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43 证券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4-004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1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票贴现及保贴,国内信用证、融链通项下无追索权国内保理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巢湖分行”)签署了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富煌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木业”)、安徽富煌门窗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门窗”)融资授信等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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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安徽富煌木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81MA2NCTYD9C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浩然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0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黄麓镇左岸春晓小区富煌商业广场S311-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门窗制造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楼梯制造;地板制造;木制容器制造;软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制造;人造板制造;门窗销售;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货物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关系:富煌木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富煌木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富煌木业2022年度(经审计)和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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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名称:安徽富煌门窗幕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81MA2ND1K611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晶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2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黄麓镇左岸春晓小区富煌商业广场S311-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塑钢门窗、合金材料门窗、防盗门、铝木窗、系统窗、卷闸门、伸缩门、金属防盗网、栏杆护栏、幕墙的设计、加工、销售、安装、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富煌门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富煌门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富煌门窗2022年度(经审计)和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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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最高保字第102472024017号)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
保证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富煌木业有限公司
担保的债权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投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最高保字第102472024015号)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
保证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富煌门窗幕墙有限公司
担保的债权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投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富煌木业、富煌门窗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可满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富煌木业、富煌门窗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4,95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9%。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额为人民币1,950万元,为公司向阜阳市颍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亦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徽商银行巢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对象为富煌木业);
2、公司与徽商银行巢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对象为富煌门窗)。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