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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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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9版)

2024-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版)

4、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

(1)激励对象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由薪酬委员会决定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完全按照情况发生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归属条件;或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非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身故

(1)激励对象若因执行职务而身故的,由薪酬委员会决定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并按照身故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归属条件;或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若因其他原因而身故的,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6、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

激励对象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若公司失去对该子公司控制权,且激励对象仍留在该公司任职的,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7、激励对象资格发生变化

激励对象如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情况

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薪酬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十三、上网公告附件

1、《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5、《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始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戚正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戚正伟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戚正伟,197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7月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飞行设计专业,获学士学位;2002年3月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获硕士学位;2005年11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获博士学位。2006年1月至今,历任上海交通大学软件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08年任微软亚洲研究院访问教师;2011年至2012年,任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机系访问学者;自2022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上海聚荣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绊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牙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且对《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6日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6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丹桂路835号(中国建设银行上海丹桂路支行)一楼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4年4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7栋101室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203

电话:021-50277832

联系人:陆建飞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戚正伟

2024年3月23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企业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企业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戚正伟先生作为本人/本企业的代理人出席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

本人/本企业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志华先生、陈凌云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志华先生、陈凌云女士分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因王志华先生、陈凌云女士辞去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王志华先生、陈凌云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发展、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志华先生、陈凌云女士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王志华先生、陈凌云女士无任何有关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王后根先生和俞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王后根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后根先生和俞钢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等待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王志华先生、陈凌云女士已提出辞职申请,董事会提名王后根先生和俞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选举王后根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俞钢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王后根先生和俞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王后根(主任委员)、俞钢、黄瀞仪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戚正伟(主任委员)、王后根、杨士聪

提名委员会:俞钢(主任委员)、戚正伟、谢燕村

战略委员会:杨士聪(主任委员)、黄瀞仪、王颖霖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附件简历:

王后根,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 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获理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12月一2014年6月任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4年6月一2018年3月任上海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3月一2021年3月任深圳旺金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3月至今任上海领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FO。

俞钢,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浙江大学机能学院本科毕业;2004年浙江大学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2009年就读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技术学院。1999年一2005年入职中国联通;2005一2011年入职国信朗讯,期间担任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2011年参与创办上海普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COO,现为上海普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EO,董事长。

截至目前,王后根先生、俞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后根先生、俞钢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制定

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同时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已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鉴于上述事项,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现将具体内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进行相应调整,章程附件同步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权益登记日之前因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引起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注册资本变更和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情况

上述基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3、4、5、6、7、8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文件。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丹桂路835号(中国建设银行上海丹桂路支行)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6日

至2024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戚正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7、8、9、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10、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9、10、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钜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东陞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拟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8: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4月12日下午18: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7栋101室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7栋101室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203

联系电话:021-50277832

联系人:陆建飞

邮箱:shareholders@hitrendtech.com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