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5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燃气(集团)习水县金桥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习水金桥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5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习水金桥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950.00万元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贵州燃气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贵州燃气关于2023年度融资及对外担保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贵州燃气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习水金桥公司近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仁怀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900.00万元。2024年3月2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按照持股比例50%为习水金桥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1,95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为习水金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50.00万元。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贵州燃气(集团)习水县金桥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习酒镇
法定代表人:程跃东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建设工程施工;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习水金桥公司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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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金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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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仁怀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950.00万元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限: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保障习水金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能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2,715.60万元,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96%(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0,593.6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8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