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6版)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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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六)湖南宇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南宇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2MABUH0M82C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五里堆社区宇晶机器智能装备基地项目研发办公楼501室)
5、法定代表人:马莉
6、注册资本:9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2年07月27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与公司关系:宇晶光伏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间接持股100.00%。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宇晶光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财务状况: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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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七)盐城宇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盐城宇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91MACNYA2U06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三龙村三组118-3号219室
5、法定代表人:马莉
6、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3年07月17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与公司关系:盐城宇晶光伏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盐城宇晶光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财务状况: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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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盐城宇晶光伏成立于2023年7月,故无2022年度财务数据,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以双方签订保证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48,0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正式的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双晶和宇星碳素、为全资子公司益缘新材、宇一精密和宇晶新能源、为全资孙公司宇晶光伏和盐城宇晶光伏贷款提供担保,是保障其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是公司综合考虑了江苏双晶、宇星碳素、益缘新材、宇一精密、宇晶新能源、宇晶光伏、盐城宇晶光伏目前的资金需求及其后期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慎重研究做出的决定。
2、公司持有江苏双晶74.00%的股权、持有宇星碳素85.00%股权、直接或间接持有益缘新材、宇一精密、宇晶新能源、宇晶光伏、盐城宇晶光伏100.00%的股权,对上述公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经营及风险情况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以前审议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全部失效,公司累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总金额为176,489.62万元(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1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为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8,489.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6%。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是公司综合考虑了各子公司目前的资金需求及其后期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慎重研究做出的决定。江苏双晶和宇星碳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且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各控股子公司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本次担保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亦未提供反担保具有合理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为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148,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届时商议约定的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和健全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晶股份”或“公司”)对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及《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湖南宇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一)综合分析公司发展所处阶段、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融资环境和成本等因素。
(二)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未来三年(2024-2026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货币政策环境。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在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充分考虑营运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前款“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①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②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红金额的。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包括10%)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4、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预分配方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利润分配的调整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先形成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预案并应征求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如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意见。在审议公司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的议案或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会同意,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需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并根据形势或政策变化进行及时、合理地修订,确保其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未来三年,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态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的,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调整或变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议案由董事会起草制定,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发表意见;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有关公司审议调整或者变更股东回报规划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湖南益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缘新材”)不超过49.00%股权为质押担保,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700.00万元的并购贷款。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并购贷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6,0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益缘新材自然人股东于景、顾国强、李春、陈昌云、秦敬龙、刘海珍合计持有益缘新材49.0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益缘新材100.00%股权,益缘新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3年4月28日,益缘新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已持有益缘新材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和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和《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为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益缘新材不超过49.00%股权为质押担保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2,700.0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或置换收购益缘新材不超过49.00%股权全部交易价款,具体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及质押担保情况等以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最终合同为准。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核并签署上述贷款额度内的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子公司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质押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益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MA4PHPBQ0H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湖南省益阳市鱼形山街道欧家冲路西侧、新塘路北侧(迎春庄园对面)
5、法定代表人:李巧妍
6、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5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通用新材料的研究;金刚石制品、超硬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与公司关系:益缘新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00%。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提高公司资金周转率,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以及长远发展规划。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的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购贷款所需的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2.2480万份,截止至2024年3月25日,股权激励对象共行权92.2480万份。公司股份总数由15,687.336万股增加至15,692.2480万股,注册资本由15,687.336万元变更为15,692.2480万元。
2、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5,692.2480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5,692.2480万股增加至20,399.9224万股,注册资本由15,687.336万元变更为20,399.9224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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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条款修订后,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除序号相应调整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或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15:00一17:00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杨佳葳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波评先生、财务总监谭鹏先生,独立董事杜新宇先生,保荐代表人钟亮亮先生。
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效率和针对性,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