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544,011,4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在体外诊断试剂、诊断仪器、生物化学原料等领域拥有核心竞争力,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具备“生化诊断试剂检验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等资质认证,并通过TUV的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ISO 13485:2016《医疗器械 质量管理体系 用于法规的要求》标准认证。公司参考实验室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并已进入JCTLM参考测量服务实验室数据库。公司先后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 、北京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功入选“北京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G20工程)行业领军企业”、“2023北京制造业企业百强”、“2023北京高精尖企业百强”、“2023北京专精特新企业百强”;公司继获评“2018年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后,通过“2022年度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数字化车间)”认定。
公司主要产品涵盖生化、免疫等体外诊断试剂、诊断仪器以及生物化学原料。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包括生化类、免疫类等诊断试剂产品;自产诊断仪器为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生物化学原料领域产品包括生物酶、辅酶、抗原、抗体、精细化学品等。公司依托全国性的营销和技术服务网络,产品覆盖国内各级医院、体检中心、第三方医学检验中心、科研院所、大学研发中心等机构客户。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体外诊断试剂产品
(1)生化诊断试剂
公司生化诊断试剂产品丰富、覆盖面广,检测项目涵盖肝功能检测、肾功能检测、血脂类检测、糖尿病检测、心肌类检测、电解质检测、胰腺类检测、离子类检测、肿瘤类检测、特种蛋白检测以及其他检测,公司是国内体外诊断行业生化试剂产品最全的企业之一。生化诊断试剂在相关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检测过程中起到辅助诊断的作用,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各级医院、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的常规检测,为临床生化诊断提供一系列解决方案,用于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心血管病、糖尿病、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胰腺炎、凝血与纤溶障碍等疾病的辅助诊断。公司生化试剂适配多款主流全自动生化仪机型,满足终端医疗用户生化检测需求。子公司德赛系统诊断产品为德国进口的液体即用型生化试剂,产品亦覆盖丰富的检测领域,涵盖心脑血管疾病、肝肾疾病、糖尿病、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胰腺炎、凝血等主要疾病类型。
(2)免疫诊断试剂
公司免疫诊断试剂已取得71项产品注册证,为磁微粒化学发光方法学项目,包括心肌损伤及心血管疾病风险标志物、肿瘤标志物、炎症标志物、性腺激素系列、甲状腺功能系列、糖尿病相关标志物系列、肾功能标志物、传染病系列、生长激素、骨钙代谢系列等检测菜单,可用于心血管疾病、肿瘤、炎症、传染病等疾病的检测和辅助诊断。
2、诊断仪器产品
公司主要体外诊断仪器产品包括: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CI1000、CI2000 S、CI1200、CI1200 P等系列产品,该系列诊断仪器是基于磁微粒化学发光法,与配套试剂盒组成检测系统,用于临床样本中的分析物的定性或定量检测。
3、生物化学原料
公司在生物化学原料领域产品包括生物酶、辅酶、抗原、抗体、精细化学品等各种试剂,应用范围涵盖生物科技、临床诊断和化工生产等多个方面。公司是国内极少数掌握诊断酶制备技术的诊断试剂生产企业之一。全资子公司阿匹斯通过借助利德曼多年积累的体外诊断行业渠道、国内各级医疗机构以及科研机构资源,可以服务于体外诊断、临床诊断与医疗、生命科学、食品检测等专业领域的企业、大学、科研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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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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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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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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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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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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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公司二层会议室。
9、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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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除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王艳、张志谦、安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中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请于2024年4月25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来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来信请寄: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收
邮编:100176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4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4923554。
联系传真:010-67856540转8881。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丽华、朱萍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50289;投票简称:利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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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若委托人无明确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2、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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