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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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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1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现行总股本987,933,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92,759,860.0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592,759,860.00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和期限结构,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一个或多个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流动资金周转、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股权投资等符合规定的用途。会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5,166,872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含存量及新增)。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具体以公司与相关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会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授信申请事宜;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相关授信业务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继续支持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143,977万元,公司仍在存续期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50,465.1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新增与存量担保额度之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担保事宜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办理,会议同意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和以下两类子公司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按资产负债率对担保额度分别进行调剂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根据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文件为准。

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具体相关事宜;会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是为了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44,229.10万元,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1)公司与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应统先生、冼彬璋先生、郑权明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回避表决。

(3)公司与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在有效期内预计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6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折合约446,400万元人民币),在授权有效期内拟投入的最高授信占用规模最高不超过22,320万元人民币(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22,32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会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制度在已审批通过的年度交易计划范围内适时决策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有效期限,则该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员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评结果,会议同意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

关联董事尹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评结果,会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2024年发展规划,同意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会议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会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该事项相关的备案登记等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3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1证券简称:佛燃能源公告编号:2024-02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0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其中提案11、15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12需逐项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即关联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12.01项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对12.02项和12.03项回避表决;同时前述关联股东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上述提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9:30-11:30,14:00-16:30。

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5楼办公室;邮编:528000;传真号码:0757—83031246。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瑛;

联系电话:0757—83036288;

传真号码:0757—83031246;

联系电子邮箱:bodoffice@fsgas.com。

(五)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1”,投票简称为“佛燃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说明:1、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单位委托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4月15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