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0日连续7个交易日以涨停价收盘,及公司股票于近1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披露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2024年3月14日披露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4年3月15日披露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4年3月16日披露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2024年3月20日披露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目前股价涨幅与公司业绩不匹配。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公告《2023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0万元到-5,8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影响金额约为30万元。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930万元到-5,830万元。本期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的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无人机业务两大版块业务。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无人机业务营业收入约为280万元,尚未给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带来重大影响。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于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的主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概念炒作风险。
●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跟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1.14亿元的《采购合同》,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2022年8月17日和2022年12月27日支付500万元的定金和500万元的货款后未继续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履行,履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后续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签订了《销售合同》,该合同于2023年9月14日解除。
● 公司股票自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0日,已连续7个交易日涨停,公司股价涨幅95.29%,涨幅与同期上证指数、化工行业存在较大偏离,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63.87%,最新市净率为6.67(指标显著高于同行业的1.94),累计换手率66.92%,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请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比例为98.94%,质押比例较高。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目前处于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相关情况说明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预计短期内经营环境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除前期披露的情况外,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情况如下: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0万元到-5,8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930万元到-5,830万元。本期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主营业务为以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的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无人机业务两大版块业务。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无人机业务营业收入约为280万元,尚未给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带来重大影响,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于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的主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概念炒作风险。
(二)公司于2022年8月1日跟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1.14亿元的《采购合同》,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2022年8月17日和2022年12月27日支付500万元的定金和500万元的货款后未继续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履行,履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后续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签订了《销售合同》,该合同于2023年9月14日解除。
(四)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五)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比例为98.94%,质押比例较高。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目前处于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0日连续7个交易日以涨停价收盘,及公司股票于近1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价涨幅95.29%,涨幅与同期上证指数、化工行业存在较大偏离,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63.87%,最新市净率为6.67(指标显著高于同行业的1.94),累计换手率66.92%,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