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1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顺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顺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担任的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刘顺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刘顺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顺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补选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工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顺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544股,通过第一期卓越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任职期间不存在违反其做出的有关承诺的情况。刘顺平先生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卓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
刘顺平先生在担任董事及其他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刘顺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2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欧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派家居”)为全资子公司清远欧派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清远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而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及其补充或修订合同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22日,公司已实际为清远欧派向各银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21日,公司与广发银行清远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清远欧派向广发银行清远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而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及其补充或修订合同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授信额度合同授信期限自2024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12日。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5月2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3至2024年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19,500万元的最高限额担保。其中,同意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之间因办理综合授信等银行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99,500万元的最高限额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及《欧派家居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324787137H
3.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6日
4.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工业园园区内
5.法定代表人:姚良柏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
7.经营范围:家具制造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家用电器修理;其他日用产品修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道路货物运输;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其他服务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塑料制品业;批发和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持有清远欧派100%股份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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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2022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数据为清远欧派单体数据。
10.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1.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2.保证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4.担保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5.担保范围:根据《授信额度合同》在授信额度内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1)自主合同债务人清远欧派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果广发银行清远分行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清远欧派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清远欧派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广发银行清远分行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4)如广发银行清远分行与清远欧派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公司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清远欧派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清远欧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并及时掌握清远欧派的日常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公司为清远欧派提供担保,有利于清远欧派经营业务的良好开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清远欧派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偿债能力,此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公司的各级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主体,风险可控,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19,500万元的最高限额担保,并将本事项提交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姚良松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内办理对外担保的有关手续,每笔担保不需要再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经批准可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1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8.35%;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7,331.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01%。以上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或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经批准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2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2.20%;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7,331.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01%。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与广发银行清远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清远欧派与广发银行清远分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合同》;
(四)清远欧派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