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http://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2,759,690,819.7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00,071,368.15元。经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3月1日公司的总股数2,351,324,25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25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6,250,000股)后的股数2,345,074,25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891,128,218.04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52.57%。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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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二)行业概览”。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福莱特的主要业务涉及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家居玻璃四大领域,以及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和石英岩矿开采业务。其中,光伏玻璃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公司最主要的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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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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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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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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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2,370.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969.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9,426.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87%。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298,199.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21,507.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3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18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预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2,759,690,819.7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00,071,368.15元。经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3月1日公司的总股数2,351,324,25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25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6,250,000股)后的股数2,345,074,25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891,128,218.04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52.57%。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以港币支付。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监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预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16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年报全文和摘要两个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H股年报包括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年报,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股年报同日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2,759,690,819.7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00,071,368.15元。经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3月1日公司的总股数2,351,324,25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25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6,250,000股)后的股数2,345,074,25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891,128,218.04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52.57%。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布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公司聘请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独立董事徐攀女士、华富兰女士,吴幼娟女士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本公司认为回购H股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之人士回购总数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当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10%的H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的召开,相关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董事会听取事项:
1、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22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回购本公司
部分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认为回购H股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之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回购部分H股股份有关的一切事宜,具体授权如下:
1、在下文第2及3段的规定限制下,批准董事会于有效期内(定义见下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主管证券事务的政府或监管部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关所有适用法例、法规及规定,行使本公司全部权利回购部分已发行及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的H股;
2、授权董事会在有效期内不超过于该等决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时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的限额内回购,任何回购日的回购价格不能等于或高于之前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的H股平均收市价105%。
3、回购授权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回购H股的时间、数量、价格及回购期限;
(2)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3)根据监管机构和本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并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如需要);
(4)办理注销回购的H股,以及签署及办理其他与上述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授权有效期(以下简称“有效期”)将于下列日期中之较早日期届满:
(1)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举行的周年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2)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特别决议案所在回购授权当日。
4、授权董事会进行以下事宜: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例,执行、进行、签署及采取其认为与上文第1及2段所述拟进行的H股回购有关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及步骤;
(2)对本公司《公司章程》做出其认为适当的修订,以减少本公司注册资本,反映本公司的新资本架构,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及备案手续。
本公司董事会拟在股东大会获得批准及授权进行上述回购授权的基础上,授权本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上述股东大会授权所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上述回购授权及所有其他可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回购H股有关的事务。
如于有效期内,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已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而该等文件、手续可能需要在有效期结束时或之后履行、进行,或持续至有效期结束后完成,则有效期将相应延长。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
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
● 本次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2024年度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含票据池)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相互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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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为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预计,不包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预计;亦不包含上市公司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预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为合营、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总额度内,可对各公司的授信及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如在授权期限内,有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新增子公司的授信和担保,也可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进行使用,但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与资产负债率高于70%(含本数)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能互相调剂使用。
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不再单独履行决策程序。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及授权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市公司的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由各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企业的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确定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均在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担保总额为7,714,163,000.00元(不含本次),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61%;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877,241,700.00元(不含本次),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1%。前述担保均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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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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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19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蓓女士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杨蓓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程女士自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汪程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经理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顾嵛平先生自2002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顾嵛平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近三年,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较于上年度同比增加4.11%。2024年度公司与德勤华永协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是根据国际惯例,按照其合伙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实际工作时间以及应用的技术水平与经验确定。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核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核委员会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核委员会认为:该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暨2023年年度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监事会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文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年报全文和摘要两个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H股年报包括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年报,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股年报同日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2,759,690,819.7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00,071,368.15元。经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3月1日公司的总股数2,351,324,25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25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6,250,000股)后的股数2,345,074,25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891,128,218.04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52.57%。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布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公司聘请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23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
暨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2日(星期五)至2024年04月1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flat@flatgroup.com.cn)进行提问。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19日上午 10:00-11:3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0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19日上午10:00-11:3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9日 上午10:00-11: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公司董事兼总裁阮泽云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成媛女士、公司财务负责人蒋纬界先生、独立董事徐攀女士等将参加本次说明会(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19日(星期五) 上午 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2日(星期五)至04月1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lat@flatgroup.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1、部门:董秘办
2、电话:0573-82793013
3、邮箱:flat@flatgroup.com.cn
六、其它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20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福莱特集团”)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1月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48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截至2021年1月7日止,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0.25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84,545,14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96.79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计人民币16,918,053.1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3,081,943.69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6,509,433.94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990,566.04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482,499,996.81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1月7日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00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1年1月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项目”、“年产4,200万平方光伏背板玻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26,640,782.12元、人民币334,400,385.07元及人民币750,000,000.00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11,041,167.19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计人民币19,518,861.76元、累计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10,665,982.24元)。本公司2021年1月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结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643,673.62元,本公司已将前述结余募集资金用于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本公司本次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且结余募集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该事项免于本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本公司2021年1月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均已于2023年上半年销户。
公司代码:601865 公司简称:福莱特
(下转15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