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5版)
同意公司清算并注销全资孙公司平湖市中润化纤有限公司,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39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凤21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凤21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40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4月9日A股交易结束后当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41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4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5日
至2024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8、11、1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庄奎龙、屈凤琪、杨剑飞、许纪忠、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
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登记。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1。
(二)出席回复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4年4月14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5日13:00-14:00,14: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六、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德胜路888号 新凤鸣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13
电话:0573-88519631 传真:0573-88519639
邮箱:xfmboard@xfmgroup.com
联系人:吴耿敏、庄炳乾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40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凤21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根据《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1号)核准,于2021年4月8日公开发行了2,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亿元,期限6年。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81号文同意,公司25.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凤21转债”,债券代码“113623”。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专户2020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回购专户2020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凤21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凤21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1日下午14:00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5、会议表决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6、债权登记日:2024年4月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凤21转债”持有人。上述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董事会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附件1)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10日16:30前
2、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2,下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可以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务必同时将上述材料原件邮寄至公司存档。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表决程序和效力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一项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2、每一张未偿还的“凤21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3、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且持有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不含本数)以上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内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公司董事会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二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耿敏、庄炳乾
联系电话:0573-88519631
电子邮箱:xfmboard@xfmgroup.com
邮政编码:314513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参会登记资料,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专户2020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就“凤21转债”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保证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的顺利实施,提请“凤21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就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事项。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凤21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人民币为1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29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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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同比增加8.33%。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30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利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6,152,630.98元,以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62,933,972.06元为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6,293,397.21元,2023年可供分配利润总计为1,862,891,281.77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5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1,529,470,02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3,637,891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后公司总股本为1,505,832,1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3,987,193.4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35%。
2、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间,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等因素,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每股收益,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31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联董事庄耀中、庄奎龙、许纪忠、杨剑飞回避表决,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定价方法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预计2023年度购销关联交易额累计不超过698,500,000.00元,实际购销关联交易发生额为348,434,439.67元,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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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预计2023年度在民泰村镇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20,000,000元,2023年度公司在民泰村镇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未超过20,000,000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内容为货物的销售、运输服务、包装物租赁服务、仓储服务、软件及技术服务费和存款等,根据2023年度发生交易情况和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预测分析,2024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累计不超过669,2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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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公司预计在民泰村镇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20,000,000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桐乡市广运智联物流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2B93NC2N
2、成立时间:2018-01-02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湘溪大道1383号1幢4层402室
4、法定代表人:富寅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零售;无船承运业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除经济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桐乡市广运智联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桐乡市广运智联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12,347.69万元,净资产3,039.59万元,营业收入16,134.14万元,净利润953.6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浙江久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AY7QK3L
2、成立时间:2017-11-20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一路66号华瑞中心1号楼1302-05室
4、法定代表人:杨伯建
5、注册资本:13,000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软件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浙江久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奎龙先生、庄耀中先生控制的桐乡市众润投资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久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1,802.67万元,净资产13,077.29万元,营业收入9,019.10万元,净利润682.0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浙江五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2CUQ954H
2、成立时间:2019-04-30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33号1幢1001室
4、法定代表人:王会成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5G通信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大数据服务;电线、电缆经营;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关联关系:浙江五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五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5,146.10万元,净资产3,592.62万元,营业收入5,090.55万元,净利润861.3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浙江物产化工港储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0528278274
2、成立时间:2012-08-29
3、注册地址:平湖市独山港镇白沙路333号
4、法定代表人:时贞仑
5、注册资本:15,000万元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批发(直拨直销):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一般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及制品、轻纺原料及制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浙江物产化工港储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物产化工港储有限公司总资产44,520.92万元,净资产34,615.38万元,营业收入14,355.57万元,净利润5,022.6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平湖市独山港区港务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7955761258
2、成立时间:2006-11-14
3、注册地址:平湖市独山港镇白沙路333号308室
4、法定代表人:吕旭玲
5、注册资本:6,000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平湖市独山港区港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浙江物产化工港储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9、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平湖市独山港区港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3,975.91万元,净资产13,311.74万元,营业收入5,571.97万元,净利润1,845.3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天津工大纺织助剂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7360077XN
2、成立时间:2005-04-11
3、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金汇路915号
4、法定代表人:陈俭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天津工大纺织助剂有限公司系公司联营企业江苏新视界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9、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工大纺织助剂有限公司总资产13,773.79万元,净资产10,955.88万元,营业收入11,619.14万元,净利润427.0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浙江双盈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758088464C
2、成立时间:2004-02-10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义马集镇西
4、法定代表人:倪林英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化纤丝加工、生产、销售。
8、关联关系:浙江双盈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屈凤琪女士兄弟屈凤祥先生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双盈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629.20万元,净资产4,074.90万元,营业收入8,242.50万元,净利润-240.1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桐乡市扬华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689985208R
2、成立时间:2009-06-11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河山镇八泉村
4、法定代表人:董富荣
5、注册资本:50万元
6、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化纤加弹丝、针纺织品的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服装服饰、床上用品的销售。
8、关联关系:桐乡市扬华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杨剑飞先生子女配偶的父亲董富荣先生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桐乡市扬华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727.00万元,净资产2,218.00万元,营业收入2,018.00万元,净利润150.0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九)桐乡中祥化纤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797608792X
2、成立时间:2007-01-12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屈凤祥
5、注册资本:2,237.8536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差别化化学纤维、真丝面料。
8、关联关系:桐乡中祥化纤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屈凤琪女士兄弟屈凤祥先生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桐乡中祥化纤有限公司总资产3,669.90万元,净资产2,758.90万元,营业收入804.10万元,净利润-120.5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MA29G7YK54
2、成立时间:2017-06-27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乍全公路北侧(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号楼337室)
4、法定代表人:叶向东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热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固体废弃物处置(不含危险固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9、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54,951.28万元,净资产32,328.35万元,营业收入33,047.98万元,净利润6,837.1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一)桐乡市思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C2LJ4294
2、成立时间:2022-11-02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义马村东桥河南18号
4、法定代表人:富寅
5、注册资本:500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蔬菜种植;水果种植;油料种植;豆类种植;谷物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桐乡市思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桐乡市思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466.00万元,净资产381.18万元,营业收入16.70万元,净利润-18.8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二)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5957623291
2、成立时间:2012-05-04
3、注册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校场西路123号
4、法定代表人:金官铭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7、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人民币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凭有效的金融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67,071.11万元,净资产56,167.64万元,营业收入24,219.93万元,净利润10,023.6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货物销售、运输服务、包装物租赁服务、仓储服务、软件及技术服务费和存款等关联交易,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为市场化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方开展业务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重大依赖。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保证交易的公正、公允,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32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预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化纤”)
2.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化纤”)
3.桐乡市中盈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化纤”)
4.桐乡市中益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化纤”)
5.浙江新凤鸣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凤鸣进出口”)
6.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
7.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跃化纤”)
8.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磊化纤”)
9.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山能源”)
10.新凤鸣江苏新拓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拓”)
11.徐州阳光新凤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阳光”)
12.新凤鸣国际事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凤鸣国际”)
13.新凤鸣江苏新迈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迈”)
14.新凤鸣江苏新卓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卓”)
15.桐乡市中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鸿新材料”)
16.新凤鸣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
17.江苏新耀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耀”)
18.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均为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4年预计担保金额为1,025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及公司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60.85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55.3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 以上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保证公司及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目的,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为便利公司经营、提升决策效率、保证资金需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拟确定2024年公司及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互保额度为人民币1,025亿元,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向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3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85亿元。
公司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
注:1、上表“二、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预计”中担保方和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部分子公司之间并无持股关系。
2、在此额度内,公司及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需求内部调剂额度,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3、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含等值外币,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本次担保事项在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印章),授权期限同担保额度有效期。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749032717K
2、成立时间:2003-05-08
3、注册地址:桐乡市中驰化纤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钱卫根
5、注册资本:26,866.65953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差别化化学纤维;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42,180.4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06,482.2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35,698.27万元人民币,2023年营业收入500,595.15万元,2023年净利润7,990.9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3.97%。
(二)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7284458894
2、成立时间:2001-03-30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晚村大桥南
4、法定代表人:黄玉萍
5、注册资本:27,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乙醛的回收销售, 化纤、废丝再生造粒;化纤织物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仓储服务;蒸汽的销售。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391,593.5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94,554.4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97,039.15万元人民币,2023年营业收入465,133.96万元人民币,2023年净利润26,238.9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9.68%。
(三)桐乡市中盈化纤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052814524T
2、成立时间:2012-08-23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园区德胜路
4、法定代表人:杨忠杰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智能化、超仿真涤纶纤维的生产销售;差别化纤维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66,559.6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66,812.1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9,747.47万元人民币,2023年营业收入459,419.36万元人民币,2023年净利润3,088.7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2.58%。
(四)桐乡市中益化纤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MA29GC9J1T
2、成立时间:2017-07-08
3、注册地址:浙江省洲泉镇工业园区内4幢
4、法定代表人:李振宇
5、注册资本:9,300万美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77,994.0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30,832.1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7,161.96万元人民币,2023年营业收入463,818.71万元人民币,2023年净利润-4,717.9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83.03%。
(五)浙江新凤鸣进出口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754416643F
2、成立时间:2003-10-14
3、注册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振东新区振兴东路(东)55号桐乡市商会大厦2单元2201-2205室
4、法定代表人:边光清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批发、零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纤原料及产品,针纺织品,服装,五金机械,电子产品,金属及其材料,建筑及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包装原材料。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0,718.0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8,464.8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253.23万元人民币,2023年营业收入605,551.66万元人民币,2023年净利润603.0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89.12%。
(六)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05011214XL
2、成立时间:2012-07-05
3、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锦林路777号
4、法定代表人:胡兴其
5、注册资本:458,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055,090.1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70,596.3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84,493.80万元人民币,2023年营业收入994,170.58万元人民币,2023年净利润36,687.1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35.12%。
(七)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MA29KF13XN(下转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