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2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公司近日收到大华出具的《关于变更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大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冯雪女士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冯雪女士工作调整,现指派周鑫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1、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鑫先生,2007年11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8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4家次。
2、周鑫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