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25 公司简称:新凤鸣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6,152,630.98元,以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62,933,972.06元为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6,293,397.21元,2023年可供分配利润总计为1,862,891,281.77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5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1,529,470,02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3,637,891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后公司总股本为1,505,832,1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3,987,193.4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35%。
2、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间,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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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民用涤纶行业。涤纶广泛应用于服装、家居、工业等领域。以形态结构特征区分,涤纶可分为涤纶长丝和涤纶短纤两大品类。
2023年,面临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不利因素增多、国内周期性和结构性矛盾叠加等多重困难挑战,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组合拳”行之有效,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24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基础。预计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恢复、就业形势的不断改善、市场供给的稳步提升和优化,加上促消费政策的发力显效,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基础将不断巩固,将支撑我国化纤行业经济运行持续恢复向好。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各类民用涤纶长丝和涤纶短纤,包括了以POY、FDY、DTY为主的涤纶长丝和棉型、水刺、涡流纺、三维中空、彩纤等类型的涤纶短纤。截至目前,公司涤纶长丝产能为740万吨,涤纶长丝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12%,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涤纶长丝制造企业之一;涤纶短纤产能为120万吨,是目前国内短纤产量最大的制造企业。涤纶短纤的投产是公司在专注涤纶长丝的同时积极横向拓展,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同时公司在独山能源500万吨PTA产能的基础上又合理规划了540万吨PTA产能,不断向上开拓一体化布局,为公司聚酯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稳定的原材料供应。
涤纶长丝行业上接石油化工,下接纺织、服装、汽车以及其他工业等领域,与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能力具有一定相关性。随着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人均消费支出逐年增加,近几年涤纶长丝的需求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主要应用于下游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领域。
涤纶短纤主要应用于棉纺行业,单独纺纱或与棉、粘胶纤维、麻、毛、维纶等混纺,所得纱线用于服装织布为主,还可用于家装面料,包装用布,充填料和保暖材料等。
民用涤纶行业在国内经过二三十年的迅猛发展,已进入技术、工艺成熟,运用领域广泛的稳定阶段。预计随着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行业的增长和涤纶长丝替代性的广泛使用,对差别化、功能型聚酯纤维将会产生一轮新的需求增长,这有利于涤纶长丝行业的结构性调整及品种的改善,也将带动涤纶长丝市场进入持续发展阶段。
近年来随着煤化工技术逐渐完善和民营炼厂陆续投产,上游原材料自给率不断提升。自2019年民营大炼化扩张以来,国内PX、PTA和乙二醇进入产能投放高峰,近5年,PX产能平均增速超20%。根据《中国石化市场预警报告(2023)》数据,2023-2027年国内PX拟在建产能共计1,270万吨/年,2023-2027年大量PTA产能投产,国内PTA处于供大于求状态。当行业上游产能快速释放时,原材料供给偏宽松,有利于产业利润向聚酯端转移。
目前,中国化纤企业总数已经达到2,000多家,且生产规模小,大多化纤生产企业年生产规模在1-2万吨左右。随着环保政策趋严,市场竞争加剧,规模小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将逐步被市场淘汰退出。2021年以来,我国涤纶长丝行业每年淘汰落后产能上百万吨,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截止2023年底,我国涤纶长丝产能4,286万吨,同比增长9.98%。行业CR6产能占全国总产能近7成。未来,大型龙头企业将凭借其规模和技术优势持续扩张,行业集中度也将逐步提升,涤纶长丝行业有望进入强者恒强的发展阶段。根据百川盈孚数据,2024、2025年涤纶长丝新增产能规划分别为265万吨、285万吨/年,未来两年扩张速度明显放缓,有助行业竞争格局的改善。
《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快推动了我国化学纤维行业的差别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高性能化、差别化、生态化纤维应用领域正在不断向交通、新能源、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环境保护、航空航天等产业用领域方面拓展。在未来涤纶市场上,具有高附加值的化学纤维将逐渐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
随着国内经济复苏、需求得到释放,国内纺织服装需求率先迎来复苏,2023年纺织品类/服装品类社会零售额实现了12.9%/15.4%的高增长。同时也带动了上游涤纶长丝的增长。2023年在国内需求复苏的背景下,涤纶长丝表观消费增速高达22.8%,高于市场预期。
自2023年以来,涤纶长丝一直处于去库过程中,目前行业库存较2022年高点已经显著下降。同时,涤纶长丝开工率2023年维持高位,全年长丝平均开工率近百分之九十,为2017年以来最高水平。
随着“双碳”目标和实施方案的推出,提升涤纶行业绿色智能化水平将成为产业链转型升级的主要趋势。2021年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指出,推进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引导石化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园区转移,提高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水平,形成规模效应,突出能源环境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要优化产品结构,促进石化化工与煤炭开采、冶金、建材、化纤等产业协同发展。
2022年1月21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要求推广应用绿色纤维制备、高效节能印染、废旧纤维循环利用等装备和技术,提高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等绿色纤维使用比例。2022年4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化纤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化纤产量在全球占比基本稳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行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高性能纤维研发制造能力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达8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80%。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完善,绿色纤维占比提高到25%以上,生物基化学纤维和可降解纤维材料产量年均增长20%以上,废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进一步发展,行业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形成了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2023年6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通知指出要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推进工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的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要求,规定了化学纤维、纺织品等各行业的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2024年2月,工信部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标准全覆盖,支撑工业领域碳排放全面达峰,标准化工作重点逐步向碳中和目标转变。
近年来,向上游PTA石化产业发展,打造一体化产业链,已成为涤纶长丝行业主要发展趋势。对于外购PTA的涤纶长丝企业而言,原油价格波动、产业链发展不平衡或意外事故导致的原材料供需结构发生变化都可能导致PTA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大幅波动,进而对涤纶长丝产品成本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基于此,行业龙头主动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加大涤纶长丝规模的同时,也加快建设和完善PTA项目,提高原材料自给率。
2023年,国内GDP全年增长5.2%,宏观经济恢复性增长态势明显,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得到不同程度的缓解,呈现出“触底反弹”的运行特征。国内需求的复苏是支撑纺织服装及上游化纤行业的主力,涤纶长丝产业呈现明显的改善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民用涤纶长丝、短纤及其主要原材料之一PTA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涤纶长丝的主要产品为POY、FDY和DTY,主要应用于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领域;涤纶短纤以棉型、水刺、涡流纺、三维中空、彩纤等为主,主要应用于棉纺行业,单独纺纱或与棉、粘胶纤维、麻、毛、维纶等混纺,所得纱线用于服装织布为主,还可用于家装面料,包装用布,充填料和保暖材料等。
2023年按民用涤纶长丝年产量计,公司稳居国内民用涤纶长丝行业第二位。截至目前,公司已拥有民用涤纶长丝产能740万吨,以及涤纶短纤产能120万吨。2024年公司预计新增40万吨长丝产能,未来产能投放也将会根据行业整体需求情况稳步推进。
2023年是公司“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公司围绕“战斗·突围”主题年要求和纵向一体化目标稳步前进,我们在突破的基础上不断革新,面对行业发展中的巨大挑战和紧张局面,我们以新格局来努力应对新的变局,我们稳质增效、降本挖潜,在深耕主业的同时公司积极扩展上游产业链。500万吨PTA项目是公司打造涤纶长丝完整产业链战略规划中,向上游原材料环节延伸的第一步。该项目采用BP公司最新一代PTA工艺技术,能耗物耗水平进一步改善,设备后发优势较明显。2021年8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公布了2020年底石油和化工行业重点耗能产品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对于PTA能耗指标的排名,其中公司独山能源PTA能耗与电耗指标最优,位列第一。
随着公司聚酯产能和一体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公司拥有了从上游PTA对下游涤纶长丝较为垂直、完善的供应体系,保证公司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完善公司产业结构,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PTA扩产项目也在持续推进中,目前已规划了540万吨的PTA项目,预计到2026年上半年,公司PTA产能将达到1,000万吨,公司独山能源PTA基地也将成为规模性的PTA-聚酯一体化基地,大大提升了公司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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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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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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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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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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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46,860.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03%;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8,615.26万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每股收益0.7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0.6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68%,同比增加7.97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54%,同比增加7.91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43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0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敏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6,152,630.98元,以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62,933,972.06元为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6,293,397.21元,2023年可供分配利润总计为1,862,891,281.77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5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1,529,470,02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3,637,891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后公司总股本为1,505,832,1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3,987,193.4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35%。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3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31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34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35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36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37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清算并注销全资孙公司平湖市中润化纤有限公司,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39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44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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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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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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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33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2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融资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确定的内容执行,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所需资料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印章)。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45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奎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37,521,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7%。截至本次质押完成,庄奎龙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62,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18.37%,占公司总股本的4.05%。
● 庄奎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凤鸣控股”)、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聚投资”)、屈凤琪女士、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聚投资”)和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聚投资”)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81,434,1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63%。截至本次质押完成,庄奎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62,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7.03%,占公司总股本的4.05%。
● 公告中所涉及的公司总股本均按当前总股本1,529,470,022股计算。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庄奎龙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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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上述质押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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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庄奎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预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庄奎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2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0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5%,对应融资余额35,000万元。
三、风险应对措施
庄奎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庄奎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庄奎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投资金额: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以上投资期限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印章),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自有闲置资金拟用于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二)风控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监督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公司进出口业务的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交易品种:主要为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 交易场所: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场外交易为主。
● 交易金额: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提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所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亿美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交割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的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提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所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亿美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四)交易方式
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品种主要为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交易场所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场外交易为主。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
2、操作风险: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交割风险:外汇衍生品业务中,实际收付汇日期与外汇衍生品合约到期日不一致,将产生合约展期或提前交割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已建立完整的组织机构,由财务部、资金管理科及相关人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配备结算、风控、合规等专业人员,明确相应人员的职责、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审批程序和保密制度,建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
3、保持对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保持对商品价格和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按相关规则要求适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通过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锁定汇率,规避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更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的生产经营。
公司开展上述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37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会计政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解释16号文件,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公司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即租赁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38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以及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及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将《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合并修订为《期货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期货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42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0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29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6,152,630.98元,以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62,933,972.06元为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6,293,397.21元,2023年可供分配利润总计为1,862,891,281.77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5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1,529,470,02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3,637,891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后公司总股本为1,505,832,1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3,987,193.4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35%。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3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31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庄耀中、庄奎龙、许纪忠、杨剑飞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32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相关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2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33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包括用于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34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进出口业务的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35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主要原材料PX、PTA、MEG及产品短纤均属于大宗商品。短纤销售价格及主要原材料中的PX、PTA、MEG等的采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由于近年来PX、PTA、MEG受宏观形势、货币政策、国际油价及产业供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断增大,为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拟决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36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37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及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将《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合并修订为《期货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38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孙公司的议案》(下转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