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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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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5版)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行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行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2亿元,若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本行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6.85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88%。主要基于如下考虑:一是本行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适当留存利润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助推我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二是充足的资本有利于本行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为投资者提供更好更合理的长期回报;三是充分考虑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顺应资本监管趋严的趋势要求,进一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分配后,本行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主要作为内生资本留存,以维持合理的资本充足率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出具如下意见:

1、《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规定和银行、证券监管机构指导意见;

2、《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公允,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本行的长远发展;

3、《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不会对本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28 证券简称:常熟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9日 9点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本行三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9日

至2024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报告:

(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3)2023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4)2023年度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5)2023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6)2023年度三农金融业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7)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报告

(8)大股东评估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4年3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各议案具体内容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原常熟开关厂)、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材料需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二)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3-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本行20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盛丽娅

联系电话:0512-51601128

传真电话:0512-52962000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本行总部20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500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28 证券简称:常熟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A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8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曾浩先生自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3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资深会员。曾浩先生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2020年曾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韩健先生自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韩健先生2007年加入德勤华永,自2020年开始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丽娜女士自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4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朱丽娜女士2008年加入德勤华永,自2023年开始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本所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95万元,与上年持平;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与上年持平。相关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的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审计工作中预计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行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本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3月21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本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3月21日,本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意见》的议案,监事会从合规性、公允性、独立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出具监督意见,认同德勤华永的服务质量、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28 证券简称:常熟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网络提供担保的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行持有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福村镇银行”)90%的股权,兴福村镇银行持有珠海香洲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香洲村镇银行”)82%的股权,本行为珠海香洲村镇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网络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49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网络须由大股东提供担保,以从属成员的身份加入。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本行拟向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出具担保函,为珠海香洲村镇银行提供担保,并确保对其开展的中国银联有关业务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

二、被担保人珠海香洲村镇银行基本情况

珠海香洲兴福村镇银行于2014年7月8日成立,注册地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截至2023年末,珠海香洲兴福村镇银行总资产39,374万元,总存款25,986万元,总贷款30,82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889万元、净利润18.51万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银联要求,本行拟同意珠海香洲村镇银行以本行从属成员身份成为中国银联从属机构,并作如下承诺:(1)按照《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第一卷《机构管理》及其他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就我行与该从属成员机构的权利义务签订相关协议;(2)该协议内容不会对中国银联及其所有成员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任何侵害;(3)将对该从属成员机构所从事的银联卡业务以及与中国银联有关的其他相关业务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监督;(4)若本行违反有关承诺,或珠海香洲村镇银行通过银联网络开展跨行业务过程中对中国银联和/或其任何一家和/或多家成员机构造成任何侵害造成的损失,本行将承担连带责任。(5)若本次担保内容与之前已经存在的任何协议、承诺,或相关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冲突的,本行愿意按照本次担保内容承担责任。(6)本次担保自珠海香洲村镇银行以本行从属成员身份成为中国银联从属成员机构起生效,至中国银联公告珠海香洲村镇银行退出中国银联网络或更换成员身份,并已经将在上述期间内产生的与中国银联和/或其任何一家和/或多家成员机构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赔偿关系处理完毕为止失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珠海香洲村镇银行加入中国银联系其正常开展经营业务需要,根据《通知》及中国银联相关要求,村镇银行若需加入银联网络发展借记卡业务,需由中国银联的基本成员机构或者村镇银行的大股东提供担保,本行作为珠海香洲村镇银行的实际控制人,为珠海香洲村镇银行向中国银联提供担保具备合理性,且符合监管要求。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行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网络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