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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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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版)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947,498.56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635,646.7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0,979,440.77?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4年3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218,35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119,840.00元(含税),共计转增87,340,8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305,692,800股。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同时,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要求,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前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为19亿元(含已实施的担保)。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首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或担保协议,具体以实际签约为准。该等综合授信、担保事宜及其项下的具体事宜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以上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启超、洪晓明、沈耀亮回避表决。

(1)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捐赠预算总额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权限的议案》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黎华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仍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947,498.56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635,646.7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0,979,440.77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4年3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218,35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119,840.00元(含税),共计转增87,340,8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305,692,800股。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同时,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要求,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前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为19亿元(含已实施的担保)。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首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或担保协议,具体以实际签约为准。该等综合授信、担保事宜及其项下的具体事宜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以上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捐赠预算总额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权限的议案》

(1)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3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6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6,165,094.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524,905.67元。

于2023年6月8日,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其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3,200,000.00元后,将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6,49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开立的账号为80020000019936109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6月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人民币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因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9月21日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于2023年6月12日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户存储、监督管理,在使用、监管募集资金等各方面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开设的账号80020000019936109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公司已于2023年9月21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6,981.12元(不含税金额)置换截至2023年6月8日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58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已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孽息人民币2.45万元。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高分子”)、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集成”)、广东天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汇建科”)、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欣装材”)。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授信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要求,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为19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仅为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0,818.41万元,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1、2024年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最终结果以实际签约为准。

2、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要求,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前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下同),担保预计总额度为19亿元(含已实施的担保)。具体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首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或担保协议,具体以实际签约为准。该等综合授信、担保事宜及其项下的具体事宜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以上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十谭现代产业园光辉大道20号

3、法定代表人:洪晓明

4、注册资本:48,000万元

5、成立时间:2013年7月12日

6、公司持有安徽天安100%股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胶表面处理;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安徽天安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二)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杏梧工业路87号自编1-8座之一(住所申报)

3、法定代表人:宋岱瀛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成立时间:2020年6月28日

6、公司持有天安高分子100%股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胶表面处理;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天安高分子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三)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季华一路28号3座2幢301房(住所申报)

3、法定代表人:吴启超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8年6月29日

6、公司持有天安集成56.5%股权

7、经营范围:云计算技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装饰材料、家具、软装材料的批发、零售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服务;家具设计及安装服务;仓储服务;物流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天安集成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四)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2、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跃进路2号B座十层

3、法定代表人:吴启超

4、注册资本:43,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1995年09月29日

6、公司持有石湾鹰牌66%股权

7、经营范围:陶瓷玻化砖、釉面砖、抛光砖及墙地砖、各式高级陶瓷装饰砖系列产品和水晶饰面陶瓷装饰砖等高档环保型装饰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陶瓷器生产设备制造、加工,陶瓷生产设备及炉窑设计、安装工作,陶瓷喷雾干燥粉料及釉料加工制造,水暖配件,厨柜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以上生产、加工、制造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室内外装潢装饰设计,知识产权服务,技术培训、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销售五金制品、灯具、家具、卫生洁具、家用电器及视听设备、家居用品、室内装饰材料。房屋及土地租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对工业园区的投资、建设、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石湾鹰牌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五)广东天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天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湾小雾岗园林陶瓷厂内11号(自编4号楼209室)(住所申报)

3、法定代表人:宋岱瀛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20年12月30日

6、公司持有天汇建科40%股权、持有天汇建科51%表决权

7、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监理;电气安装服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建筑用石加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软件开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门窗制造加工;家具制造;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金属制品研发;五金产品研发;金属材料销售;销售代理;电线、电缆经营;家具销售;门窗销售;软件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平面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天汇建科2022年度未发生经营业务,无相关财务指标,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东方路669号

3、法定代表人:冷娟

4、注册资本:2,81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5年09月08日

6、公司持有瑞欣装材90%股权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装饰板、胶带纸、PVC封边条、防火板、PP膜、无指纹膜,外墙膜;批发零售:五金配件、竹木制品、家具、纸张、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瑞欣装材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及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担保事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6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74%,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6,5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61%。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23,60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发生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所需要,遵循了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会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了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届时应回避表决。

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启超先生、洪晓明女士、沈耀亮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经公司全体监事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佛山市天耀畅享名厨餐饮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佛山市天耀畅享名厨餐饮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1号三层3P7号

法定代表人:侯波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0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餐饮管理;外卖递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妆品零售;鲜肉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699,426.52元,净资产为-16,283,797.53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485,703.04元,实现净利润-2,859,147.69元。

2、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季华五路21号1601-1603房、1606-1608房、1610房

法定代表人:沈耀亮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2月25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销:汽车,化工原材料(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煤炭,燃料油(闪点大于61度),钛铁矿,矿砂,矿石,游艇,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皮革制品,钢材,水产家禽蛋肉类,冷冻肉,生猪,饲料,蔬菜水果。批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凭许可证经营)、粮油、日用百货、化妆品;餐饮管理、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28,026,879.06元,净资产为66,324,593.13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22,554,101.96元,实现净利润3,425,418.59元。

3、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工业园新源一路30号十座一楼

法定代表人:郭宏伟

注册资本:3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8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材料科学研究;研发、检验、加工、制造、销售;新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449,893.17元,净资产为6,573,741.85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591,681.69元,实现净利润1,150,159.96元。

4、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崧盈路1288号

法定代表人:洪晓冬

注册资本:392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04月09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加工真空镀铝材料、镭射防伪材料、薄膜复合装饰材料、光学薄膜材料;纺织品制造;销售公司自产产品;覆膜玻璃的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因该公司财务数据保密,暂不披露。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畅享名厨、广东天耀系公司董事、5%以上股东沈耀亮控制的企业,易科新材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启超先生控制的企业,永超新材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并依据双方业务发展情况,签署具体执行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公司可以有效利用关联方的服务优势,有利于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综合考虑市场价格、服务成本和合理利润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公司对关联方存在依赖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论证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章程》和本议案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依照前述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情况、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或终止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宜;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股本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且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行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内容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3年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四、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涉及的经营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947,498.56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635,646.7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0,979,440.77?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18,35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119,840.00元(含税),共计转增87,340,8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305,692,800股。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