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85 公司简称:新华百货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099,002.04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298,285,847.22元,支付上一年度现金红利22,563,128.0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909,709.35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406,912,011.91元。
提议本次利润分配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225,631,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5,126,256.00元(分红比率33.16%);本次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361,785,755.91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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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国内经济回升向好,供给需求稳步改善。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495亿元,比上年增长7.2%。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07,490亿元,增长7.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4,005亿元,增长8.0%。
2023年消费市场恢复向好,消费重新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带动消费能力稳定提升,国内居民消费的结构升级态势明显提升,城乡融合发展、城镇化进程推进、消费结构持续升级,这些都为消费市场增长提供了广阔空间。同时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文旅消费等都快速发展,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消费热点也在不断升温,不断为消费市场提质扩容增添动力。国家促消费相关政策持续发力,各地区相继出台一系列促消费政策,着力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将继续对稳定消费市场、促进消费恢复起到积极的作用。
2023年,公司所在区域及周边零售市场逐步恢复,但上行压力加大,内卷严重,消费降级、消费升级态势并存,超市销售增长趋缓、业态更新加速;购物中心总体向好、升级焕新、竞争加剧,传统百货转型困难;电器业态消费需求转型、下沉渠道活跃;物流业利好政策助推行业持续发展。公司内部全员一心,努力拼搏,落实各项经营举措,不断巩固竞争优势,积极适应市场和消费需求变化,坚定增长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核心,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发展任务。
1、公司主要经营业务
公司是宁夏乃至西北地区较大的商业零售企业,主要从事商业零售、物流和商业物业出租业务,零售业务主要涉及百货商场、综合购物中心、超市连锁、电器及通信连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各业态共运营344家实体经营店铺,其中:百货及购物中心12家,经营面积60.12万平米,超市店铺243家,经营面积56.14万平米,电器及通信店铺89家,经营面积13.64万平米,公司以银川为中心,不断开疆拓土,逐步整合周边地区商业资源,业务覆盖宁夏全域及内蒙、陕西、甘肃、青海等省份, 公司各业态全面推进数智化发展进程,加快全业态会员融合发展;以多点为平台、以顾客为中心,数字化运营驱动,赋能业务增长,实现各业态会员完全融合,多点商城同步上线,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引流,多渠道一体化运营,全力打造出宁夏最大、商品最丰富、活跃度最高的生活服务平台。
公司深耕行业经营,持续巩固整体发展优势,有效整合各项资源,积极推动零售业转型升级,致力创新变革全面向数智化转型,全力提升经营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实现营业收入606,542.77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86.65%,租赁业务等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13.3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超市占比64.46%、百货占比11.69%、电器及通信占比22.96%、物流占比0.88%、其他占比0.01%。
2、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包括联营和自营以及商业物业出租。联营模式下,供应商和公司签订联营合同,约定扣率及费用承担方式。公司实施集团化管理模式,对采购、销售、营销、人力资源及财务等环节实行集中管理,自营模式下对经销商品的集中采购,最大限度降低了商品的采购成本。商业物业出租是在公司经营场所里进行的租赁经营,其利润来源于租金收入扣除物业成本后的余额。
公司报告期与去年同期各经营模式数据比较: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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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自营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的库存商品,母公司及子公司新百超市、新丝路、青海新百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领用和发出商品成本,子公司新百电器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领用和发出商品成本。
(2)联营模式下,供应商和公司签订联营合同,约定扣率及费用承担方式,公司代收营业款,月末系统根据零售价和合同扣率计算代理费确认收入,同时将扣除代理费后的营业款付给供应商,如有供应商承担的费用,月末录入费用协议,一并从代收的营业款中扣除。
(3)期末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自营模式存货余额,联营模式无存货余额。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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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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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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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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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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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报告期内新增门店(共40家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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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关闭门店(共18家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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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4-005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上午9点在公司集团总部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4-007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根据承担责任、任务和年度工作业绩以及市场机制合理确定,年度考核绩效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建议2024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将以2023年度薪酬为基数,上下浮动比例不超过30%。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薪酬为8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涉及董事自身,基于谨慎性原则,不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监高所持股份变动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登记备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监高所持股份变动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登记备查管理制度》。)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08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后续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将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项目投资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贷款协议的签订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金额、期限及贷款利率的协商确定等事项),该议案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连续12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4年公司各业态及子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借款期限预计1至8年),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将在10亿元总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及各业态子公司间相互为其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及以下子公司)。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该议案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连续12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4-009号)。)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关联董事曲奎先生、于滨先生、王金录先生回避了表决)
(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0号)。)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公司拟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11号)。)
三、备查文件
1、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4-006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上午10时在公司集团总部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涂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特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的薪酬标准根据承担责任、任务和年度工作业绩以及市场机制合理确定,年度考核绩效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建议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发放标准将以2023年度薪酬为基数,上下浮动比例不超过30%。
本议案涉及监事自身,基于谨慎性原则,不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第九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均按照公司有关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进行,公司董事及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中反映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真实、数据准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对其内容无异议,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认为: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4-008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梁建勋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路清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涛女士,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复核合伙人路清2021年7月因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被财政部给予警告,已整改完毕。除此之外,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66万元,内控审计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核实并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同意将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年度报酬的预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4-009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及银行结构性存款。
●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自有资金(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层最高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自有资金(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低风险相关银行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操作使用。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短期账面自有资金的情况来统筹安排购买理财产品,能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短期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三、投资风险控制
公司将以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为主,相关理财产品,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效开展理财产品的购买事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投资规模和策略,严控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等事宜,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为购买理财业务操作管理部门,并及时跟踪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24-01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5日 上午9 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百集团大楼十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5日
至2024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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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相应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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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登记时间:2024年4月22日一4月24日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211号(新百集团大楼十层)。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李宝生 李丹
联系电话:0951-8564486
传 真:0951-8564486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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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4-007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909,365,594.46元,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099,002.04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298,285,847.22元,支付上一年度现金红利22,563,128.0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909,709.35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406,912,011.91元。
经董事会决议,提议本次利润分配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225,631,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5,126,256.00元(分红比率33.16%);本次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361,785,755.91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认为: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4-010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百连超”)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降低超市相关品类商品的采购成本,预计2024年向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综超”)采购自有品牌及进口食品合计不超过650万元。双方将以市场价确定商品采购价格。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3名独立董事马生元先生、于晓鸥女士、刘小玲女士参加了会议,并推举于晓鸥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其中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曲奎先生、于滨先生及王金录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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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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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包括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内,预计2024年同一控制下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将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8028965230
注册地: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中鼎北路1号2层228室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22日
法定代表人:许少川
注册资本:3,724.33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广东深圳润择通汇科技有限公司等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互联网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食品添加剂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等。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458,005万元,负债总额:1,358,617万元,净资产:99,388万元,营业收入:2,328,058万元,净利润:29,78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公司与本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交易执行及履约情况
公司超市业态与上述关联公司的业务按协议约定正常执行中,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物美综超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和平等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物美综超在进口食品相关品类的经营方面有着一定的市场优势,公司子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集中采购商品交易事项,在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既满足了广大消费者对相关品类食品的消费需求,也利于公司整体对外销售额的增长。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4-012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9日(星期二)至4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hds600785@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2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16日下午 15:00-16: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6日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曲奎
总经理:马卫红
董事会秘书:李宝生
财务总监:张榆
独立董事:于晓鸥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9日(星期二)至4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hds600785@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宝生、李丹
电话:0951-8564486
邮箱:xhds600785@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