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3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09 公司简称:兴通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总股本28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4,072,473股,即为275,927,52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389,129.05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41%。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53,634.6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综上,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89,742,763.67元(含税)(含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金额48,353,634.62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58%。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全球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增加,海外通胀叠加地缘政治危机,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在此背景下,2023年我国经济总体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2023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126.0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2%。

(一)国内液货危险品运输市场

1.国内化学品市场

2023年全球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增加,海外通胀叠加地缘政治危机,世界经济增速放缓;中国消费反弹不及预期,房地产、汽车等化工下游产业持续低迷。在此背景下,中国化工龙头企业化危为机,加快产能升级的步伐,部分细分领域逆势上涨,国内散装液体化学品水运需求保持一定增长。航运大数据服务商油化52Hz报告认为,随着2023年广东石化投产、古雷炼化一体化投入运营、盛虹炼化产能扩大等因素影响,2023年液体化学品水运需求总量保持增加。展望2024年,国内沿海液体化学品水运量有望保持一定增长。

2.国内LPG市场

液化石油气是重要的清洁能源,同时也是重要的化工原料,根据金联创(www.315i.com)数据,国内液化石油气消费中用作化工原料的比例接近45%。伴随化工原料轻质化趋势的加强,我国对液化石油气的需求量逐年增加。

根据油化52Hz报告,2023年,中国液化气LPG船总到港量达为4,555万吨(包含中国进口和内贸沿海),整体较去年增长10.94%。其中,进口LPG船到港量占88%,达4,006.2万吨,同比去年增长12.4%,增长态势依然迅猛;内贸LPG船的抵港量则为548.8万吨,同比增长1.28%,市场稳定扩容。

3.国内成品油市场

在国内炼厂分布日益均衡、炼化一体化项目少油多化的背景下,叠加新能源产品对汽柴油消费的影响,国内成品油运输市场整体承压。2023年国内成品油运输市场行情整体偏弱,上半年成品油运价波动剧烈,在年中稳定并达到低谷,下半年运价缓慢爬升,但仍低于2022年。

(二)国际化学品运输市场

据船舶经纪商Intermodal周报,2023年全球海运化学品贸易量达到3.725亿吨,同比增长1.08%,实现一定的复苏。目前,国际化学品船老旧船舶比例较高,叠加通货膨胀和国际冲突等宏观经济压力的影响,化学品船供应紧张,运费呈现一定的上涨。在船队老龄化严重的背景下,随着国际化学品运输市场的复苏,船龄较新的不锈钢化学品船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三)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水上运输业务,包括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的海上运输,并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化工供应链综合服务商。公司紧紧围绕“1+2+1”发展战略,深耕主营业务,持续提质降本增效,不断夯实国内化学品运输龙头地位,全面开启国际化学品运输,发展清洁能源运输业务。同时,坚持四个“不变”的原则,即市场逻辑不变、公司前景不变、发展潜力不变、发展信念不变,坚持财务稳健、风险可控、绿色发展、长期主义的发展道路。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与客户签订期租合同、COA程租合同、航次租船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公司收购兴通万邦,相应增加5艘内贸化学品船舶、1艘外贸化学品船舶,合计运力4.10万载重吨;新增6艘船舶投入运营,包括4艘外贸船舶和2艘内贸船舶,运力规模8.44万载重吨;另有7艘船舶开工建造,包括5艘外贸船舶及2艘内贸船舶,运力规模10.10万载重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运营的散装液体化学品船、成品油船、液化气船共计33艘,总运力达38.49万载重吨(不含在建船舶),其中化学品船27艘,成品油船3艘,LPG船3艘。

(四)经营模式

按照租船方式和费用结算方式的不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期租模式和程租模式。其中,程租模式又分为自有船舶程租和外租船舶程租。

1.期租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船舶共计33艘,共有11艘船舶与客户签订期租合同,占运营船舶数量的33.33%。该模式既可为客户锁定运力,保证物流畅通;又能保证公司的固定收益,稳定经营效益。

2.程租模式

程租模式包含年度运输和航次租船。公司自有船舶主要以执行签订的年度运输合同(COA)为主,航次租船方式为辅。外租船舶主要以航次租船方式运营。

(1)自有船舶

公司自有船舶主要服务于大型石化企业,包括大型央企/国企、大型民企和中外合资企业等。客户通常以招投标或商务谈判的方式与承运商签订年度运输合同以保障其运力供给。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收入主要来自年度运输合同,该合作模式运价稳定,充分保障了船舶经营和收益的稳定性。

(2)外租船舶

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市场竞争优势日益凸显,客户信任并青睐公司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在公司自有船舶运力不足时,公司通过向具备服务资质和能力的承运商采购运输服务以满足客户的运输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了150个航次的外租船舶运输服务,实现收入11,419.57万元。该模式在增加公司营业收入的同时,能有效增强客户黏性,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储备更多优质客户资源。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运营的散装液体化学品船、成品油船、液化气船共计33艘,运力规模为38.49万载重吨(不含在建船舶),其中,化学品船27艘,成品油船3艘,LPG船3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量为1,110.41万吨,同比增长36.32%,实现营业收入12.37亿元,同比增加57.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2亿元,同比增加22.2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3月2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独立、审慎、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19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1.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除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外,另按每年2.4万元(税前)发放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按每年4.8万元(税前)发放监事津贴。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结合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3月24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投资内容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5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76,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85,733,3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266,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1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原项目“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专用账户剩余募集资金21,190.71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1.40%)及利息174.49万元(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变更投向,投资于新项目“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日、9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部分变更,正在建造的1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7,450载重吨)不再置换“兴通油69”轮,变更为外贸化学品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5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注:“拟投入募集资金”不包括募投项目变更时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为确保投入有效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实行审慎投资策略,采用了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的原则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故公司存在承诺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因尚未找到合适的办公场所以及研发人员招聘不及预期,“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经审慎考量,现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3月24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创新技术的蓬勃发展和普及,新兴技术在航运业的运用也越来越广泛,行业逐渐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航运产业存在数据离散、安全性要求高等特征,客户对运输服务的效率、准确性、智能化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将数字化转型与航运特点相结合,是掌握数字化航运发展的重点和关键。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岸基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以及港口、船舶等相关的航运信息数据整合存在迫切需求,本项目投资完成后,有助于公司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手段,实时监控船舶设施状态、保障船舶安全,并改善信息流通渠道,提高数据传递的及时性、有效性、准确性,提高船舶管理营运效率;通过互联互通、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手段,集成航运信息、船舶管理打造智能船舶管理系统,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下,整体协同运营管理能力的需要。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国家产业政策对智能航运予以了重点支持。2020年2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基于区块链的全球航运服务网络平台研究应用。大力促进智能航运发展,加快智能船舶自动驾驶和船岸协同技术攻关,推进智能船舶技术试验验证及应用,建立健全智能航运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智能航运服务和安全监管、航海保障的示范环境,形成智能航运发展的基础环境,突破一批制约智能航运发展的关键技术。2022年1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创新驱动,引领智慧水运新发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数字化、智能化为主线,推动水运“新基建”,推广5G、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在水运行业深度应用,促进生产运营智能化、公共服务便利化,提升水运智慧化发展水平。

相关国家政策不仅为航运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也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我国智能航运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正进入向纵深发展的新阶段,是行业良好的发展契机。

(三)项目预计收益

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益。

(四)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可行性与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将该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在该项目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作出的审慎决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高质量推动项目建设工作。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结合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八 、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0日

至2024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网》《中国日报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9、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兴明、陈其龙、张文进、王良华、柯文理、陈其德、陈其凤、泉州和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合伙企业股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员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4月9日9:30-11:30、13: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七楼会议室,电话:0595-87777879。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九楼会议室

联系人:黄木生

联系电话:0595-87777879

联系传真:0595-87088898

邮政编码:362800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3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兴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总经理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赋予的职权,以“1+2+1”发展战略为指引,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出色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目标,促进战略任务落地,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全体董事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策实施,强化信息披露,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出了富有成效的贡献,保障公司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秉持审慎、客观、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职责,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独立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主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全面关注并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深入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杜兴强、朱炎生、程爵浩、曾繁英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完成的部分募投项目(“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361.36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19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公司为主办企业,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机构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处理与该业务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终止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税前12万元整,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为执行公司事务垫付的差旅等费用可以据实报销。同意非独立董事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发放,董事兼任高管的,均以高管身份根据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按月发放。

关联董事陈兴明、陈其龙、柯文理、陈其德、陈其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陈其龙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交易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交易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会议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16日。

关联董事陈兴明、陈其龙、陈其德、陈其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本次发行的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会议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16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因尚未找到合适的办公场所以及研发人员招聘不及预期,截至2023年末,募投项目“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3月24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情况: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

● 决议有效期:2024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19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

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额度可互相调剂。

(四)决议有效期

2024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19日。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19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七、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的议案》,拟以公司为主办企业,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等机构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背景和目的

公司以“1+2+1”发展战略为指引,国际化布局逐步深入,国际运输业务已有序开展,为支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境外业务的发展,拟以公司为主办企业,在中国银行等机构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进一步实现境内外公司间跨境资金一体化管理,集中开展资金余额调剂和归集管理,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资金池业务情况

(一)业务概述(下转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