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
增设D类基金份额及修改基金合同等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不同渠道、不同客户群体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3月27日起,为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对《基金合同》、《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作出相应修改。本次增设D类基金份额等事项对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基金份额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销售渠道等差异,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四类:
1、在本次份额增设完成后,本基金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份额类别名称及各项业务规则保持不变;
2、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简称为“创金合信货币D”,基金代码为021135,由基金管理人担任登记机构。
二、增设基金份额后各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如下:
■
三、增设基金份额后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及非直销销售机构销售,具体非直销销售机构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及非直销销售机构销售,具体非直销销售机构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及非直销销售机构销售,具体非直销销售机构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4、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及非直销销售机构销售,具体非直销销售机构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本基金各类份额销售渠道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上线。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四、增设基金份额后各类基金份额的运作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采取合并运作的方式。
五、其他事项
1、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自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见相关公告。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结为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大额转换转入金额限制与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一致。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4、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5、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六、《基金合同》的修订情况
《基金合同》的修改主要涉及“释义”、“基金的基本情况”和“基金费用与税收”等内容,具体修改如下:
(一)“第二部分 释义”
原文:
“59、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率的不同,分设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修改为:
“59、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率等的不同,分设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四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新增,并相应修改后续序号:
“63、D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二)“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原文: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具体而言,本基金设有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的需要对基金份额分类规则和办法进行调整,但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履行公告义务。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限制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认(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具体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修改为: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率等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具体而言,本基金设有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四类基金份额。四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的需要对基金份额分类规则和办法进行调整,但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履行公告义务。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限制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认(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具体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原文: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5%;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三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5%;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四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四)基金合同内容摘要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七、《托管协议》的修订情况
《托管协议》的修改主要涉及“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内容,具体修改如下: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
原文: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修改为: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信息披露。
本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自2024年3月27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更新的《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jhx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