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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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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5808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一直致力于新型显示材料、模组与终端的全产业链开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的整体方案解决,产品包括新型显示光源及其在传感、健康领域的延伸应用,显示光电系统或模组,以及车载显示、商业与智能显示等各种新型高清显示终端。

1、新型显示制造端业务:

公司新型显示制造端产品包括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量子点显示光电系统与Mini LED背光显示光电系统。液晶显示作为当前最主要的显示技术,近年来随着消费升级及技术进步,不断朝着高清、高亮度、高色域超轻薄方向发展。公司注重显示技术的不断创新,解决客户痛点及市场需求,先后完成了超轻薄OD10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灯驱一体全倒装COB MiniLED背光显示光电系统,灯驱一体POB MiniLED背光显示光电系统,车载Mini背光显示光电系统、倒装大功率高光效直下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等新产品开发设计,并成功批量应用于国内一线品牌客户创维、海信、小米、华为智慧屏等终端客户。公司侧入式背光模组光电系统采用高光效光源LED封装,超窄结构设计,具有长寿命可靠性、光衰小、色坐标偏移小,节能护眼等特点,不仅被国内一线电视品牌客户广泛采用,也应用于超薄电脑显示器终端满足LG、三星、惠普、华为等客户需求。公司车载Mini背光显示光电系统可直接作为显示模组,其他背光模组光电系统是显示模组的重要组成部分。

2、新型显示终端业务:

公司新型显示终端产品包括基于MiniLED技术的直显产品,如小间距显示模组、各尺寸一体机、车载显示终端,以及基于传统TFT-LCD技术的商业显示器或数字电视等终端。基于Mini/Micro 封装技术开发的显示终端,可以大幅度提升显示分辨率,在有效显示面积内达到4K/8K分辨率,实现无限无缝拼接,突破了传统液晶显示技术尺寸限制的短板。Mini/Micro 显示终端因其更优秀的画质、更任意的尺寸与形状、更轻薄的外观、节能与长寿命的综合优势,快速被市场与投资者认可,广泛运用到比如指挥中心、舞台、剧场、大型演播厅、展厅、教育与会议场所,以及元宇宙虚拟影视拍摄、AR/XR/MR等新兴领域,被称为下一代新型显示技术。公司2017年即布局Mini/Micro显示产品的研发与产品商业化,已形成间距从P0.3到P1.25 完整Mini/Micro 产品线或组。

3、新型显示材料端业务:

公司新型显示材料端业务包括显示光源及其在传感、健康领域的延伸应用,主要产品为健康智能光源系统。随着生活品质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也与日俱增,其中,“光环境”与人类健康之间的影响也正逐步被证实,健康的光照有益身体及身心的健康。近年来,公司积极探索健康智能照明行业发展方向,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以健康为基石,先后推出智慧护眼LED教室灯,全系列智慧家居照明,城市亮化照明、智慧路灯,植物照明,商业照明等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09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彭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应了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吕国强、刘志迎、黄荷暑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李泉涌先生代表管理层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5,8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5,032,8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37,161,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 222,969,6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议案》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下设委员会的成员构成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议案如下: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子议案(1)-(3) 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子议案 (4)-(8)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2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2024年4月19日下午14:30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1、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2、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但不作为议案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11:30及14:00-16: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4月16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3、现场登记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5、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方式

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请填写附件三),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551-68103780,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请填写附件三),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zqb@core-reach.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晓婷

电话:0551-62555080

传真:0551-68103780

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7、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983,投票简称:芯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单位(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

1、投票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10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5,8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5,032,8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37,161,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 222,969,6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等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根据2023年经营情况制定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7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4月22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4月3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达光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及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1079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392,826.04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073,278.5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7,005,605.99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22年度利润46,046,000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82,279,153.53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0,732,785.03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073,278.5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1,694,005.39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22年度利润46,046,0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51,307,511.92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51,307,511.92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5,8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5,032,8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37,161,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 222,969,6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拟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下转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