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4,123,28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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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综合性医药上市企业,经营业态涵盖医药流通、医药工业、中药饮片加工和健康产品及服务等。
1、医药流通
批发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绍兴震元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绍兴震欣医药有限公司、绍兴震元医疗器材化学试剂有限公司主要批发经营药品、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等,与国内外众多知名药企建立并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省内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长年保持业务往来。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百强(37位)、2022-2023年度中国医药行业最具影响力榜单“医药商业百强企业”第49位、2023年度浙商500强第288位等荣誉称号。
零售业务:子公司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是以百年老店“震元堂”为龙头组建的全国百强医药连锁企业。报告期内,震元连锁先后荣膺2022年中国药品流通行业零售百强企业中位列第31位,2022-2023年度中国药店价值榜百强中位列第58位,2022年度中国连锁药店综合实力百强榜位列第55位,2022-2023年度中国医药行业最具影响力榜单“连锁药店50强企业”第45位,14家药店入围“中国药店单店榜百强(综合药房)”,3家药店入围“中国药店单店榜百强(专业药房)”,双榜入围单店17家,单店入榜数量居全省第一。
震元连锁作为典型的区域性医药连锁企业,相比区域内竞争对手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绍兴华枫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绍兴英特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等,震元连锁有着较强的竞争优势:中华老字号品牌优势,拥有震元堂、光裕堂等百年老字号门店;“名店、名医、名药”特色经营模式;中医药文化优势,震元堂传统中医药文化是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千年越医实践与传承的代表药店,历史上绍兴的名老中医以到震元堂坐堂为荣,时至今日,依然有近200位中医在公司下属门店提供中医坐诊服务;网点优势,门店遍布绍兴各县区及杭州、萧山区域;商品渠道优势,经营DTP品种400余个,其中独家品种100余个,作为绍兴“越惠保”项目指定合作药店,拥有20余个合作品种;人力资源优势,拥有完备的药师(执业药师)团队,保证每家门店都配备专业的药师,是提升专业化药学服务能力的重要保障。
(1)门店分布及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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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前10名门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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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门店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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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门店店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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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线上销售
子公司震元连锁依托信息化、数据化信息等创新平台建设,通过旗下连锁直营门店及线上B2C、O2O、自建微信商城小程序等形式开展线上销售,主要经营近万余种商品,涵盖处方药、DTP品种、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滋补保健、医疗器械、日用品等与医疗健康相关产品。绍兴市主要业务区域均已全面融合线上和线下的药品零售服务,实现“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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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药工业
子公司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绍兴市专家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等,通过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相结合,与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及研发机构进行技术合作,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能力。震元制药从事发酵工业生产五十年,拥有生物发酵法、化学合成法生产原料药以及片剂、胶囊剂、口服混悬剂、口服溶液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等制剂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相当的工业化生产经验,坚持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生产,主要生产抗生素类、消炎镇痛类及消化系统类药物,核心产品有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氯诺昔康、醋酸奥曲肽、美他多辛、泮托拉唑钠、伏格列波糖、托烷司琼、克拉霉素、制霉素、罗红霉素、硫酸西索米星、硫酸奈替米星等原料药及制剂。所有原料药及其制剂产品全部通过药品GMP认证,部分产品品种通过美国FDA和德国GMP认证。报告期内,震元制药启动实施原料药集聚提升项目,进一步保障原料药生产需求,保障原料药与制剂产业链的完整性,将有助于提升原料药技经水平,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丰富原料药新产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子公司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瞄准“健康中国”建设大方向 ,紧抓全球合成生物技术应用兴起机遇,依托中科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天津科技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等国内著名研究机构的科研合作,实现了应用国际先进的合成生物技术成功构建了可高效表达目标产品的生产工程菌,以绿色低碳的生物制造方式大规模生产国内紧缺的多种氨基酸产品的目标,已经形成氨基酸、功能性脂肪酸、健康糖及抗氧化剂等方向的一系列合成生物新产品、新技术, 主要用作食品及饲料添加剂、保健食品原料(功能性食品原料)、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等。报告期内,震元生物生物定向合成年产2400吨组氨酸(盐酸组氨酸)、1000吨左旋多巴、1000吨酪氨酸等系列产品上虞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有序推进,被上虞经开区评为“红旗工程”,并荣获浙江省国资委首届“领航者杯”创新大赛“技术创新类”三等奖。
2024年3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开征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意见,清单共47个项目,震元生物的“生物定向合成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作为过程降碳的示范项目位列其中。
3、中药饮片加工
子公司绍兴震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是浙江省率先通过新版GMP认证的中型中药饮片企业,建有浙江省省级中药饮片工程实验室,饮片年加工产能约3,000吨。中药饮片行业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特征,震元饮片在规模、技术含量方面均在全省名列前茅,具有较强的地区影响力。
4、健康产品及服务
子公司绍兴市同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专门从事生命健康服务,业务范围包括母婴护理服务、医疗服务等,现有母婴护理中心两家,是绍兴市唯一一家“全国百强月子会所”,荣获“中国月子会所行业领头羊企业”、“全国月子会所最佳口碑奖” “年度母婴护理典范奖”等称号,报告期内,震元堂母婴护理中心在第三届全球母婴产业论坛上,荣膺“全国月子会所影响力品牌”奖项;另有中医院一家,并设有中医养生馆,注重发挥中医药养生调理、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围绕“中医+养生”进一步丰富科室体系建设,完善健康服务管理。
子公司浙江震元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药食同源的健康养生产品开发入手,融入中医药文化特色开发健康养生系列产品。报告期内,震元健康科技围绕“药食同源”和“本草科技”两大主线,持续推出“养生茶”“养生膏”“养生酒”“养生饮品”“养生药膳”“养生药浴”等系列产品。集中医药文化展示、体育健康、户外休闲等于一体的震元健康园投入运营,绍兴棒(垒)球体育文化中心商业项目招商进展顺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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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等的规定,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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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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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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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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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落实关键之年,公司坚持做强做优做大企业主基调,紧紧围绕“做强医药工业,做大医药商业,做优医药服务,做精中药饮片,做特康养产业”战略目标,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发力“三个一号工程”,努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1.06亿元,较上年减少0.94%;实现利润总额1.10亿元,同比增长7.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64万元,同比增长4.79%;扣非后净利润为7,821万元,同比增长14.40%。
1、聚焦项目为王,创造企业发展新未来。报告期内,公司紧抓重点项目,不断夯实公司发展根基。一是围绕现代医药产业集群培育,震元生物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为总要求,加快推进上虞产业化项目建设,一期工程全面竣工,二期工程完成主体建设,被上虞经开区评为“红旗工程”,并荣获浙江省国资委首届“领航者杯”创新大赛“技术创新类”三等奖。震元制药积极推进上虞原料药集聚提升项目,桩基部分完成整体施工。二是围绕数字化转型,以建设“两业融合”试点为契机,以建成“区域煎药中心”典型示范为主攻方向,震元饮片积极推进智慧“越药房”项目建设,一期工程顺利开工建设,有望整体提升公司整体煎药服务能力,解决日益增长的煎药需求。三是围绕收购兼并,震元连锁深化药店“直营+并购+加盟”拓展模式,加快门店拓展速度,优化网点布局,全年新增医保资质药店10家、净增直营门店17家,连锁门店总数达181家;并加紧推进门店帮扶工作,促进零售连锁业务提质增量。
2、聚焦“拓市增效”,持续推进销售新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挖内部潜力,优化提升管理绩效,一是开拓业务渠道,震元制药积极发挥“原料制剂一体化”的产业链垂直优势和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布局,深耕国内市场,拓展等级医院297家、民营医院360家、药店93家、第三终端2673家;氯诺昔康原料药和冻干粉针产品、罗红霉素原料药市场占有率均为全国第一。二是拓展线上消费场景,借助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赋能传统产业,震元连锁深化与饿了么、美团等平台的对接,网点数量达69家,并同步发展私域商城,开通震元堂微商城O2O板块线上门店108家,上线品种3500余个,零售电商板块实现销售超5,000万元,同比增长42.29%。同时,震元健康科技启动电商发展规划,构建震元直播电商发展模型。三是持续提升服务赋能,在协助全市医疗机构做好各类物资和药品的采购储备和供应基础上,优化产品结构,引进培育高毛利品种,扩大震元堂品牌参茸、精制饮片销售。
3、聚焦质量为本,助力树立中药新国标。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普通饮片提质、精制饮片示范、国际标准引领”三步走战略。一是推动中药材产业国际化,报告期内,全球首个优先级别最高的毒性中药材标准《中医药半夏》正式发布;公司与寿仙谷、浙江省药检院成立浙江中药国际标准起草联盟。二是依托浙江省中药饮片质量控制技术工程实验室开展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一常用中药精制饮片质量标准研究,编写形成两册《常用中药精制饮片质量评价标准》,标准总数已达203个。三是继续推进道地药材基地合作,逐渐形成以“浙八味”为主,涵盖党参、枸杞、半夏、丹参等60多个优势品种群,并打造“一品一码”智控模式,实现中药材流通“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
4、聚焦创新发展,取得产学研创新成果。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加大科研创新,震元生物基于合成生物技术的生物发酵法,将其广泛应用于医药、食品、保健品、饲料等诸多领域,并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引才育才工作机制,把科研成果更有效地转化为新质生产力,与中科院天津工业生物所、浙江工业大学等专家团队建立深入合作,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创新生产体系,先后取得了《生产神经酸的重组酵母菌株及其应用》美国和日本专利授权、《一种生产L-组氨酸的基因工程菌及其应用》美国专利授权,《一种动态调控磷酸葡糖异构酶产组氨酸的基因工程菌株及其构建方法与应用》等发明专利授权,新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2项。震元制药注射用氯诺昔康通过一致性评价,成为全国第二家通过该产品一致性评价的厂家。
5、聚焦治理效能,健全建优管理机制。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内外部发展环境和生产经营实际,一是健全内控规范体系,按照监管部门的监管新要求、新思路,贯彻落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要求,对公司现有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从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层面进行全面梳理、优化,先后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等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汇总并编订成册。二是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强化质量、安全、环保等工作,扎实推进合同固化系统项目建设,紧盯应收帐款、预付款等重点风险点;集中开展“质量问题攻坚月”“安全生产攻坚月”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增强风险防控和化解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三是健全内控检查和评价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监督预警和内审检查纠错的双重职能,建立起兼职审计员队伍,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审计资源,发挥综合监督的协同效应,强化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促进企业运营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书面、通讯等形式发出,2024年3月2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应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阅《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相关内容,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741,989.44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64,179,539.92 元。拟以总股本334,123,286股为基数, 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0,047,397.1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详见公告2024-009);
6、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海明先生、柴军先生、何溢强先生、魏民先生、王浩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告2024-010),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过半数同意;
7、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告2024-012);
8、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详见公告2024-01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震元制药及震元健康科技无偿使用公司商标的议案》:同意震元制药、震元健康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前提下,在公司拥有相应商标的专用期限内,无偿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规定做好具体工作。
10、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告2024-013),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告2024-01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告2024-015),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告2024-016),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8、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告2024-017)
三、备查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2日下午三时召开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绍兴市延安东路55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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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作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十一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十一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上述议案除第7项、10-20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第10-16项、第18项、第20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8日一一2024年4月10日
(上午8∶30一12∶00 下午2∶00一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誉锋、蔡国权
联系电话:0575-85746658、85139563 传真:0575-8514880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2000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05”,投票简称为“震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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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2024年4月 日至2024年4月12日。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书面、通知等形式发出,2024年3月2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具表决意见监事5人,实际出具表决意见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浙江震元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绍兴震元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绍兴震欣医药有限公司、绍兴震元医疗器材化学试剂有限公司、浙江震元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绍兴震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绍兴市同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震元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三会”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职责明确,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2、组织架构
公司在治理结构所确定的内部控制基本组织框架基础上,设立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所需的职能机构,形成了与公司实际相应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确立了组织机构之间权利制衡关系,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3、发展战略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项目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决策,或提交股东会,由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决定。
4、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制定了《员工招聘办法》、《全员绩效考核方案(试行)》、《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职工薪酬改革方案》、《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职工疗休养实施细则》、《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了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制度或流程,在员工招聘、培训、离职、辞退、晋升、社保、福利、薪酬、考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5、社会责任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安全生产总则》、《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平安综治责任管理办法》、《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加强培训、强化监督、落实到位、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司努力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谋求可持续性发展,制定了《环境保护文件》(系列)管理制度,积极履行对社会及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公司编制了《质量管理文件汇编》,明确了“质量第一、药德至上,确保经营药品安全有效”的质量方针,通过全员参与质量管理,提升全体员工的药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购进、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可靠。
公司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致力于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绍兴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全力履行对社会及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体现国企担当。
6、企业文化
公司弘扬“修药明理,奋发有为”的企业精神,强调以人为本,把企业文化建设融入到日常经营活动中。公司办好企业公众号《震元堂》、《震元堂服务号》和公司网站,以此为重要载体,加快宣传节奏,增强新闻时效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公司还以职工技能大赛等活动为载体,引导广大员工投身企业各项建设。
7、资金活动
公司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网上银行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筹资管理制度》、《财务支付审批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于货币资金业务相关的不相容岗位已做分离,对相关部门与人员已作相互制约,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核、审批程序,形成了重大资金活动集体决策和联签制度,规范公司的筹资、投资和资金运营活动,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提高资金效益。
8、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商品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对业务中的申请、询价、审批、订立合同、采购、验收、付款等基本流程进行了规范和控制,明确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职责权限,确保了不相容职位相分离,提高了公司采购业务的准确性和可控性。公司制定了《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对非经营性物资、常规服务等采购事项明确了采购方式,并对审批权限、采购程序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9、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的购置、日常管理、使用、处置、评估等工作进行规范,明确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并将其纳入公司管理系统。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定期进行资产盘点,以保证账实相符。对需要报废资产按照制度流程进行处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公司制定了《商标管理制度》,加强商标管理工作,保护公司无形资产。
10、销售业务
公司制订了《销售管理制度》、《应收款项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对销售业务各环节进行了规范与控制,明确了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相应内容涵盖了销售计划、客户开发、价格确定、发货管理、收款管理,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11、财务报告
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财务报告制度,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内容、方法、基础、审核、流程及报告管理的安全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划和控制。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岗位进行了明确分离,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2、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诉讼案件纠纷处理等。责任部门对所有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有效防止出现合同纠纷处理不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13、信息系统
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安全总体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防病毒管理制度》、《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管理、权限管理、信息与网络安全防护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保证信息系统的高效、安全运行。
14、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对关联交易应遵循原则、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15、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担保条件、风险评估、管理监控、披露流程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16、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制度》、《网站内容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审核、程序、媒体和保密措施等,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17、工程项目
公司制定了《工程项目实施办法》,对工程项目申请与审批、设计、预算编制及审核、招投标、合同签订与资料管理、施工过程监管、竣工验收与交付使用、结算审计等全过程的管理职责与程序进行了制度规范,促使工程项目的实施合法、合规、合理。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资金活动及会计信息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
①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依据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②缺陷虽未达到重要性标准,但从性质上看,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3)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③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涉及面广;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2)重要缺陷
①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上述定量标准的重要财产损失,而内部控制未能防范该失误;
②虽然未达到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财产损失。
(3)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浙江省诸暨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采购、销售商品总额为1,400万元,向关联方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智汇大酒店有限公司租赁房产等300万元。
2023年度,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430.78万元。
(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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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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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省诸暨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浙江省诸暨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崇德路62号,法定代表人为董笑均,注册资金2,7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1462969163,经营范围为批发: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经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玻璃仪器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3年末,该公司(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7,505.17万元,净利润249.81万元,所有者权益3,760.45万元。
(2)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108号,法定代表人为骆铃,注册资金2,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00143007189M,经营范围为生产: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中草药种植;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3年末,该公司(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0,330.17万元,净利润-368.49万元,所有者权益-1,749.84万元。
(3)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晓冬,注册资本5亿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0030769473X7,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颜料销售;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信息咨询(除金融、期货、证券)、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止2023年末,该公司(未经审计)营业收入40.95亿元,净利润8,483.1万元,所有者权益19.99亿元。
(4)绍兴智汇大酒店有限公司
绍兴智汇大酒店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金辉,注册资本2,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000683626813,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经销(销售散装食品);住宿服务;足浴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棋牌室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用品销售;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服装服饰零售;小食杂店(三小行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3年末,该公司(未经审计)营业收入711.67万元,净利润-1,396.32万元,所有者权益-8,038.68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浙江省诸暨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与公司形成关联方;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绍兴智汇大酒店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形成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因与上述公司采购、销售商品或租赁房产形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实际,上述关联方能依法持续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司与浙江省诸暨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销售,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规律协商确定。子公司同源健康、震元连锁分别根据已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向交易对手方支付租赁费用。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都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业务行为,医院、药品生产企业、医药商业公司是公司的主要客户之一,预计未来将会长期存在。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客户采购、销售商品。子公司同源健康、震元连锁向交易对手方租赁房产为其日常经营的需要,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保障其稳定经营。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下转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