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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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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4-010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6日以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区域适用声明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受Whirlpool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惠而浦集团”)最终控制的公司Whirlpool EMEA Holdings LLC与合资方Ardutch B.V已签署的出资协议约定,Whirlpool EMEA Holdings LLC将其持有的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股权剥离至其与合资方Ardutch B.V共同新设的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交易”)。合资交易中与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相关的权益份额调整完成后,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不再是受惠而浦集团最终控制的公司。就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继续从公司处采购产品相关事宜,公司拟与惠而浦集团、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签署《区域适用声明协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吴胜波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审议过程中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惠而浦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拟签署〈区域适用声明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决定将议案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议案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4-01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区域适用声明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受Whirlpool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惠而浦集团”)最终控制的公司Whirlpool EMEA Holdings LLC与合资方Ardutch B.V已签署的出资协议约定,Whirlpool EMEA Holdings LLC将其持有的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股权剥离至其与合资方Ardutch B.V共同新设的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交易”)。合资交易中与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相关的权益份额调整完成后,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不再是受惠而浦集团最终控制的公司。就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继续从公司处采购产品相关事宜,公司拟与惠而浦集团、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签署《区域适用声明协议》。

● 惠而浦集团、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除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惠而浦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5月要约收购完成后,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投资”)持有公司19.9%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惠而浦集团是惠而浦投资的实际控制人。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就惠而浦集团及其相关关联公司从公司处采购产品相关事宜,公司与惠而浦集团及其相关关联公司签署了《全球供应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拟签署商业协议暨关联交易及股东签署〈股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受惠而浦集团最终控制的公司Whirlpool EMEA Holdings LLC与合资方Ardutch B.V已签署的出资协议约定,Whirlpool EMEA Holdings LLC将其持有的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股权剥离至其与合资方Ardutch B.V共同新设的合资公司。合资交易中与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相关的权益份额调整完成后,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不再是受惠而浦集团最终控制的公司。就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继续从公司处采购产品相关事宜,公司拟与惠而浦集团、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签署《区域适用声明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区域适用声明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胜波回避表决,其余11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除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惠而浦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人介绍

(一)惠而浦集团

1、关联人关系介绍

惠而浦集团是持有公司19.9%股份的股东惠而浦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惠而浦集团为公司的关联人。

2、关联人基本情况

惠而浦集团成立于1955年,其前身为于1911年成立的Upton机器公司(Upton Machine Company),惠而浦集团总部设在美国密歇根州,其业务范围遍及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产品涉及洗衣机、干衣机、微波炉、冰箱、空调、灶具、抽油烟机、洗碗机及家庭厨房垃圾处理机等,拥有Whirlpool、Maytag、KitchenAid、Jenn-Air、Amana、Brastemp、Consul、Bauknecht等品牌。

3、主要财务指标

惠而浦集团的财务简况如下(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

单位:百万美元

4、惠而浦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方面相互独立,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5、根据惠而浦集团的确认,惠而浦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

1、关联人关系介绍

合资交易中与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相关的权益份额调整完成前,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是受惠而浦集团最终控制的公司。根据《区域适用声明协议》,惠而浦集团在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中持有的权益份额比例预计于2024年4月1日下降至50%以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为公司的关联人。

2、基本情况

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2019年7月1日于意大利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 10,000,000 欧元,主要经营业务为家用电器销售、研发等。

3、主要财务指标

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的财务简况如下(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

单位:百万美元

4、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方面相互独立,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5、根据惠而浦集团的确认,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经协商一致而确定。

四、本次交易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供应商)与惠而浦集团、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签订《区域适用声明协议》,就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从公司处采购产品相关事宜进行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1、生效日期

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所载条款将自惠而浦集团在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中持有的权益份额比例下降至50%以下之日起生效(“以下简称《区域适用声明协议》生效日期”)。

2、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

根据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所载条款,相关方确认并同意,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的目的和效力如下:

a.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和公司特此同意在双方之间,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已将《全球供应协议》以其在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签署之日的完整内容和形式纳入,但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条款另有修改的除外。故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连同对被批准并适用的《全球供应协议》条款,共同构成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和公司间全新且单独的协议,独立于惠而浦集团与公司间订立的《全球供应协议》;

b.惠而浦集团、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和公司特此同意,《全球供应协议》在惠而浦集团及其相关关联公司及公司间继续有效,但不再适用于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及其子公司;以及

c.不论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中是否有相反约定,各方特此同意,根据《全球供应协议》(或后续对其的任何修订或补充)的约定应由惠而浦集团或其关联公司享有的任何知识产权相关的权利或权益应继续由惠而浦集团或其关联公司(为免疑义,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或其任何子公司除外)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全球供应协议》第8条(“知识产权、发明、开发项目和相关材料”)中约定的知识产权相关的权利或权益。

3、《区域适用声明协议》期限

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和公司特此同意,就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或纳入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的《全球供应协议》的内容)而言,《全球供应协议》第13.1节应作如下解读:受限于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和纳入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的《全球供应协议》的内容)根据其所载条款提前终止的情形,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有效期限应自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生效日期起,至2026年5月21日止,但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可根据《全球供应协议》第13.1节发出其有意将初始期限再延长一(1)年的书面通知。

4、全球适用,关联公司,以及对区域适用声明的援引

a.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和公司特此同意,就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而言,将《全球供应协议》中的第1.1节(“制造、采购和销售”)整体删除并替换为以下内容:

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和公司正在建立业务关系,根据该业务关系,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将从公司处采购一定数量的特定产品(包括成品、部件和零件),出货地点为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列明的地点。作为交换,根据本《全球供应协议》和“区域声明”的条款和条件,公司将制造并将产品出售给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不论《全球供应协议》或“区域声明”中有任何相反约定,仅有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 r. l. 可以根据纳入本《区域声明适用协议》的《全球供应协议》条款采购产品。

b.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和公司特此同意,就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而言,《全球供应协议》中的第1.2节(“全球适用/区域声明”)整体删除;前提是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的各方承认并同意,惠而浦集团及其关联公司(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除外)不会为或代表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或其关联公司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无论该等费用或责任是依据合同亦或是其他产生的。

c.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和公司特此同意,就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而言,《全球供应协议》中提及的惠而浦集团的内部规范、政策、手册或指引均指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的该等文件。

d.为免疑义,所有基于《全球供应协议》、所有区域声明以及惠而浦集团和公司之间的其他协议而向惠而浦集团或其关联公司转让、许可和/或被其所有的知识产权,惠而浦集团和其关联公司将继续享有。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会致使该等知识产权被转让、许可给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或被其所有。

e.就《全球供应协议》第4.4节(“发票和付款”),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和公司特此同意,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在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项下采购任何产品的账期应为发票开具之日后160个自然日。

5、订单和产品预测

就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而言,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和公司特此同意对《全球供应协议》第2.2节增加下述有关“过往采购工作说明书”内容予以修订:

各方同意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应承担由惠而浦集团与公司签署的过往采购工作说明书(“过往采购工作说明书”)下向区域(指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运输或在区域内销售或使用之产品的相关费用和责任。前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履行其在采购工作说明书下的义务而产生的资本成本和工装投资的摊销成本。

6、工装和工装使用,技术支持折扣

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和公司同意,就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而言:

a.兹将《全球供应协议》中的第2.9节(“投标权”)、第2.10节(“工装使用”)和第2.11节(“采购权”)删除,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对《全球供应协议》或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项下的任何工装不享有任何权益、所有权或权利。

b.将《全球供应协议》第 4.5(b)节(“技术支持折扣”)整体删除。

c.兹将第 13.3(d)节后的第一段删除,并替换为以下内容:

若任何一方终止了《全球供应协议》或订单,仅终止这一事由不使公司获得任何补偿或其他终止费。公司在设备、工具、设施或人员方面的任何投资均由其自负风险和费用。公司不得向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 或其关联公司提出任何索偿要求以收回成本或费用。

7、新项目知识产权

就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而言,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和公司同意将《全球供应协议》第8.6节(“新项目知识产权”)整体删除并替换为以下内容:

自《区域适用声明协议》生效日期之日起,任何新开发项目和《区域适用声明协议》中提及的开发项目的知识产权条款应受惠而浦集团与公司间订立的《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经修订)中的条款约束。为免疑义,就《区域适用声明协议》和《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经修订)而言,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不应被视为惠而浦集团的关联公司。

8、知识产权冲突

各方承认并同意(就惠而浦集团而言,代表自身及其关联公司,但不包括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

a.若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与《技术和知识产权协议》(经修订)之间存在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冲突,应以《技术和知识产权协议》(经修订)为准;以及

b.只要适用于《区域适用声明协议》中特别定义的现有产品和进行中的项目,公司可为履行其在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和纳入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的《全球供应协议》的内容)项下义务所必需的范围内,使用由惠而浦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拥有或被授权的参数规格(及相关文件和要求)、工装、材料、知识产权和保密信息,但使用的程度范围如同其根据《全球供应协议》向惠而浦集团(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承担此类义务时所受限的程度范围那样,且在此过程中,公司应当确保任何此类保密信息均应被按照《全球供应协议》第10条约定的公司“保密信息”的相同标准来对待(即意味着在本《区域适用声明协议》项下向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所披露的信息将受第10条的保护)。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区域适用声明协议》的签署,是在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因合资交易中与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相关的权益份额调整完成后不再是受惠而浦集团最终控制的公司的情况下,公司与惠而浦集团及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就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继续从公司处采购产品相关事宜而作的约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与实际经营需求,促进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关于拟签署区域适用声明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该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的,交易价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该项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区域适用声明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胜波回避表决,其余11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审议过程中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签署《区域适用声明协议》系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签署该项协议。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区域适用声明协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对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6、公司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关于签署《区域适用声明协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7、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4-01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区域适用声明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受Whirlpool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惠而浦集团”)最终控制的公司Whirlpool EMEA Holdings LLC与合资方Ardutch B.V已签署的出资协议约定,Whirlpool EMEA Holdings LLC将其持有的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股权剥离至其与合资方Ardutch B.V共同新设的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交易”)。合资交易中与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相关的权益份额调整完成后,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不再是受惠而浦集团最终控制的公司。就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继续从公司处采购产品相关事宜,公司拟与惠而浦集团、Whirlpool Management EMEA S.r.l.签署《区域适用声明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4-013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B7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9日

至2024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3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否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于2024年4月8日下午17:00 之前向公司证券办公室报名并办理会议出席手续(可以邮件方式报名)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有关费用由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自理。

2、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4477号

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201证券办公室

3、邮政编码:231283

4、联系人: 孙亚萍

5、联系电话:0551-65338028

6、电子邮箱:yaping_sun@whirlpool-china.com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惠而浦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惠而浦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