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基于对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必得科技”、“公司”) 未来发展的信心,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王坚群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2500万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自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3月21日期间,刘英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必得科技共计2,135,8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8%,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5,928,879.56元(不含交易手续费)。至此,必得科技控股股东的本次增持计划结束。
2024年3月25日,公司收到刘英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王坚群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王坚群持有公司74,8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82%,其中74,880,000股为限售股,刘英持有公司24,06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65%,其中22,620,000股为限售股,王坚群与刘英为夫妻关系,系一致行动人。上述限售股已于2024年3月5日上市流通。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A 股。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2500万,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王坚群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即自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3月21日期间),刘英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必得科技共计2,135,8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8%,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5,928,879.56元(不含交易手续费)。至此,必得科技控股股东的本次增持计划结束。
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1,078,8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9.95%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律师核查意见
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履行了的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