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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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 公告编号:临2024-008号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298号公司二楼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屈宏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非独立董事刘世斌、何坚雄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谭于、单基耘、冉福民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屈宏出席会议;副总经理梅彬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获得通过。

2.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曾晖、严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