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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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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单元:元

(三)三方监管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银星能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审议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6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于2023年5月底并网,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实现的效益为1,641.31万元,项目预计实现的全年效益3,069.25万元,因电站并网初期相关涉网适应性试验推迟导致限制负荷出力等原因,造成该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注3: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 61.2MW 老旧风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改造项目自2023年8月开始建设,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以该项目本年度的效益尚无法计算。

注4: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 30.6MW 老旧风机“以大代小”更新项目自2023年8月开始建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4台风机建设,剩余部分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以该项目本年度的效益尚无法计算。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规范运作,有效决策,强化顶层设计。在优化公司治理体系的基础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持续厘清“四会一层”权责边界,集约化“五位一体”决策机制,夯实公司治理基石,扎实推进董事会规范运行。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发展中的履职作用,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踔厉奋发、真抓实干,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发展基础更加坚实,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经营质量稳健增长,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全年指标完成情况如下: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0,9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16,04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2045元/股。

(二)资本运作工作

1.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共计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的211,835,699股股票,募集资金13.68亿元,用于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61.2MW老旧风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改造项目、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30.6MW老旧风机“以大代小”更新项目,同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的211,835,699股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9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17,954,696股。

2.为加快解决同业竞争并推动新能源业务整合,兑现资本市场公开承诺,公司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以人民币63,800.00万元收购宁夏能源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项目相关资产和负债,公司兑现资本市场公开承诺,并于2023年5月31日完成资产交割。

(三)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全年完成各类信息披露公告174份。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邮箱、互动易平台、现场沟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合理、妥善地接待机构投资者、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方便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内幕交易防控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在涉及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披露前,整理登记知情人员相关信息并按监管机构要求进行报备,严格控制内幕信息传递范围,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内幕交易防控工作,强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内幕交易防控意识。公司不存在董、监、高及其相关亲属利用内幕消息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重大敏感信息提前泄露或被不当利用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2023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2023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开展工作。本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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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本着对股东大会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职责明确,整体运作情况良好,为董事会科学、高效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3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3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2.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3.2023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4.2023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1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通过审阅资料、参加会议、电话等听取汇报,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控控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等。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资本运作和经营发展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专业性意见。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公司治理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完成央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专项工作,坚持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努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依法、高效、科学决策,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特此报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9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就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共召开了9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监事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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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运作、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认为:公司依法运作,经营、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各项经营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未发现上述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和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各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的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符合有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处理方法得当。

(六)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024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监督职能,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相关知识的学习,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拟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3年度末,公司报告期合并口径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58.67万元(计提853.42万元,转回1,212.09万元),其中按组合计提126.43万元(计提696.92万元,转回570.49万元),单项计提-485.09万元(计提156.51万元,转回641.60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影响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9.08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

2023年度贺兰山“以大代小”项目拆除及拟拆除风机发生减值,当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427.69万元,影响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7.69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对合并报表利润的影响

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能产生预期信用损失或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拟计提2023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069.02万元,影响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8.61万元。

计提的各项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2.公司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九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九届六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3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的基本情况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九届二次董事会和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2023-016)。

除上述已预计并履行审批程序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外,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和最终审计结果,现需补充日常关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

2.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韩靖先生、雍锦宁先生、汤杰先生、高恩民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蒋玉文

注册资本:3,7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新材料的科技及产业化开发;润滑油品及相关原辅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咨询服务;有色金属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史各庄东侧

截至2024年2月29日,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0,198.7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0,769.36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2,459.1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39.5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于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供应链管理服务;广告发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棉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铁路机车车辆销售;汽车销售;矿山机械销售;轮胎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紧固件销售;密封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玻璃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衡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消防器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肥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药品批发;农作物种子经营;农药零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12层1201室

截至2024年2月29日,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82,984.9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0,223.16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49,282.8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50.7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四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山东铝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占明

注册资本:69,131.95661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制品制造;门窗制造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服饰制造;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砖瓦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润滑油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环保咨询服务;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水泥生产;饮料生产;食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电线、电缆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勘察;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测绘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烟草制品零售;动物饲养;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分支机构经营】;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五公里路1号

截至2024年2月29日,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本部资产总额247,013.99万元,净资产151,998.42万元,营业收入16,851.15万元,净利润2,249.7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山东铝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山东铝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洪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装备、自动化设备、机械设备、检测设备、仪器仪表、机器人、飞行器、感应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及服务;应用软件、云计算、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相关服务;信息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房屋、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新城路108号1806室

截至2024年2月29日,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59,341.2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0,504.38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7,693.5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68.81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文龙

注册资本:4,83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及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59号办公楼13层

截至2024年2月29日,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6,312.6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139.66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324.3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9.81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能够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杜涛

注册资本:4,77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电力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实业投资(向电力、建筑业、制造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居民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山羊场

截至2024年2月29日,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7,450.9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287.08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379.6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5.1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是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能够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注册资本:9,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电站的建设,运营管理,设备安装,检修,维护。电力设备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新能源、新材料的设计研发;电力物资经销;对电力行业、设施农业进行投资;设施农业开发及本企业生产农产品的销售(以上经营项目涉及到审批或许可的,凭审批文件或许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盐池县高沙窝镇高沙窝村

截至2024年2月29日,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9,020.1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0,381.63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450.7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7.76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是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能够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丁吉林

注册资本:502,5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火电、铝、风电、太阳能发电、供热、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运营管理,从事煤炭、铁路、机械制造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必须凭许可证经营);以下各项限分公司经营:污水处理;铁路货物运输及铁路运输相关服务;煤炭销售;物流园区开发建设营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搬运装卸、物流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520号。

截至2024年2月29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809,664.4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282,838.30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45,632.0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8,702.3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78,490,9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23%,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控股股东能够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蒲晓东

注册资本:9,978.5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包装服务;装卸搬运;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办公服务;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固体废物治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大楼520号房。

截至2024年2月29日,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7,856.5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1,660.04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3,163.6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0.17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参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宋军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业务;施工专业作业;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气设备修理;电气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理;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防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煤炭洗选;选矿;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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