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5版)
注⑦隶属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民生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⑧隶属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中信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⑨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根据中国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
注⑩隶属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交通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于2021年10月,本公司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顺丰科技有限公司、顺丰航空有限公司、鄂州丰泰启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鄂州顺路物流有限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本公司按照《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本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章程》及《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有效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此外,本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有效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2023年度,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内,本公司循环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实现收益人民币 3,104.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理财收益为人民币 24,324.8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0.0万元。
除上述保本理财外,2023年度本公司还实现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2,284.9 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4,871.6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金额:人民币万元
■
注1该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的中转操作能力和效率,提高公司的仓储服务能力与质量,增强中转运输网络和仓储服务网络的稳定性,提升客户体验与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2该项目旨在提高公司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降低整体运营成本,提升核心转运网络的灵活性和稳定性,同时为公司长期业务拓展奠定基础,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3该项目旨在丰富公司对于不同行业的数智化供应链系统解决方案,有力提升公司供应链一站式服务能力,提升客户粘性,助力公司成为科技驱动的综合性供应链解决方案提供商,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4该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的干支线运输能力和最后一公里网络服务效率,增强运输网络的安全性,从而提升公司在快递物流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5该项目旨在为公司机队的运输安全、经营效率提供保障,增强空运运输网络的稳定性及安全性,从而提升公司在综合物流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6该项目旨在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后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服务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长远战略的实现,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相对于项目拟投资金额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注2:速运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94,257.9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600,000.0万元、追加投资本金90,000.0万元以及该募投项目专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4,257.9 万元。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低风险固收类理财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风险提示: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目的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高收益。
2、投资金额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低风险固收类理财等。
4、投资金额有效期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转授权文件。
二、购买理财产品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门,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并定期回顾,可降低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不以投机为目的,严守套期保值原则,开展与日常经营及投融资活动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3、交易场所:主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进行。
4、交易额度:预计未来12个月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
5、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随着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或使用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未来12个月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
3、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基于外币需求(主要币种为美元、港币、日元、新币、泰铢、澳元等),在境内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以规避和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和成本为目的的交易。结合日常经营业务及投融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品种主要包括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4、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
本次交易额度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外汇套期保值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外汇套期保值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以日常国际快递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以及外币投融资业务为基础。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因此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公允价值变动而造成损益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流动性不足,产生合约交易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按照外币现金流滚动预测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实际金额与预算偏离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和外币投融资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产品选择: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目前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长、信用记录良好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及国际性银行。
4、外汇套期保值公允价值确定:公司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公允价值,公司按照银行、路透等公开市场提供或获得的交易数据厘定。
5、配备专业人员:公司已配备具备金融衍生品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作。
6、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公司对已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设置风险限额,并对风险敞口变化、损益情况进行及时评估,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利用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或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7、严格执行前台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1、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分别于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批准了截至2024年、2025年及2026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交易金额预计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目前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需求,拟增加与丰巢控股有限公司(Hive Box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丰巢”)及其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后公司2024-2026年度为丰巢及其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的预计额度分别为人民币18亿元、22亿元、28亿元。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卫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调整后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明细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丰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丰巢及其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丰巢及其子公司进行的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丰巢及其子公司一直保持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业务合同约定了合理的结算周期,截至目前业务合同执行良好,丰巢财务状况良好,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小并处于可控范围内。
(五)相关框架协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且在不超过本议案审批事项的范围内,组织拟定、签署和执行相关框架协议、具体交易协议及处理协议相关事宜,包括与关联方协商修订框架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有效期的修改)。
三、协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预计向丰巢及其子公司2024-2026每年提供的物流服务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丰巢及其子公司形成依赖,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增加对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经营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增加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增加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3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30日(周二)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0日(周二)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周二)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周二)上午9:15至2024年4月30日(周二)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3日(周二),截至2024年4月23日(周二)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B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7、9、1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12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26日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材料与现场登记一致,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 B 座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景芬
联系电话:0755-36395338
传真号码:0755- 36646688
电子邮箱:sfir@sf-express.com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2。
2、投票简称:“顺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9:15时,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
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注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4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2日(星期二)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卫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兼副总经理何捷先生,独立董事陈尚伟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甘玲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