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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4-005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债务担保事项,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中国农业银行牡丹江分行贷款的担保

本公司于3月21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牡丹江富通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牡丹江富通)向该行申请5000万元贷款本金以及对应的利息等提供担保(此次担保为前次贷款续贷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2024年3月21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26年3月20日)起三年止。

(二)对杭州银行南京分行贷款的担保

本公司于3月20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特佳)向该行申请700万元贷款本金以及对应的利息等提供担保(此次担保为前次贷款续贷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2024年3月20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24年9月20日)起三年止。

(三)对交通银行滁州分行贷款的担保

本公司于3月1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奥特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奥特佳)向该行申请最高额10000万元贷款本金及对应的利息等提供担保(此次担保为前次贷款续贷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024年3月7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26年8月28日)起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揽子新增担保额度事项授权范围之内(详见本公司2023年6月17日发布的2023-043号公告),因此无需再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牡丹江富通

牡丹江富通成立于2002年06月18日,注册地为牡丹江市,注册资本12,10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丁涛,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空调压缩机及其系统,其它汽车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检测和试验、维修;以进出口资格证书规定范围从事进出口业务,仓储;房屋租赁。牡丹江富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牡丹江富通最近一期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和去年三季度末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二)南京奥特佳

南京奥特佳成立于2000年5月16日,注册地为南京,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永明,经营范围为“新能源技术开发;开发推广替代氟利昂应用技术;制造、销售无氟环保制冷产品及相关咨询服务;制造和销售汽车零部件; 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南京奥特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南京奥特佳最近一期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和去年三季度末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安徽奥特佳

安徽奥特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13日,注册地为安徽省滁州市,注册资本为29,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永明,经营范围为“各类压缩机、空调系统产品、汽车零部件、金属铸造产品、传动件、标准件、橡胶件以及其他机电产品的研发、生产、贸易和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安徽奥特佳最近一期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和去年三季度末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公司无对外部的担保,全部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截至本披露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89,405.88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实际相互担保金额为32,524.03万元。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共计236,929.9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额55.25亿元的42.88%。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的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与中国农业银行牡丹江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2.与杭州银行南京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与交通银行滁州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