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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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24-009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15 至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17号德胜尚城D座(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绍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人,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15 人,代表股份 393,079,4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3455%。其中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且有表决权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2,865,1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57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16,697,8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3840%。

其中中小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且有表决权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6,223,8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82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12 人,代表股份 276,381,56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961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6,641,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74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92,960,1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6%;反对 119,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2,745,8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743%;反对 11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2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殊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389,285,8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49%;反对 3,79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9,071,5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2.8240%;反对 3,79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17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389,297,6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79%;反对 3,78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9,083,3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2.8463%;反对 3,78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15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殊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389,297,6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79%;反对 3,78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9,083,3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2.8463%;反对 3,78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15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殊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5、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389,297,6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79%;反对 3,78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9,083,3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2.8463%;反对 3,78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15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殊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郝剑楠律师、秦加楠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