名经验丰富的销售专业人士组成的营销团队,多数销售人员拥有药学等医学专业背景,且大区经理级别及以上的核心销售骨干平均医药行业从业经验超过10年。通过自营销售团队负责药品的学术推广,定期为临床医生及其他医疗专家举办学术会议、研讨会及座谈会,并为临床医生提供药品的药理药效、用途、正确使用方法等临床用药指导以及最新临床研究相关理论与成果等,同时持续收集药品在临床用药过程中的一线反馈,进一步推动临床上的合理用药。经过多年学术推广及销售经验的积累与沉淀,公司已构建了遍及全国的销售网络,形成了专业、规范、有序、完善的销售体系,2023年公司销售覆盖超过4,400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2,000多家。同时,公司与国内知名医院及医疗专家已建立并维持着稳固的合作关系,该等经验及渠道的积累亦为公司后续产品的持续发展和未来逐步推出新产品的上市奠定了基础。

在国外市场,公司产品以代理销售模式为主。随着产品在海外的推广,公司设立专职团队负责海外的拓展策略制定和推广交流工作,负责联系和筛选代理商、注册以及配合海外药监部门的审计、上市后产品的学术支持等工作。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证发[2019]30号),公司从事生物医药行业中的生物制品业务。

(1)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药物市场发展情况

自身免疫性疾病是指免疫系统错误地攻击自己身体的疾病。目前,自身免疫性疾病呈现上升趋势,根据美国自身免疫相关疾病协会(AARDA)统计,目前已发现100多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受累人群比例达全球人口总数的7.6%~9.4%。然而,目前全球已上市的自免治疗药物只覆盖了不到30种适应症,还有许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等待被发掘。同时,由于自免疾病发病机制复杂,同一种疾病可能涉及多个通路,许多新靶点正等待被开发。与其他治疗领域不同的是,自身免疫性疾病大多难以治愈,多数患者需长期用药,甚至终身用药,慢病特点使得自免疾病领域成为了仅次于肿瘤的全球第二大药物市场。

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银屑病关节炎、哮喘、特应性皮炎、慢性鼻炎伴鼻息肉、痛风等是国内最常见的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国内拥有庞大的自身免疫疾病人,其中哮喘、特应性皮炎、慢性鼻炎伴鼻息肉、痛风等患者数均超过千万,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这三种疾病的的患者数超过1,500万人,免疫疾病治疗需求快速增长,用药方案逐步从化学制剂向生物制剂/新一代靶向药升级,提升空间较大。

临床需求方面,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发病率随着时间而增加,同时检测技术的进步和对疾病认识的深入使更多患者能够确诊。随着基础研究的深入和合成筛选技术的发展,新靶点不断增加,更多的临床需求被满足,生物制剂类药物占比大幅提升。

全球市场靶向生物制剂已取代小分子药物成为治疗自身免疫及炎症的主要药物。预计全球自免市场将从2022年1,323亿美元增长到2025年1,473亿美元(CAGR3.6%),至2030年将增长至1,767亿美元,生物药占比达到82.1%。

近年来,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领域正在迎来新时代。凭借疗效好、安全性高、重症及耐药患者起效明显等诸多优势,生物制剂正逐渐成为自免类疾病的主流治疗方式。随着新产品及新适应症多在国内持续获批,更多产品通过医保谈判降价纳入医保,药品可及性的不断提升,以及相关MNC企业在国内商业化层面的强力推动,中国自免领域的创新药市场快速打开,迎来高速发展期,自免疾病领域发展的新时代已经开启。

同时,在认识到自免领域的巨大潜力后,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对自免领域进行投资研发。近期国内有多款已提交上市申请的自免重磅产品,国内企业可以通过对患者及医院的深入了解与覆盖,与跨国公司一起通过更有针对性的市场策略进行有效的市场推广与患者教育,提高对自免疾病生物疗法的认识,同时通过更有竞争力的价格进一步加快生物制剂在改领域的市场渗透,2024 年有望成为国产自免单品商业化元年。

中国自身免疫及炎症市场预计2025年达到61亿美元(2022年至2025年的市场规模CAGR达到27.4%),2025年后保持20%以上CAGR,2030年达到199亿美元。生物制剂市场份额从2022年41.9%上升到2030年69.3%,市场规模从12亿美元增加至138亿美元,其中2022-2025年CAGR高达38.9%。

数据来源:Frost & Sullivan

(2)生物药行业基本特点

①医药行业具有高度监管的特点

生物医药直接关系国民身体健康,我国在药品研发、注册、生产及经营等方面均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通过事前事中及事后的严格监管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目前医药行业主要受药品评审、药品监管和保险报销等政策的影响,现将政策情况概述如下:

监督管理政策:2020年3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两部规章已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全面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明确申请人为能够承担相应责任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承担上市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责任。二、优化审评审批工作流程。设立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四个加快通道,明确审评时限,提高药品注册效率和注册时限的预期性。三、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强化药品研制、注册和上市后监管。注重注册与生产许可有机衔接,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明晰检查程序和检查结果的后续处理措施。四、强化责任追究。细化处罚情形,严厉打击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三生国健自成立以来,始终将产品质量作为企业的第一生命线,质量管控贯穿于产品的研发和商业化生产全流程,公司会继续将质量第一、合规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文化根基。

医疗保险政策:医保目录正式进入动态调整时代,2020年7月3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国家医疗保障局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药品(除中药饮片)的调整程序主要包括企业申报、专家评审、谈判或准入竞价、公布结果,其中独家产品进入谈判环节,非独家药品进入企业准入竞价环节。该文件的出台表明我国医保目录正式进入动态调整时代,一年一次的动态调整通过及时谈判将高价值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以“以价换量”方式加速了创新药的放量。

药品采购政策:近年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不断推进,集采在化学药的基础上,又向生物药和中成药有序拓展,医药产业的发展格局也为之重新塑造。集采用市场化机制挤压了医药价格虚高情况,下一步,将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并提速扩面,让患者受益。单抗类生物药在省级集采中开始实施,预计未来集采将优先纳入临床使用成熟和市场规模较大的单抗类生物类似药。药品带量采购给国内药企发展提供了机遇,对国内药企产品布局、创新研发及市场博弈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集采带给医药行业的颠覆性改变,公司将积极应对以尽快度过“阵痛期”并找到突围之道。

②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技术、高风险的特性

对于药物研发而言,需要经过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药品申请上市等环节,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与人才并经过漫长的研发周期,才有机会成功研发一款药物。对于结构更为复杂的生物药,由于研发难度更大、研发失败风险更高,不仅需要花费更多的资金与人力,更是在技术水平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药物生产而言,由于需要符合更高的产品技术标准,生物药的试生产、大规模生产均对配套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有着更高的要求。因此,生物药本身属于医药行业中更加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细分领域。

目前,全球生物药领域同整体医药市场相同,仍被如罗氏、辉瑞、诺华等国际医药企业巨头所主导。我国生物药行业相较于全球市场起步较晚,行业发展滞后于全球市场,但增长空间广阔。一些优质国内生物药企业通过不断吸收消化国外先进技术与行业经验,已具备了较高的行业技术水平,国内生物药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正处于不断发展与进步的阶段。

(3)生物药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生物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通常需要将多学科的知识技术加以融合与应用。一般而言,新药在研发环节需经过靶点发现与筛选、药物合成等多项临床前试验与多期的临床试验方有望获批上市,而生产环节还需不断提升工艺水平以实现生产效率的提高,每一个环节都是对药企技术实力的严格考验,因此自主研发能力与生产能力都是药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其中,由于生物药的分子结构更加复杂、研发的不确定性更高,新进入企业也更难在短期内掌握相关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因此医药行业尤其是生物药行业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自身免疫疾病领域

自身免疫与炎症疾病领域市场空间广大,生物药渗透率低,随着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的不断上市,市场参与者日益增多,整体市场快速扩容。(详见上文的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药物市场发展情况)。

公司当前已上市产品益赛普主要用于自免的风湿免疫领域,该领域已上市生物制剂品种较多,赛道拥挤,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托法替布仿制药、司库奇尤单抗等10余新品牌陆续上市,未来还会有新品不断,且产品价格不断下降,面临生物制剂集采风险。益赛普在2023年度已经在广东联盟区域实施集采,产品价格较非集采区域大幅下降,2024年度面临集采扩面的风险。

(2)抗HER2单克隆抗体领域

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侵袭性强,复发风险高,愈后差,约占整体乳腺癌15%-20%。然而,曲妥珠单抗的问世及抗HER2药物的不断更迭,极大程度地改善了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的预后并提高其生存质量,其中包括单克隆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以及抗体药物偶联物(ADC)等。随着HER2阳性乳腺癌领域探索的不断拓展,治疗选择持续增加,治疗格局也在不断改变。

公司的伊尼妥单抗(赛普汀)于2020年6月获批上市,并于2020年底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23年成功续约。随着赛普汀在临床应用的增加,赛普汀的治疗价值被越来越多的医生和患者认可,产品认可度提高带来主要增量;医院准入工作持续推进,更多终端实现药品可及;同时由于疗效优秀,给患者带来持续获益,患者用药周期增加,赛普汀的销售规模持续快速扩大。

(3)中国肾移植术后排斥反应生物药情况

随着中国社会文明程度的发展,国家对于捐助器官的教育普及和大力推广,人们对于死亡后捐献器官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同时肾移植手术技术和预防移植后排斥反应的药物越来越发达。

国内目前已有6款上市生物药用于肾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其中5款药物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健尼哌?是目前国内唯一获批上市的人源化抗CD25单抗。健尼哌作为人源化抗CD25单抗,免疫原性更低且安全性更高;但健尼哌上市时间较短,未来需临床医生在大样本患者群中探索用药经验。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生命科学和新药研究领域日新月异,新的基础研究成果和新技术不断涌现。mRNA药物和疫苗、细胞疗法、CRISPR基因编辑技术、PROTAC药物开发、精准药物研发、人工智能药物设计等技术领域都迎来了突破性进展。

随着政府支持性政策的密集出台和资本支持对医药创新的持续加码,中国医药行业正在逐步向创新药驱动的市场转型。抗体药、细胞治疗、核酸类药物、病毒类药物、基因治疗等前沿的创新药研发领域发展迅速。

在创新药层面,创新药发展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技术创新阶段和科学创新阶段,目前中国正在经历从技术创新的fast follow阶段到科学创新的(first in class)换挡时期。虽然fast follow是目前中国广义创新的主要形式,但可能会导致赛道过于拥挤,投资回报率下降,从而推动的创新药企业向科学创新阶段转型。技术创新阶段主要是在科学上已经被验证或者成功的靶点,通过技术水平的提高或者创新以实现药物开发,目前,中国已经开始有一定的科学创新,并逐步转向风险更大的、具有全球价值的原创或者差异化产品,此乃中国生物医药创新转型的大势。因此未来拥有医药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将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公司所在的抗体领域,由单克隆抗体逐步向双特异性抗体药物转变成为主要研发趋势之一。传统的单抗药物主要通过结合单一的特异表位起到治疗作用,然而疾病通常有多种信号通路,通过阻断多种信号通路可以实现更有效的治疗。相比于单抗,双特异性抗体可以结合两种不同表位,从而阻断两种不同的信号通路以发挥更好的临床效果。因此,双特异性抗体正在成为众多创新型药企的研发热点之一,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的双特异性抗体药物上市造福病患。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403.43万元,较上年同比涨幅22.8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461.44万元,相比上年同期涨幅497.6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662.27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4-010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景璐女士,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及批发和零售业。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晓菲先生,于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居民服务业。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吴德明女士,于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行业。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情况

2024年度,安永华明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2万元,系按照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天数和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没有违反独立性和诚信的情况。安永华明拥有优秀的执业团队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公允。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安永华明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4-009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时间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5月11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6月23日《关于同意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7号)注册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621,14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6,483,781.56元,扣除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1,634,428,187.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468439_B01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金额和结余金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及子公司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与子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8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3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软件园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人民币150,000,000.00元,于年末未到期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12月延长至2024年6月,“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2023年 12月延长至2025年12 月。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编号:2023-034)。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1月15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将募投项目“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65,000万元,调减为人民币35,000万元;将募投项目“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调减为人民币10,000万元;将募投项目“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15,000万元,调增为人民币25,000万元;将募投项目“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调增为人民币40,000万元;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12,442.82万元,调增为人民币22,442.82万元。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事项已于2022年12月1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的公告》(编号:2022-045)。

2023年8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将募投项目“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35,000万元,调减为人民币3,000万元;将募投项目“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5,000万元,调增为人民币 61,000万元;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2,442.82万元,调减为人民币18,442.82万元。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事项已于2023年9月12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的公告》(编号:2023-01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请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未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三生国健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抽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3年度

编制单位: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投项目因尚在建设期/研发期,暂未实现收益。

注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3: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4:公司预计对相关抗肿瘤项目未来商业化生产的需求减少,为合理配置公司生产资源,决定减少在该项目的投入,截止目前募集资金投入已完成,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可使用状态、处于暂停状态。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3-007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虹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代码:688336 公司简称:三生国健

(下转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