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3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5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

(二)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号),公司于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08.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86.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截至2020年6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85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变更为“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该事项已经2022年0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变更为“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该事项已经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前述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利息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2、尚需支付的尾款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和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但尚未到承兑期还没有等额置换的部分,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3、“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前期自有资金转入的317.03万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041.2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七、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3月25日,“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377.3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04,159,622.64元。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9年7月16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1号文同意,公司10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宏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38”。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金宏转债”自2024年1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27.48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3.36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金宏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金向华、金建萍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3月26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四、风险提示

“金宏转债”已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金宏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5789892

电子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36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4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7日

至2024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1日及2024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4月1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会议联系人:陈莹

邮编:215152

电话:0512-65789892

传真:0512-65789126

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