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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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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立群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卓儒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海平

2、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 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单位,聘期一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23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形成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公司董事长唐志华先生报告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冯巧根、闫建来、张光杰分别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3月23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268号《审计报告》,本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利润(母公司)为人民币346,758,533.74元,提取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4,675,853.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813,388,514.83元,扣除2023年已分配2022年度现金红利146,190,591.3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979,280,603.90元。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斯洛伐克新泉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同意通过全资子公司XINQUA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新泉”)对子公司Xinquan Slovakia Automotive Trim s. r. o.(以下简称“斯洛伐克新泉”)增加投资4,500万欧元,增加投资后,新加坡新泉和公司对斯洛伐克新泉的持股比例不变,新加坡新泉持有斯洛伐克新泉99%股权,公司持有斯洛伐克新泉1%股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斯洛伐克新泉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在美国投资设立下属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XINQUA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新泉”)以自有资金投资5,000万美元在美国特拉华州投资设立新泉美国控股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以下简称“新泉美国控股”),并由新泉美国控股分别在加利福尼亚州投资400万美元设立新泉美国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以下简称“新泉美国集团”)、在得克萨斯州投资4,600万美元设立新泉(得克萨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以下简称“新泉(得克萨斯)”)。新泉美国控股、新泉美国集团和新泉(得克萨斯)的注册资本均为5万美元。

投资完成后,新加坡新泉持有新泉美国控股100%股权,新泉美国控股持有新泉美国集团和新泉(得克萨斯)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在美国投资设立下属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09日(星期二) 下午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29日(星期五) 至04月0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inquantzb@xinquan.cn进行提问,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09日 下午 15:00-16:0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09日 下午 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唐志华先生

独立董事: 张光杰先生

董事会秘书: 高海龙先生

财务总监: 李新芳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09日 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29日(星期五) 至04月0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inquantzb@xinquan.cn向公司提问,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陈学谦

2、联系电话:0519-85122303

3、邮箱:xinquantzb@xinquan.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斯洛伐克新泉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 Xinquan Slovakia Automotive Trim s. r. o.(以下简称“斯洛伐克新泉”)。

● 增资金额:4,500万欧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斯洛伐克新泉进行增资需要在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备案或核准手续。此外,受所在国家的产业政策及异地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XINQUA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新泉”)对Xinquan Slovakia Automotive Trim s. r. o.(以下简称“斯洛伐克新泉”)增加投资4,500万欧元。增加投资后,新加坡新泉和公司对斯洛伐克新泉的持股比例不变,新加坡新泉持有斯洛伐克新泉99%股权,公司持有斯洛伐克新泉1%股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二)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斯洛伐克新泉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Xinquan Slovakia Automotive Trim s. r. o.

(二)类型:Privat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三)注册地址:Karloveské rameno 6,Bratislava - mestská ?as? Karlova Ves 841 01

(四)注册资本:100,000欧元

(五)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六)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新加坡新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99%股权,新泉股份持有1%股权。

(七)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斯洛伐克新泉于2023年11月4日成立,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进行注资。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子公司斯洛伐克新泉增资4,500万欧元,有助于更好的服务公司客户,更好地拓展海外市场,不断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进程。有助于不断提升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的市场地位,对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本次对斯洛伐克新泉进行增资需要在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备案或核准手续;增资后,受到中国和斯洛伐克两国政策变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涉及生产汽车零部件产品所需进口原材料、产品市场需求等,可能会存在因汇率波动导致的生产成本波动风险。对此,公司将指定人员积极跟进本次增资须履行的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或核准手续等相关工作;并将充分运用斯洛伐克当地资源,加强对所在地市场、产业政策、市场规则的研究,严控风险,努力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同时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宏观经济和行业走势,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1、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等融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以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自有资产在有关业务项下对债权人(贷款银行)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债权人(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内自行调整确定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额度,并签署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融资等手续;

3、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将前述融资资金转贷给第三方;

4、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如根据银行最终审批结果,授信事项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等,公司将根据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等的具体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另行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