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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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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9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亿元,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业务收入、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2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务、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编写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8号)核准,2022年2月15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80元,募集资金总额105,8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221.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95,618.83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2月17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1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2023年末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系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致。公司已于2024年3月11日前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12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项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拟变更金额23,000.00万元,“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拟变更金额17,000.00万元,合计40,000.00万元变更至新项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江洛矿区铅锌矿(300万吨/年)选矿工程”,针对募投资金变更事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于2022年8月31日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12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7,800万股为基数向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4,720,000.00元(含税)。

●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8,164,317.10元(经审计)。

经董事会决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800万股进行测算,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4,72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次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及召开情况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应全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分配,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7、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8、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10、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11、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上述第1、2、4、6、8、9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及召开情况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刘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振举)》《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银香)》《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甘培忠)》《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延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仲飞-离任)》。

4、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完善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保证了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10、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11、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出具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外部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1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刘勇先生、张世新先生、ZHOU XIAODONG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业务,对交易额度合理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13、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14、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15、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注销分公司是基于对公司经营规划的整体考虑,注销分公司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12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1、3、5、7、9、11、12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