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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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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版)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注a:“截至年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23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为提升本公司危废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完善危废业务区域布局,公司以人民币73,300万元的总代价收购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康博”)100%股权及江苏永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辉”)100%股权,其中康博公司收购价款为人民币38,291万元,永辉公司收购价款为人民币35,009万元。公司于2021年1月8日与高邮康博、江苏永辉的原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21年1月26日完成了高邮康博、江苏永辉的工商变更登记。

上述收购事项已经本公司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5日、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江苏永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1)及《关于收购资产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3)。

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22)第9012号和苏中资评报字(2022)第9013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确认高邮康博、江苏永辉购买日合并口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分别为14,818.53万元和7,969.43万元。

上述收购均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日根据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商誉50,512.04万元,其中高邮康博确认23,472.47万元,江苏永辉确认27,039.57万元。经评估,2021年对商誉计提减值9,965.89万元,2022年对商誉计提减值8,564.83万元。

二、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原因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聘请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并购康博公司、永辉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评估。

鉴于包括江苏省在内的各地危废处置企业数量持续增加,市场整体供需关系发生变化,危废行业盈利情况均有所下降;加之康博及永辉项目受节能减排限电停产及更换危废经营许可证而停产等特殊因素影响,2021-2023年度综合处置单价较并购前有不同程度下降。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在综合考虑行业现状、项目公司在手订单、项目未来处置负荷率、折现率等因素情况下,评估认定上述项目的商誉减值金额共计约16,976.23万元,其中康博公司商誉减值8,524.36万元,永辉公司商誉减值8,451.87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该评估结果在2023年度报表中对商誉价值进行调整并计提资产减值。

公司在对上述两个项目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过程中,充分考虑行业环境、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商誉减值计提充分、谨慎。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商誉减值人民币16,976.23万元直接计入公司 2023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人民币16,976.23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17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唐福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已于2024年3月15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拟在境内外公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地总结和分析了董事会2023年的工作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薛涛先生、王尚敢先生和刘飞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65,207,128.31元,减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64,195,627.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75,506,443.79元,减去2023年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226,140,204.24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50,377,740.31元。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考虑公司仍处于发展阶段且配合公司2024年度对外项目开发的资金支出安排,2023年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6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60,689,402.11元,现金分红数额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13%。2023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审议《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能覆盖公司的主要单位和重点业务范围,同意该工作计划。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审议《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申请2024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度拟新增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37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合理控制资金成本的情况下与金融机构洽商解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对董事会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该聘任的议案

为健全内控体系,防范风险,公司于2024年2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符合资格的、专业水平及市场认可度较高的审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质优价惠的报价中标。董事会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同时提供2024年度内控审计服务,并承担《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公司审计师应尽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关于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6.关于终止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终止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PPP项目,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18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现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术彬先生主持。本公司已于2024年3月15日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工作报告真实反映了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2023年公司监事会较好的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审议拟在境内外公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在境内外公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从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6.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21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为健全内控体系,防范风险,公司于2024年2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符合资格的、专业水平及市场认可度较高的审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质优价惠的报价中标。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宜无异议,普华永道已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和投资者注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晨起

石晨起先生,合伙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

刘勇先生,合伙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欣波

许欣波先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冯发明先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3年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大信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公司拟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大信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9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2万元)。2023年度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服务的费用为人民币37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公司于2024年2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大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普华永道进行了事前沟通,普华永道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该聘任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咨询服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