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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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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2024-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现该公告补充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等议案,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上述内容补充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更正和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安新材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由于公告内容中变更日期和变更原因情况有误,现更正和补充如下:

一、关于更正的事项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由“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更正为“自2023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二、关于补充的事项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为减少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防范因房地产市场调整产生的下游客户流动性危机带来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公司部分房地产客户以其开发建设的已建成和在建商品房(含住宅、公寓、商办用房、停车位等,以下统称“抵债房产”)用以抵偿其所欠付公司的工程款项。公司于2023年第四季度陆续与房地产客户完成债务重组抵债房产事项,取得抵债房产,该部分房产均为新建商品房,其剩余使用年限均超过40年,与原来的自有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20-40年不匹配,为了提高公司资产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更好地反映公司资产的真实成本,公司拟对新增抵债房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此次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的修改,只是在对本年第四季度新增抵债房产折旧年限的定义,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此项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由20-40年,变更为20-70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除上述内容的更正和补充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