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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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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488 公司简称:展鹏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91,990,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8,398,088.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气技术和机械技术结合的产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中的“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99)”。

公司上游行业主要为板材、钣金冲压件、机加工件、导轨、电机、电子元器件、滚轮、橡塑材料、标准件、包装材料等制造业。上游行业属于成熟制造行业,市场竞争充分。本行业所需的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渠道畅通。从材料价格来看,钣金冲压件、机加工件和板材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地坎主要材料为铝材,电机主要材料为铜材,因此上述材料采购价格分别与钢材、铝材、铜材价格走势直接相关。

公司下游行业主要为电梯整机制造行业。下游行业的电梯产量增减会导致对本行业产品需求的波动。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持续,电梯行业总体呈稳定增长的态势,并推动电梯部件行业的市场需求。

(一)公司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梯门系统、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是国内拥有自主变频控制核心技术并较早应用于电梯门系统的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包括电梯门系统、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在内的多元化电梯配套产品体系,产品广泛应用于载客电梯、载货电梯、特种电梯等各类垂直电梯制造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1、电梯门系统

电梯门系统具体包括电梯门机和层门装置。

电梯门系统产品示意图

2、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

公司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产品主要包括电梯一体化控制器以及与之配套的内呼板、外呼板和指令板等产品。

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产品示意图

3、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

公司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包括轿厢、层门板、门套、地坎、光幕等产品。

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产品示意图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物料部制定采购计划并安排实施。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公司建立了《采购管理标准》、《供方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和持续评估均有严格的要求和管理。物料部会同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共同执行合格供应商的开发、评价和管理等工作。同时,除《采购协议》外,公司和合格供应商签署《质量技术协议》,以保证原材料供货的质量。

公司在《货币资金管理标准》中明确了不同采购金额的审批权限。公司每笔采购订单均需由物料部采购专员制定、审核后提交物料部经理审核通过方能执行;金额较大的采购订单还需视金额大小交由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

具体采购流程如下:

2、生产模式

由于公司产品种类较多,属于非标准件产品,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公司具体生产流程如下: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电梯门系统、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均为非标产品,一般根据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公司作为专业的电梯部件制造商,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与电梯整机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面向终端客户的销售服务网络体系,能够在售前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面更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电梯整机制造厂商一般对电梯关键部件提供商的技术实力和服务水准具有较高要求。公司坚持技术和服务并重的营销拓展策略,目前,公司已在全国主要省份配备了区域销售经理,并在沈阳、天津、杭州、湖州、佛山、绵阳、泉州、武汉等重点市场设立了8个营销服务网点,相应负责各区域的市场开拓、客户挖掘和品牌推广等活动。

公司现有营销网点分布情况

注:公司总部无锡负责江苏、上海和山东区域市场。

公司具体销售流程如下: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03,365,193.98元,比去年同期上升了0.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657,794.39元,比去年同期上升了96.7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文件”),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 16 号文件,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解释 16 号文件,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解释 16 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五)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 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管理层批准,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71,522.47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86,435.49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4,913.02元,其中盈余公积为0元、未分配利润为14,913.02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7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发行价为7.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6,468,347.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371,652.08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4742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6,199,677.5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89,747,065.59元,本年度使用16,452,611.96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六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5月1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阳光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9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阳光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657501040007273)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销户后,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阳光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结项“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 44,014,871.01元(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余额 14,687,392.46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长江路支行余额 29,327,478.55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桥支行开设的“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54,775,043.30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的“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54,092,641.24 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营业部开设的“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52,652,595.64元,以上均已按规定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四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604,860.00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7]第5587号)。同时,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30,000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理财产品均已到期,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均已销户。

(八)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综合考虑房地产调控政策收紧、电梯行业发展日趋平稳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及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累计金额为24,141,899.74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由于“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均为公司原有厂房,随着新建产能的部分投产,原有厂房利用率趋于饱和,上述项目继续实施面临厂房空间不足的压力。为更好实施募投项目,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同时为公司未来发展预留一定的空间,公司拟将原“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未实施完的部分合并调整为“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合并后的新项目投产后,产品仍为电梯门系统产品、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展鹏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展鹏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是 2015 年公司根据当时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需求制定,依据是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扩大产能匹配当时的市场环境及满足当时的市场拓展规划需要,项目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制定一年后,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了 TSG T7007-2016《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将电梯控制器列为电梯主要部件并要求电梯厂商对其进行型式试验,由于型式试验费用高昂,导致下游客户更换电梯控制器的意愿度明显下降,造成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相关产品市场推广未达预期,如果继续投入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带来风险;“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在 2017 年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日趋收紧、电梯行业的整体持续低迷及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下游客户在成本压力下,对新技术产品的关注热度大大降低,并逐步将成本压力向上游传导。公司在市场环境变化之下被迫放缓了 2015 年拟定的大部分研究课题,原计划购置的设备仪器也同步暂停采买并将设备购置调整为委外或采购性价比更高的国产设备;“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在 2017 年募集资金到位后,鉴于拟购置办公地产的城市房价大幅度上涨、未来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尚不明朗的环境变化,公司在对地产市场进行多轮调研、评估后,认为购置办公地产与租赁相比,租赁在费用支出及折旧风险上,比购置成本更低,因此将购置调整为租赁。

“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因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时间比原定日期晚,加之项目建设期间施工人员不足,钢材、混凝土等原材料供货紧张、运输受限,导致项目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周期延长,目前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尚未结束,后续的项目投资也将相应顺延。鉴于以上实际情况,为更好地把握行业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6 月,将“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 2023 年12 月。

注4: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未实施完的部分合并调整为“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

注 5、综合考虑房地产调控政策收紧、电梯行业发展日趋平稳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及“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结项。

注6:尾差系万元折算差异。

附件2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及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浙江展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鹏新能源”)及分公司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分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子公司概况

展鹏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3月28日,展鹏新能源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1.82万元、净资产为41.82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

二、拟注销分公司概况

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3月28日,杭州分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8.79万元、净资产为-132.00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24万元。

三、本次注销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原因

因公司新能源车换电系统项目暂停,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对以上两个公司进行注销。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及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分公司及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分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实质性变化,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发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韩铁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董事张晟先生、黄阳女士、胡燕女士和陈熹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展鹏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展鹏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展鹏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分项议案一: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韩铁林回避本次表决;

(2)分项议案二: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张晟回避本次表决;

(3)分项议案三: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黄阳回避本次表决;

(4)分项议案四: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宋传秋回避本次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分项议案一: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理韩铁林回避本次表决;

(2)分项议案二: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分项议案三: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副经理宋传秋回避本次表决。

(4)分项议案四: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分项议案五: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展鹏科技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展鹏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近期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分公司及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注销分公司及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注销子公司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补选张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补选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李专元(主任委员)、张晟、胡燕。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266.01万元。考虑到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1,990,4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398,08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1.5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韩铁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董事张晟先生、黄阳女士、胡燕女士及陈熹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进一步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闲置自有资金的安排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从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三)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其他

公司以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日超出了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日期,鉴于该部分理财产品系公司在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后的授权有效期内购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审议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时对该部分理财产品购买结果予以了确认。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汪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梅花],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勇],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天职国际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35万元,其中,年度审计费用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万元。基于上年度的收费标准,2024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当年度具体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双方再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2024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

(二)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展鹏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展鹏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