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股票简称: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4-016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公司与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合同纠纷案经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振安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振安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详见公司临2024-014号公告),内控否定意见能否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预计2023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仍为亏损,2023年度会计师能否认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情形已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是否能够消除其他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于 2024 年 3 月16日、2024 年 3 月23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临2024-015)。2024年3月25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公司股价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500万元到-47,000万元,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231号)。 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公司已向振安法院就与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上述案件经振安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天津美亚达成调解协议,振安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详见公司临2024-014号公告),内控否定意见能否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了保留意见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预计2023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仍为亏损,2023年度会计师能否认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情形已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电动皮卡的上市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小米、华为、百度等企业没有合作,与公司没有签署任何协议,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