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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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27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星化工”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0日以钉钉或微信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涉及到回避表决情况,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3 月22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6.13 元/股的 85%(即 5.21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龙星转债”发行时间较短,距离 6 年的存续期届满尚远,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明确投资者预期,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6月 25日起算,若再次触发“龙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回避表决情况:因董事刘鹏达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董事魏亮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的外甥,且刘江山先生持有“龙星转债”;董事乔习学先生、马维峰先生持有“龙星转债”。故董事刘鹏达先生、魏亮先生、乔习学先生、马维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28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的情形,已触发“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6月 25日起算,若再次触发“龙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0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547,539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753,900.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4 年3月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龙星转债”,债券代码“127105”。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2024年8月7日至2030年1月3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13元/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未有调整情况。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4 年 3 月22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6.13 元/股的 85%(即 5.21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明确投资者预期,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6月 25日起算,若再次触发“龙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