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51 证券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4-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1,174,869,36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874,409股后的1,168,994,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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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中国重汽是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主要从事重型载重汽车、重型专用车底盘、车桥等汽车配件的制造及销售业务。公司是有我国重型汽车工业摇篮之称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重型车整车生产销售龙头企业。目前拥有“黄河”、“豪沃(HOWO)”等品牌及系列车型,是我国卡车行业驱动形式及吨位覆盖较全的重型汽车生产企业,也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重型卡车制造基地之一。2023年,公司获评济南市第六批绿色工厂。
公司产品属于国家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生产资料,主要用于物流运输、工程建设以及城市清洁、消防等领域。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及市场开拓,中国重汽在行业内取得了较明显的技术和市场领先优势。公司产品畅销国内外,出口世界110多个国家和地区,连续十多年位居国内重卡行业出口首位。
2023年,我国商用车市场随着宏观经济改善,物流与基建需求逐渐恢复,海外需求持续旺盛,实现了恢复性增长和触底反弹,并自2月份起一直保持增长势头。报告期内,受宏观政策显效发力,物流重卡需求回升,特别是燃气重卡需求旺盛,同时叠加出口的强劲势头,重卡行业销量同比增速明显。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资料,全年实现重卡销售约91.1万辆,同比上升35.6%;其中重卡出口销售27.6万辆,同比上升58.1%。
■
公司积极应对国内外市场复杂形势和挑战,以打造世界一流的全系列商用车集团为目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开拓进取,通过加快产品优化升级和结构调整,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和产品竞争力,通过精准实施营销策略,深耕国内细分市场,在重点细分市场取得全面突破。燃气车成功抓住市场机遇,产品出口销量再创历史新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2023年度累计实现重卡销售12.8万辆,同比上升32.8%;实现销售收入420.7亿元,同比上升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8亿元,同比上升406%。实现了公司高质量健康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未发生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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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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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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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规定,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对相关情况的了解,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公司累计和202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实际发生对外担保8,447万元。除此外,没有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度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各项资金往来均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的经营性往来,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宏、杨国栋、段亚林
2、关于公司回购部分A股股份事项的说明
2022年5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74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0%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00%,即不低于5,874,347股(含)且不超过11,748,693股(含);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6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分别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和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发布《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0)。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调整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44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0%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00%,即不低于5,874,347股(含)且不超过11,748,693股(含);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3亿元(含)。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发布《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截止2023年5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部分A股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 量5,874,4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0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5.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1.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5,105,912.4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发布《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7)。
公司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全部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证券法》第80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22条所列的重大事件,以及公司董事会判断为重大事件的事项。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4-12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24年3月25日下午1:3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潍坊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琛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逐项审议并表决以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长王琛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做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该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2、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首席执行官(CEO、总经理)赵尔相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做了总经理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工作予以总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1)刊登于2024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4、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14)刊登于2024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了鉴证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431,136,996.8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0,372,674.33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54,914,893.12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考虑到股东利益和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结果以及未来发展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照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计提不超过10%的法定公积金;
2、按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1,174,869,36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874,409股后的1,168,994,95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6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540,075,667.3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8、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刊登于2024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公司2024年度融资授信计划的议案;
公司计划2024年度向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信用(授信)业务,总额度不超过肆佰亿元人民币。上述信用(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按揭业务、融资租赁、票据业务、各类保函等相关业务。
上述融资授信适用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融资授信计划之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相关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并代表董事会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签署向有关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11、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现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王琛、刘正涛、李霞、赵尔相、杨国栋,召集人为王琛。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保持不变。
以上各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4-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13、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在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4-17)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此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意见。《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意见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4-13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24年3月25日下午3:00在潍坊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胜欣先生主持,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贾胜欣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做了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总结。该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2、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编制和审核上述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述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并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没有异议。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1)刊登于2024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14)刊登于2024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431,136,996.8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0,372,674.33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54,914,893.12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考虑到股东利益和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结果以及未来发展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照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计提不超过10%的法定公积金;
2、按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1,174,869,36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874,409股后的1,168,994,95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6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540,075,667.3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6、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刊登于2024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刊登于2024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4-14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2号),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8,111,600股新股。2021年上半年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68,111,6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9.8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01,308.79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70.4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138.33万元。
上述资金于2021年2月5日到位,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617056_J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2023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置换及使用募集资金净额379,118.5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净额336,605.24万元,2023年度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净额42,513.35万元);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末余额为132,833.68万元。相关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中:F=A+B+C-D-E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一步予以明确规定。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于2021年2月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该事项到期后,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该等事项,均明确: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亦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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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第1项产品于2023年8月15日到期,第2、3项产品于2023年8月24日到期。到期后,于2023年10月将50,000万元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详见第4、5项)。上述产品到期后,已将本金与收益全额存入募集资金账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132,833.68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用于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编制单位: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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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4-15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拟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1,149.30万元,其中转回信用损失准备人民币707.52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31,856.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对于应收账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考虑包括客户的财务经营情况、预计客户回款的数额与时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同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而确定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一系列因素。本期转回信用损失准备人民币707.52万元。
2、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31,856.82万元。
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该等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人民币30,970.65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4-1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承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付强,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付强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付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6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未然,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未然200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未然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徐侃瓴,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侃瓴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侃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6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已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建议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下转1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