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4-011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相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因涉及相关诉讼,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鸿控股”)于2023年1月11日披露了《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04,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有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1、相关诉讼情况介绍
相关诉讼涉及三个案件,分别是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转让绥化市中油金鸿燃气供应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诉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一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转让莱芜金鸿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诉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一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转让宁阳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诉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一案,上述诉讼事项公司已在2023年1月11日披露的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受理法院分别是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诉讼进展相关情况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转让莱芜金鸿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诉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一案,经被告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成立后,移送到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处理。后收到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本案中止诉讼。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转让宁阳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诉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一案,经被告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成立后移送到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处理。后收到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本案中止诉讼。
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转让绥化市中油金鸿燃气供应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诉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一案,经被告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成立后移送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并于2024年1月15日开庭, 公司近日收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驳回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的全部本诉请求;(二)驳回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
四、本次公告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诉讼中两个案件均已中止,另一案件已出具一审判决书,后续公司将在与所聘请的律师沟通论证的基础上,采取下一步行动措施。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对相关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公司已经于2021年度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本年度损益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事判决书
2、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