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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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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13 公司简称:原尚股份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6,253,750.00元(如果按公司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622.50万股,剔除因激励对象离职及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但未注销的121.00万股后的股本10,501.50万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此外,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属于汽车物流行业,主要业务集中在汽车零部件物流运输细分市场。根据《汽车物流术语(GB/T 31152-2014)》,汽车物流是指汽车供应链中的原材料、零部件、整车以及售后配件,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具备技术复杂、服务专业、资本聚集、知识密集的特点。

1.行业政策指导下,行业转型升级态势明显

根据中国物流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为352.4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2%,增速比2022年全年提高1.8个百分点。分季度看,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分别增长3.9%、5.4%、4.7%、5.4%,呈现前低、中高、后稳的恢复态势,全年回升势头总体向好。2023年社会物流总费用18.2万亿元,同比增长2.3%。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4%,比上年回落0.3个百分点。从构成看,主要环节物流费用比率均有所下降,显示全年各环节物流运行效率全面改善。物流政策体系优化为降本增效提供制度保障,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政策指导,国家倡导积极发展智慧物流,提高现代物流、生产控制、信息数据等服务能力,增强产业链集成优势。在物流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物流企业创新发展、降本增效内驱力持续增强。具体表现为物流企业积极推进服务向综合供应链转型、加速产业融合进程,加码新兴领域布局进而拓展业务空间的趋势。

2.国内汽车零部件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性产业,产业链长、涉及面广、带动性强,被称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压舱石”。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市场研究分会(乘联会)发布的2023年12月份全国乘用车市场分析报告,2023年乘用车国内零售2,170万辆,增长6%,其中新能源零售775万,净增207万,增长36%;燃油车零售1,395万辆,净减92万,下降6%。燃油车中只有豪华车零售微增,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全面下滑。新能源车中自主、主流合资与豪华车总体均全面增长。经过十几年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已形成引领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新优势。与此同时,随着国内汽车零部件产业的技术创新、市场需求增加、政策支持、国际竞争力加强等因素影响,国内汽车零部件产业结构随之调整升级。

3.物流市场竞争格局加剧,企业降本增效内驱力增强

根据中国物流信息中心发布的信息,从市场集中度来看,物流企业规模相对较小,部分领域小微企业数量庞大,市场集中度依然较低,2023年50强物流企业物流业务收入占物流业总收入的比重虽有所提高,但仍不足20%。从价格竞争来看,部分领域低价竞争现象较为突出,“以价换量”仍是部分功能性物流服务行业竞争的主要手段。物流景气指数中的服务价格指数各月均位于50%以下,全年平均为48.3%,反映出物流业服务价格整体低位徘徊。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物流企业创新发展、降本增效内驱力持续增强。总体来看,当前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依然明显,物流市场潜力较大,未来物流运行有望延续企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但也要看到我国经济仍需面对国内结构调整和国际需求偏弱等挑战,物流需求也将由规模扩张向存量结构调整转型,物流市场有待优化升级。而汽车物流企业在汽车市场结构性变化中危中有机,优质客户的市场份额提升,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成本优化和核心竞争力的建设等均考验着中国汽车物流企业的战略眼光和战略选择,行业整合趋势明显。

4.绿色物流是物流行业发展的未来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物流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涉及运输、仓储、配送、信息等众多领域,是节能与碳减排的关键产业。绿色物流的发展将对物流行业产生深远影响,未来将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个方面实现绿色物流的协调发展。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全国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供应链物流市场,围绕汽车整车厂生产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提供全链条、一体化的供应链物流服务。公司坚持与制造企业深度融合的发展策略,提供个性定制化服务,帮助客户优化供应链体系进而实现降本增效。公司凭借丰富的物流基地资源基础,打造的物流网络覆盖华南、华中、华北、东北及西南地区,形成了覆盖国内主要汽车生产基地的分拨配送体系、备件配送体系和返回物流体系,现在已经拥有贯穿于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各环节的综合物流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长、中、短途公路运输,管理仓库面积超过31万平方米。成功为超过900多家的汽车、新能源、食品、商超、家电、家居卫浴、跨境电商及航空货站等客户提供个性化物流服务。

(三)报告期内行业周期性特点

汽车行业普遍实施以销定产,通常在春节以及7、8月为汽车销售淡季,物流业务也相对平淡。而从9月份开始,迎来车市旺季,物流市场也随之进入相对高峰期。报告期内,汽车行业受宏观环境、产业政策、产品技术投放及车企营销定价调整各方面因素导致汽车行业竞争加剧,直接影响着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物流行业的发展变化,两者发展趋势基本一致。

公司属于综合服务型的汽车物流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零部件干线运输、配送、仓储、品质检验、流通加工以及包装等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物流服务。此外,公司还从事物流设备生产销售和保险代理业务。同时,依托完善的物流网络、丰富的物流经验和人才储备,公司还从事冷链物流、家电物流、跨境电商物流及机场货站管理等非汽车物流业务。公司物流网络覆盖华南、华中、西南、华东、华北及东北等地区。

(一)综合物流服务及租赁服务

1.运输配送

汽车零部件运输配送服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接受整车制造厂商或零部件供应商的委托,按照整车生产商的采购计划,在规定时间把生产所需零部件运输至整车生产厂内指定位置,以保障生产流水线的顺畅运行。公司以覆盖范围广泛的物流网络为基础,科学规划运送路线和时间,合理调度车辆和人员,满足整车生产商JIT生产模式对零部件物流服务准确性、准时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2.装卸

在整车厂商周边的中转仓库或整车厂的线边仓,零部件自运输工具至仓库或线边仓,以及厂内周转,均需要大量人工装卸。目前,公司通过自有人员以及外协人员为客户提供装卸服务。

3.租赁

指公司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行为。

4. 仓储及其他增值服务

整车制造厂商普遍执行准时生产制(JIT),为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生产及时性和连续性,整车制造厂商对汽车零部件供应的准确性、时效性要求日益提高。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通常以整车制造厂商为中心,在其周边和主要零部件供应商集中地区设置物流基地或中转仓库,为客户提供零部件的暂时存储和管理服务,兼用于取货和自送物流的提前备货,一方面有利于运输的及时性,另一方面便于公司对于货物的集拼和换装。目前,公司拥有和管理的仓库用于汽车零部件物流中转和直接出租。

公司在为客户提供运输配送和仓储管理等服务的同时,还提供相关增值业务服务,如对汽车零部件进行重新分拣、质检、简单组装和包装等。

(二)物流设备销售

公司自主采购原材料、生产并向部分物流客户销售物流设备,主要包括物流台车、网笼、包装材料等。此外,公司向该等客户提供物流设备的维修服务,收取服务费。

(三)保险代理业务

公司通过子公司原尚保险为公司及少量外部物流企业提供财产保险的代理服务,并获取相应代理佣金。保险类别主要包括机动车保险、货物运输险、物流责任险、企业财产险、短期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以及公众责任险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45,609.76万元,同比下降12.19%;实现利润总额-611.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1.27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5,832.86万元,同比下降58.1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5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5日

至2024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01、8.02、8.0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余丰、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莫慧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验核)、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验核)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验核)及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年4月15日 9:00至12:00,12:00以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三) 登记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 会议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20-82394665

联系邮箱:ir@gsl.cc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原尚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3日以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并送达,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上午10:00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董事长余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6,253,750.00元(如果按公司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622.5万股,剔除因激励对象离职及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但未注销的121.00万股后的股本10,501.50万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此外,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详细如下:

余军任公司董事长,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92.86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余军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余丰为公司董事,系余军的兄弟,需同时回避表决本议案。

余丰任公司董事,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为0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余丰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余军为公司董事长,系余丰兄弟,需同时回避表决本议案。

莫慧任公司董事,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为人民币54.09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莫慧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牟小容任公司独立董事,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为人民币8.00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牟小容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陈功玉任公司独立董事,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为人民币8.00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陈功玉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尚未确定的季度及年度绩效奖金由公司依据相关考核管理制度,根据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制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总经理余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余丰系余军兄弟,需同时回避表决本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因上述第2、3、5、6、7、8、13、15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2024年4月15日在广东广州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1.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上午11:00在广东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詹苏香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6,253,750.00元(如果按公司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622.5万股,剔除因激励对象离职及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但未注销的121.00万股后的股本10,501.50万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此外,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该项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五)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原尚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及《原尚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詹苏香女士系公司监事会主席,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41.35万元,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詹苏香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赵韫兮女士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2.79万元,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赵韫兮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柴正柱先生系公司监事,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8.22万元,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柴正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上述已确定的具体年度薪酬计划均为税前薪酬,实行按月发放;其尚未确定的季度和年终绩效奖金由公司依据相关考核管理制度,根据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制定。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八)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已审阅《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控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能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

(九)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公告附件:

1.原尚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 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原尚股份”)董事会对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3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73,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77元,共计募集资金147,263,210.00元,坐扣承销费 3,396,226.42元(不含税)、保荐费1,132,075.47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42,734,908.11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9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201,012.26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41,533,89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8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415.97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9,358.46万元,报告期内使用5,057.5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减去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加上银行存款利息14.41万元、理财收益137.50万元、暂未支付的与发行相关的费用4.72万元,及实际已从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105.95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海珠支行、2022年9月13日与兴业银行广州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存放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海珠支行(银行账号:82150078801800002280)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对该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公司在兴业银行广州珠江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391280100100008021)于2023年9月21日完成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具体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年度,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2日

备查文件: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3,926,496.06元,2023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12,651.65。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22.50万股,因激励对象离职及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但未注销的121.00万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去掉上述不参与利润分配后的股本10,501.50万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253,750.00元(含税)。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该项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 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二)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三)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四)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五)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八)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九)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十一)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二)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中的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三)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制定的最新规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