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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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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关于核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3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87.1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12.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151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情况及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通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汇总与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财务部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及支付单据,按照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完成置换申请的审核与批准。

3、置换申请得到批准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其他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与报送保荐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春染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富春染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4-013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有利于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67,305.94万元,本次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37.14%,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4-015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8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9.9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44.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639.1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604.8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5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5月25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0,625.88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625.88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617.7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3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617.08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1,012.2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1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面值57,0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87.1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12.8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9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5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2年6月29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479.40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479.40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998.9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059.95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1,219.14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1,472.0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

2021年5月,本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以下简称扬子桥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芜湖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芜湖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35288966600000508)、在浦发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0040078801400000553)、在建设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788080000023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6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纺织)会同国元证券分别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以下简称扬子桥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合肥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4050167880800001375)、在扬子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10234814466600000046)、在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2300836730)、在杭州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1040160001156703)、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40100100242033)。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5,617.0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6,059.9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

2021年6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625.88万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83.96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1,009.84万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1925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7月,公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79.40万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230Z2189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

2023年,公司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或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41Z0008号)。

报告认为:富春染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富春染织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3月25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富春染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富春染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