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74 公司简称:创业环保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65,207,128.31元,减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64,195,627.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75,506,443.79元,减去2023年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226,140,204.24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50,377,740.31元。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考虑公司仍处于发展阶段且配合公司2024年度对外项目开发的资金支出安排,2023年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6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60,689,402.11元,现金分红数额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13%。2023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该分配预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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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该政策可能对水务环保行业的商业模式产生一定的影响。该政策聚焦于使用者付费项目,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具备一定投资回报,不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因此,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项目其项目模式可能根据政策要求发生变化,如果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有可能导致水务环保项目建设与运营环节分开进行,建设环节由政府出资、企业建设,而运营环节则由企业托管运营。该政策的目标在于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机制,一方面避免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的增加,另一方面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并以特许经营模式清晰界定建设和运营期间的资产权属以及各方权责利关系。这实际上是弱化了原机制中地方政府融资功能,并且要求水务环保企业进一步关注技术、工艺、运营能力的提升。
此外,2023年12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到2025年,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能效水平和降碳能力持续提升。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该政策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开发、城市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厂光伏发电、污水源热泵技术推广、污泥资源化处理处置、植物除臭剂和环保型絮凝剂等新型绿色药剂研发使用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新能源业务领域,光伏发电继续保持快速增长。2023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全年累计为291965万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太阳能发电为60949万千瓦,同比增长55.2%;风电为44134万千瓦,同比增长20.7%。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的印发实施,将有力推动绿证核发、交易全覆盖,进一步为扩大绿电供给、促进绿电消费奠定基础;将有力提升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进一步增强绿电消费的公信力;将有效拓展绿证应用,扩展绿证消费需求,进一步激发绿电消费市场活力,对于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将有助于光伏发电产业提高边际收益。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也是新型储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电力系统对调节能力需求的提升、新能源开发消纳规模不断加大,新型储能逐渐成为催生能源工业新业态、打造经济新引擎的突破口之一。已经出台的《“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推动“十四五”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的总体部署。当前新能源配储规模持续扩大,有力支撑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但是也面临着储能配比要求不够灵活、利用率不高、缺少必要的成本回收机制等问题。未来转型发展的方向在于统筹规划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一方面以独立共享储能为重点制定规划布局,采用自建、租赁、共享等多种方式,按照新能源开发规模一定比例提供灵活调节能力的储能配备,另一方面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给与参与主体设定科学的成本回收机制。
在危废处理业务领域,生态环境部、发改委联合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为《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到2025年通过国家技术中心、6个区域技术中心和20个区域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利用处置技术研发能力以及管理决策技术支撑能力,为全国危险废物特别是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提供托底保障与引领示范。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业务范围及经营模式和去年相比,没有发生变化,主要业务由基础业务及战略新业务构成。基础业务包括市政污水处理、供水、再生水等领域业务,是本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战略新业务包括新能源供冷供热、光伏发电、危废业务、污泥处置等,在盈利能力、经济附加值、投资回收期等方面,与基础业务形成互补,优化整体业务结构。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增权益类污水处理业务规模27万立方米/日,新增再生水断点连通管网26.1公里,其他水务业务规模与期初相比没有重大变化。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水务业务总规模为617.535万立方米/日。权益类水务业务总规模579.875万立方米/日,其中污水处理规模506.375万立方米/日,供水业务规模31.5万立方米/日(包括自来水、工业供水),再生水规模42万立方米/日,上述项目分布在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委托运营模式下污水处理规模为31.66万立方米/日,再生水规模6万立方米/日。
污水处理、供水业务模式以BOT、TOT、PPP模式为主,再生水业务经营模式以生产销售再生水获得销售收入,及提供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服务获得收入为主,与期初相比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本公司战略新业务主要情况如下:
(1)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新增服务面积50.33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总服务面积390万平方米,主要分布在天津,经营模式仍以BOT为主,服务面积的增加主要是因为获取天津市金钟河城市更新南侧片区能源站项目。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增装机容量1.6MWp,截至报告期末,总设计装机容量31MWp,项目主要分布在天津、大连;经营模式以市场化定价模式为主。
(3)危废业务方面,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变化。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包括处置能力共18.13万吨/年的4个项目,一座规模2万吨/年的收储、转运项目,一座总库容31.46万吨的填埋项目,废物综合利用规模7.8万吨/年,主要分布在山东、江苏两省。危废业务在获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采用充分市场化的经营模式,在地方政府指导价的引导下,自行选择产废单位,为其提供危废处置服务,收取危废处置服务费。
(4)污泥处置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总规模为2810吨/日,主要分布在天津、甘肃、浙江、安徽。其中权益类污泥处置业务为临夏污泥项目、津南污泥厂项目,规模为890吨/日,其余污泥处置项目为委托运营模式,规模为1920吨/日。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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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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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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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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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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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整体业务运营平稳。与上年度相比,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仍以污水处理、自来水供水、再生水、新能源供冷供热、道路收费、危废业务、科技成果转化等为主,是本公司2023年度业绩主要来源。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6,508.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16%;利润总额110,621.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4.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6,520.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5.1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19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50,377,740.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70,418,08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0,689,402.1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1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唐福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现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术彬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从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 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20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及对董事会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374,64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对象向本公司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的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8,127.99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68%。2024年,本公司预计新增对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超过374,640万元,单项担保不超过本公司对被担保人的持股比例,且被担保人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的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情况如下:
1、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除表内子公司以外的本公司现有及未来新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2、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除表内子公司以外的公司现有及未来新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担保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因担保数量多,需要经常订立担保协议而难以就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拟就总额度374,640万元担保,向股东大会申请同意按如下授权决策方式实施:
1、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含表中“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各自范围内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但需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当担保金额超过被担保人上限额度时,应及时披露;
2、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含表中“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各自范围内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但需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当担保金额超过被担保人上限额度时,应及时披露;
3、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但需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不允许反方向额度调剂使用;
4、上述三种情况的担保发生时,无需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5、对注1、注2所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下述条件下履行批准程序:
(1)担保金额不超过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2)新设公司或并购公司的,标的项目收益水平满足本公司的投资要求和标准;
(3)被担保人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
(4)被担保人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的反担保;
(5)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允许反方向额度调剂使用;
6、授权期限:自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7、超出上述374,640万元额度范围的担保,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履行上述担保后,本公司累计担保金额672,767.99万元,约占集团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75%。本公司将动态关注担保余额,关注被担保人履约能力,加强管控措施,控制担保风险;同时,本公司将鼓励子公司自主融资,压降公司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的名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信息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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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3.上述被担保公司的财务情况详见附件2。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次被担保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持股比例详见附件1。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且担保额度是根据本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子公司经营需求而预计的,有助于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且担保额不超过对被担保人的持股比例,被担保人应与担保人签署反担保协议,因此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72,767.99万元(含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73.75%,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子公司担保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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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各项担保金额均不高于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附件2:被担保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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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22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30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2]1122号文《关于核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3,189,65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499,999.00元,扣除本次股份发行实际发生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以下合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共计人民币19,743,434.08元的净额为人民币810,756,564.92元,记为本公司的股东权益增加金额,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43,189,655.00元,增加资本公积金额人民币667,566,909.92元。
于2022年9月20日,本公司的银行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813,889,999.0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0,499,999.00元扣除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及部分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6,609,999.98元后的差额。该资本金的投入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81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累计使用和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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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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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8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及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11月17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严格按照《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21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9,382,040.3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5703号鉴证报告。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5.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6.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产品的情况。
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人民币341,309,080.0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发生了变更,将募投项目“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 项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 103,000,000元变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详见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下转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