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018 公司简称:宁波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68,391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284,212千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328,421千元,2023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55,791千元。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将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2,955,791千元的6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即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91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1,770,349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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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以码头运营为核心,以港口物流和资本经营发展为重点的经营模式,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集装箱、铁矿石、原油、煤炭、液化油品、粮食、矿建材料及其他货种的港口装卸及相关业务,同时从事综合物流、贸易销售等其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行业情况说明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我国经济回升向好,供给需求稳步改善。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6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上年增长5.2%。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统计,2023年全国水路货物运输量完成93.7亿吨,同比增长9.5%。
2023年,外贸运行总体平稳,进出口规模逐季抬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417,568亿元,比上年增长0.2%。外贸运行好于预期,实现了促稳提质目标。
2023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恢复向好,港口行业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整体规模保持增长走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70亿吨,同比增长8.2%,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完成50亿吨,同比增长9.5%;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1亿标准箱,同比增长4.9%。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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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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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相关规定,公司调整认定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为经常性损益。
注2:本报告期内,公司向省海港集团收购其持有的浙江智港通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向宁波舟山港集团收购其持有的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和被收购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后同受省海港集团控制,且控制为非暂时性,故本次交易适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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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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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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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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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21宁港01”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1宁港01”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1宁港01”(债券代码:175812.SH)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3,450,000手,回售金额为3,450,000千元,存续50,000千元。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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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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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93亿元,同比增长0.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68亿元,同比增长10.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7.31亿元,同比减少0.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54亿元,同比增长45.54%;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123.4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93%;资产负债率为28.16%,比上年末减少1.61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陶成波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4-016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3月26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603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此次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16名,实到董事16名,董事长陶成波、董事王峥、金星、丁送平、姚祖洪、任小波、张欣、陈志昂、王柱、胡绍德、于永生、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闫国庆参加了本次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成波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于永生、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闫国庆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10票。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在2024年度对非执行董事实行董事袍金制;对非公司发薪的执行董事,在大股东单位领薪;公司发薪的执行董事,按管理权限,参考浙江省国资委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薪考核办法明确的薪酬水平,由公司发放。
由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中享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均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参考浙江省国资委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薪考核办法,并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确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王峥、丁送平、姚祖洪、任小波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12票。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5,471,258.0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33,751,791.54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816,561,790.61元;该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600,917,815.07元,为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30,000,000.00元并减去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人民币129,082,184.93元后的净额。
2、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101,063,866.03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5月注销。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18号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19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长陶成波、董事王峥、王柱、胡绍德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12票。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20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长陶成波、董事王峥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14票。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21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万方、南京明州参与股权重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22号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68,391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284,212千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328,421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55,791千元。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将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2,955,791千元的6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2、按照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91元(含税)。
3、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1,770,349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5、公司将在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上述股利分配方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23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新设董事会ESG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新设董事会ESG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审议公司中长期ESG发展战略和目标,监督和检查公司ESG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目标进度、绩效表现,对公司ESG报告进行审批并提出意见等。
同意公司董事长陶成波先生,董事王峥先生、姚祖洪先生、王柱先生、独立董事肖英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ESG委员会委员,其中陶成波先生为主席,任期均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ESG委员会任期届满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24号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ESG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公司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李文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连选可以连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4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2024年度间接融资、直接融资额度分别为人民币100亿元,合计人民币20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品种包括:委托借款、境内外银行借款(含银团借款)、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境内外公司债等。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获得债务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债务融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文件的签署事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25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4月17日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26号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李文波先生简历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李文波先生简历
李文波先生,出生于1980年2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招商港口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先生2002年参加工作,历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处副处长、处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部长助理兼人事处处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部长助理兼人事处/干部监督处处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部长助理兼干部处处长,招商港口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李先生拥有合肥工业大学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工学学士学位。李先生是经济师、工程师。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4-017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26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32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徐渊峰、监事会副主席金国蕊、监事杨朝晖、金科、李圭昊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的要求,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渊峰主持,经过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薪酬方案:对非公司发薪的股东监事,在大股东单位领薪;对职工监事按其工作岗位领薪。
公司监事金科是该议案的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4票。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重大缺陷和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进行的自我评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18号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19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涉及的2023年度实施和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适应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20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实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21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万方、南京明州参与股权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22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4-018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593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34,569,5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68,870,288.8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638,891.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51,231,397.2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1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5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5,471,258.0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33,751,791.54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816,561,790.61元;该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600,917,815.07元,为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30,000,000.00元并减去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人民币129,082,184.93元后的净额。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043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22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46,971,02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113,777,882.2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714,016.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01,063,866.03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2年9月1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80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101,063,866.03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5月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年8月26日,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6020119200820065。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本公司各分、子公司开展,本公司、保荐机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及各分、子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后续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公司对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中的部分募投项目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实施主体变更。基于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011402291000350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7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217000010000022118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9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07114和377978511346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 2022年9月注销该等账户;本公司之分、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0678512022和367578516705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12月注销该等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1595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10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587882449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5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15011087410000006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8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6627886822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8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3578502607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12月注销该账户。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6020129200839094。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120602012920083909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5月注销该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0117号)结论性意见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一一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宁波舟山港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20年、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本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普华永道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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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实际效益为2,450.52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3,162.00万元。主要系公司正在打造内贸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外贸业务下降,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大幅上升,而内贸业务的平均单价低于外贸业务,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5:拖轮购置项目中部分拖轮已实际开始开展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实际效益为7,638.42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8,710.00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量增加有限,以及部分收费降低,因而未达到预期收益。
注6: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1,026.08万元,主要系拖轮购置项目的承诺投入金额计算时点系拖轮交付并投入使用时点,但实际情况中,由于公司与拖轮制造企业签署合同后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支付进度款项等原因,存在提前支付于2023年及之后交付的相关拖轮的进度款的情况,因此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
注7: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11,593.73万元,主要系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的承诺投入金额计算时点系购置设备时点,但实际情况中,存在分期付款、设备调试后付款等原因,因此实际投入金额低于承诺投入金额。
注8: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
注:该账户已于2023年5月注销
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4-019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3,360.0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 公司拟变更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途,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3号)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合计2,634,569,56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8,870,288.87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7,638,891.6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51,231,397.22元。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5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资金的相关决定,以及公司审议通过的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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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及原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55,679.6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4,085.87万元,差额11,593.73万元主要系存在分期付款、设备调试后付款等原因。
鉴于相关设备均已购置完毕,剩余待支付款项主要系合同尾款、质保款等款项,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3,360.0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五、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3月21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7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至此,公司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完毕。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到期日为2024年3月21日,实际使用期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情形。
(下转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