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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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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近日,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徳资管”)分别与宁波甬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以下简称“甬城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海徳资管全资子公司宁波经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经远”)与甬城农商行开展的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3年,担保的最高额债务本金6000万元。

公司与甬城农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事项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8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和5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宁波经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1141

3.法定代表人:刘文栋

4.成立日期:2018年1月12日

5.营业期限:2018-01-12 至 无固定期限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9.被担保人宁波经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甬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7,40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29%,均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