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3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4-005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勇先生、施俊先生、姚祖辉先生、高晓敏先生、桂文彬先生、付向昭先生、史学婷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张学兵先生、邵志刚先生、林赫先生、黄胜忠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其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200,000元/年(税前)。

关联董事张学兵、邵志刚、林赫、黄胜忠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流动资金需求,2024年计划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8,554.25万元,其中,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限额为不超过公司拨付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50%,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1)。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4-006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上午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会议由公司监事贺志坚先生主持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陈朔帆先生、刘潜先生、徐明照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4-007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名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勇先生、施俊先生、姚祖辉先生、高晓敏先生、桂文彬先生、付向昭先生、史学婷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已将上述被提名人有关履历等信息报送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个选举。

上述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同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要求填写《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上述人员简历及附后。

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审阅非独立性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选人李勇先生、施俊先生、姚祖辉先生、高晓敏先生、桂文彬先生、付向昭先生、史学婷女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核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名委员会发表意见

经审阅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勇先生、施俊先生、姚祖辉先生、高晓敏先生、桂文彬先生、付向昭先生、史学婷女士的工作履历等材料,李勇先生、施俊先生、姚祖辉先生、高晓敏先生、桂文彬先生、付向昭先生、史学婷女士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我们认为,李勇先生、施俊先生、姚祖辉先生、高晓敏先生、桂文彬先生、付向昭先生、史学婷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委员高晓敏先生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李勇先生简历

李勇先生,男,汉族,1970年1月生,河北卢龙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9.09-1993.07 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生产过程自动化专业学生;

1993.07-1994.09 保定金风帆公司八车间实习;

1994.09-2000.01 保定金风帆公司技改部电气设计员;

2000.01-2000.12 保定金风帆公司八车间主任助理;

2000.12-2002.02 保定金风帆公司八车间主任;

2002.02-2003.01 保定金风帆公司生产工程部副部长;

2003.01-2003.10 保定金风帆公司新型电池事业部副部长;

2003.10-2004.12 保定金风帆公司清苑电池事业部部长;

2004.12-2007.03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清苑分公司总经理;

2007.03-2009.08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清苑分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2009.08-2011.05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清苑分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2011.05-2015.08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5.08-2016.04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6.04-2018.08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8.08-2020.12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20.12-2023.0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风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23.05-至 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风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施俊先生简历

施俊,男,汉族,1974年4月出生,湖北武汉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哈尔滨工程大学内燃机专业本科毕业,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09--1996.07 哈尔滨工程大学内燃机专业学生

1996.07--1997.02 广州黄埔造船厂造船分厂机电车间机装工段实习

1997.02--2002.02 广州黄埔造船厂造船分厂机电车间机装工段副工段长

2002.02--2006.06 广州黄埔造船厂造船事业部舾装车间计划科科长、制造部计划管理室主任

2006.06--2007.06 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造船事业部生产管理部副部长

2007.06--2008.02 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龙穴厂区筹建小组

2008.02--2010.07 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海工事业部副经理、综合管理部部长

2010.07--2013.03 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黄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企划部部长

2013.03--2016.12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经营计划处处长

2016.12--2019.1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

2019.11--2020.03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资产部副主任

2020.03--2020.07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

2020.07--2023.0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委员、副主任(交流挂职);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

2023.07--至 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姚祖辉先生简历

姚祖辉先生,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四川江油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毕业于镇江船舶学院,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

1985.09-1989.07 镇江船舶学院读书;

1989.07-1991.01 上海中华造船厂工作(锻炼);

1991.01-1999.07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财务局工作;

1999.07-2000.1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财务处工作;

2000.12-2003.0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财务处副处长;

2003.03-2005.0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机关财务处处长;

2005.07-2008.0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财务处处长;

2008.08-2009.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助理兼集团财务处处长;

2009.02--2016.0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2016.01-2016.0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2016.05-2018.04 中船资本控股(北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主任;

2018.04-2018.08 中船资本控股(北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高级专务、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018.08-2018.12 中船资本控股(北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高级专务、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8.12-2020.05 中船资本控股(北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高级专务、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0.05-至 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总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晓敏先生简历

高晓敏先生,男,汉族,1964年11月生,江苏无锡人,1990年4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舰船研究院711所轮机工程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

1983.09-1987.09 上海交通大学船舶动力机械专业学生;

1987.09-1990.04 中国舰船研究院(711所)轮机工程专业学生;

1990.04-1993.05 711所传动部九室助理工程师;

1993.05-1996.04 711所传动部九室主任助理、专业组长;

1996.04-1996.06 711所传动部九室副主任;

1996.06-1998.10 711所传动部副主任兼研究发展中心主任;

1998.10-2002.08 711所传动部理事、传动中心主任;

2002.08-2004.03 711所传动部总工、理事、传动中心主任;

2004.03-2005.07 711所传动部党总支书记、副理事长,总工兼传动中心主任;

2005.07-2007.04 711所传动部党总支书记、理事;

2007.04-2008.03 711所柴研部常务副总经理;

2008.03-2010.07 711所动装部总经理;

2010.07-2012.08 711所所长助理、动装部总经理、上海齐耀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2.08-2015.08 711所副所长;

2015.08-2017.01 七一一所党委书记、副所长;

2017.01-2017.06 七○四所党委书记、副所长;

2017.06-2017.09 七○四所所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2017.09-2020.12 七○四所所长、党委副书记;

2020.12-至 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七○四所所长、党委副书记。

桂文彬先生简历

桂文彬先生,男,汉族,1971年3月生,江苏扬州人,1993年07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毕业,工程硕士,研究员。

1989.09-1993.07 华东船舶工业学院船舶工程系船舶工程专业学生;

1993.07-1995.03 704所检测中心科员;

1997.09-1998.05 704所机电工程部输弹工程副科长;

1998.05-1999.06 704所机电工程部主任助理;

1999.06-2003.12 704所一室副主任;

1999.09-2002.12 其间在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动力工程专业硕士在职学习;

2003.12-2005.07 704所一室主任;

2005.07-2006.05 704所军品三部常务副主任;

2006.05-2011.05 704所军品三部主任;

2011.05-2011.09 704所特种装置事业部主任;

2011.09-2012.08 704所所长助理兼上海衡拓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2.08-2013.12 704所副所长兼上海衡拓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3.12-2014.09 704所副所长兼上海衡拓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2014.09-2018.02 704所副所长兼上海衡拓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8.02-2020.12 712所所长、党委副书记;

2020.12-至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712所所长、党委副书记。

付向昭先生简历

付向昭,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陕西宝鸡人,2002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2002.07一2006.03 镇江船用柴油机厂生产部

2006.03一2014.03 镇江中船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开发中心工艺师、机械加工分厂副厂长、机加数控分厂副厂长、机加数控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生产管理部主任、加工车间主任

2014.03一2014.08 中船动力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主任、加工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

2014.08一2014.12 中船动力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主任、机械制造部主任、机械制造党支部书记

2014.12一2015.01 中船动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5.01一2016.02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02一2018.05 中船动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8.05一2020.03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20.03一2020.09 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0.09一2021.03 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沪东重机董事

2021.03一2021.10 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沪东重机董事;正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21.10一2022.02 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正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

2022.02一2022.09 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正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22.09一至 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正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史学婷女士简历

史学婷女士,女,汉族,1972年3月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北方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4.07-1996.09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反应堆工程技术研究所堆本体结构室助理工程师;

1996.09-1999.05 北方交通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999.05-200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审计中心审计师;

2001.08-2008.03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资金财务部经理;

2008.03-2016.0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

2016.10-2020.1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四部高级经理;

2020.12-2021.08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四部高级经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1.09-至 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名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推荐张学兵先生、邵志刚先生、林赫先生、黄胜忠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个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被提名独立董事已签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同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要求填写《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审阅独立性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选人张学兵先生、邵志刚先生、林赫先生、黄胜忠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核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名委员会发表意见

经审阅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学兵先生、邵志刚先生、林赫先生、黄胜忠先生的工作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张学兵先生、邵志刚先生、林赫先生、黄胜忠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我们认为,张学兵先生、邵志刚先生、林赫先生、黄胜忠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由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委员邵志刚先生、林赫先生已按规定进行回避,非关联委员人数不足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直接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张学兵先生简历

张学兵先生,男,汉族,1965年10月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8.08-1992.12 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所中心专职律师;

1993.01- 至今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主任;

2020.12- 至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邵志刚先生简历

邵志刚先生,男,汉族,1969年1月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化学工程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1991.08-1993.08 山西省平遥县辛村乡政府团委书记;

1996.07-2000.12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2000.01-2002.12 香港科技大学博士后;

2003.01-2005.03 英国纽卡斯尔大学博士后;

2005.03-2017.01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新能源研究组组长、研究员;

2017.01-至今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新能源研究组组长、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部部长;

2020.12- 至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赫先生简历

林赫先生,男,汉族,1973年9月生,2002年8月参加工作,浙江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2002.08-2011.12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教师;

2012.01-2013.02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副系主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内燃机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2013.03-2017.07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内燃机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2017.08-2020.06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内燃机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2020.07-至今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新能源动力研究所所长;

2020.12- 至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胜忠先生简历

黄胜忠,男,湖北竹溪人,1979年9月出生,2007年12月参加工作,浙江大学管理学博士研究生毕业,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7.12一2008.02 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教师

2008.02一2009.12 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特聘副教授

2009.12一2014.11 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其中:2009.12一2012.06 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

2012.06一2017.05 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其中:2012.07一2017.06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科从事博士后研究;2014.11一2017.05 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16.03一2017.03 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访问学者)

2017.05一2017.10 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2017.10一2020.07 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

2020.08-至今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导(其中:2020.12至今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决策科学与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

2022.03一2022.06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第6期中青年干部培训四班学习;

2023.06-至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09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98,554.25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98,554.25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50号)核准,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总数为45,242.5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9.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8,227.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75.3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8,051.97万元。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8,099.2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截至2024年3月13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二)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9,816.31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9)。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8,554.25万元,其中,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限额为不超过公司拨付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50%。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8,554.2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

1、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严格遵守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中国动力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陈朔帆先生、刘潜先生、徐明照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员提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就任,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陈朔帆先生简历

陈朔帆先生,男,汉族,1972年5月生,浙江杭州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香港中文大学管理会计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1992.09--1996.07 复旦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本科学生

1996.07--2001.09 外交部非洲司实习、西欧司随员

2001.09--2003.05 中国驻欧盟使团三等秘书

2003.05--2004.01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

2004.01--2005.01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2005.01--2006.04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6.04--2007.02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02--2007.06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2007.06--2007.10 沪东重机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2005.07--2007.07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香港中文大学管理会计专业研究生课程学习)

2007.10--2012.02 沪东重机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2.02--2014.06 沪东重机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2014.06--2014.07 沪东重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4.07--2015.05 沪东重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船瓦锡兰瑞士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2015.05--2016.05 中船瓦锡兰瑞士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2016.05--2018.11 WinGD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2018.11--2020.03 沪东重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0.03--2020.04 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0.04--至 今 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潜先生简历

刘潜先生,男,汉族,1970年12月生,湖北武汉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0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

1988.09-1992.07 华中理工大学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学生;

1992.08-1993.08 第七一九研究所海王机电公司生产部;

1993.08-2007.08 第七一九研究所二室(船舶机械研究所)技术人员;

2007.08-2007.12 第七一九研究所二室主任助理(挂职担任科技处处长助理);

2007.12-2010.04 第七一九研究所科技处副处长;

2010.04-2013.04 第七一九研究所科技部副主任;

2013.04-2017.09 第七一九研究所科技部主任;

2017.09-至 今 第七一九研究所副所长。

徐明照先生简历

徐明照先生,男,汉族,1979年5月生,山东平度人,2002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

1998.09--2002.07 西北轻工业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生(本科);

2002.08--2006.0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能装部自动化仪表控制;

2006.09--2008.0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能装部项目管理、仪电组组长;

2008.05--2012.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能装部螺杆机械工程部主任助理;

2012.02--2014.1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能装部螺杆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工程部主任;

(其间: 2013.09-2013.12 上海市委党校第四分校“第20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4.12--2015.0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上海齐耀螺杆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5.07--2018.1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螺杆机械事业部副总经理;

2018.11--2020.0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螺杆机械事业部总经理;

(其间: 2016.09-2019.03 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2020.04--2020.06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压缩机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

2020.06--2023.09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压缩机事业部总经理;

2023.09--至 今 第七一一研究所副所长。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1日0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1日

至2024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2.01至2.07、3.01至3.04、4.01至4.03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投票

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持参会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进行会议登记,或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参会回执和登记文件进行登记。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4月8日8:30-11:30,14:00-17:30;接待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联系电话:010-88010590。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4年4月8日17:30之前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传真至:010-88010530。

(3)邮件登记

采用邮件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4年4月8日17:30之前(以发送时间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sh600482@163.com。

(4)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4年4月8日16:3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97。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参会人员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登记参会的人员需将(1)(2)中所述文件交工作人员一份。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按照上述会议登记方法提前登记。

4.公司将向登记参会的股东提供会议通讯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以通讯接入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会议要求一致。

5.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88010590

传真号码:010-88010530

联系邮箱:sh600482@163.com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