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版)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尚未实际产生效益。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640,946.24元,加上以前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314,788,575.67元。

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4,582,605股剔除回购专户、股权激励回购注销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数量496,847,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49,684,79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实施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数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远期规划布局的需要,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最终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品种。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金额、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方案概述

为扩充新能源材料产品品类,丰富新能源材料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以现金人民币46,000万元的价格收购支建清、王正元、徐卫、韦建东、周帅、郑健、颜玉红、赵东学共8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常熟市誉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翔贸易”)100%的股权,进而间接收购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化工”,系誉翔贸易的全资子公司)100%的股权。该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现金收购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年8月23日,公司完成收购誉翔贸易100%股权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持有誉翔贸易100%股权,新特化工仍为誉翔贸易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进而持有新特化工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权收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二、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以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为盈利补偿期,盈利补偿期内交易对方对于新特化工的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前后孰低者(以下简称“净利润”)数具体为:2023年、2024年、2025年分别达到4,500万元、5,000万元、5,500万元,或2023年-2024年、2023年-2025年分别达到9,500万元(两年累计)、15,000万元(三年累计)。

上述业绩承诺期采取三年届满后一次性补偿的方式,如新特化工业绩承诺期内的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承诺净利润数,即新特化工在2023年度至2025年度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额不足15,000万元,则交易对方应对公司现金补偿该等不足金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即15,000万元)-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三年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如交易对方超额完成其在业绩承诺期内所作出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公司同意对新特化工经营管理层进行超额业绩奖励,即如新特化工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净利润数达到15,000万元的,则超出15,000万元的部分应予以计提50%作为超额业绩奖励金额。

三、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标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新特化工2023年度净利润为4,642.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度新特化工完成业绩承诺利润。

四、备查文件

1、天际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标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2022年 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3年 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7号》,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解释第16号》《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将于 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 15:00至 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锡盾先生,董事会秘书郑文龙先生,独立董事苏旭东先生,财务总监杨志轩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0日12: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系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投资金额的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理财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可能对资金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为有效防止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指派熟悉理财的财务人员负责对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风险进行评估,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时评估、判断理财产品风险因素,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所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严格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人有权对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投资项目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保荐人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修订)》于2024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下转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