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上接50版)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以本行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息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行立足于业务长远发展与服务区域实体经济的现实需要,结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和当前强监管背景下银行监管机构对于商业银行资本审慎管理的要求,经综合考虑确定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进一步支持各项业务发展及结构优化,维护本行的高质量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行(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742,306千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209,658千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51,964千元。经董事会决议,本行2023年年度拟以本行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4,230千元;
2.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3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522,692千元;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以本行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62,161,39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化,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息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行(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7,121千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53,189千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45%。本行立足于业务长远发展与服务区域实体经济的现实需要,结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和当前强监管背景下银行监管机构对于商业银行资本审慎管理的要求,经综合考虑确定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进一步支持各项业务发展及结构优化,维护本行的高质量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本行所处行业特点
本行所属行业为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2023年,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国银行业总资产和主要业务平稳增长,信贷结构持续优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更加精准有力,金融资源更多地用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普惠小微、基础设施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但同时也伴随着业务竞争加剧、贷款质量持续承压、息差持续收窄等压力。经营环境因素的快速变化对银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促使银行业探索多元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路径,力争实现高质量发展。资本实力关乎银行支持实体经济、风险抵御的能力,因此近年来银行业资本补充需求持续增长。
(二)本行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本行目前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2023年以来,本行始终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大局,持续深化以人为核心的全方位普惠金融建设,深入推动大零售转型和数字化改革,不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以实际行动服务实体经济,进而推动自身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三)本行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本行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0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7亿元。2024年,本行将进一步强化战略定力,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实体经济,推进具体业务做小做散做精做实,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广度、深度、力度,全面助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因此本行2024年经营发展需要更加有力的资金及资本支持。
(四)本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行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五)本行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的便利情况
本行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本行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本行已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近年来本行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本行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本行将紧扣“百年金融老店”的发展愿景,围绕全国一流农商银行、全国一流公众银行的“双一流”发展目标,坚持“银行自身发展好、区域经济服务好、社会责任履行好”的发展使命,通过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本行将对过去三年已实施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经营状况、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调整制定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本行《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本行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本行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规定和银行、证券监管机构指导意见;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公允,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本行的长远发展。同意该项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在执行完成本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本行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8年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2024年度,本行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行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 (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何琪,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何琪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何琪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潘盛,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潘盛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潘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思杰,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思杰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陈思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4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述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行原聘任的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本行自2016年起聘任立信对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在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立信为本行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满8年。立信对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完成本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本行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8年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2024年度,本行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行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监管要求及本行制度规定,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参与评标工作。本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采购方案及招标文件》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本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6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本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363号瑞丰银行三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8日
至2024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报告:
1.2023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报告;
2.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3.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4.主要股东评估报告;
5.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进行披露。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6、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11、12、13、14、15、16、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浙江华天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索密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绍兴安途汽车转向悬架有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汇友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凤仪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浙江金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朗莎尔维迪制衣有限公司、浙江华港染织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二)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一4月17日(星期三)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363号瑞丰银行六楼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363号瑞丰银行六楼
邮政编码:312030
联 系 人:秋女士
联系电话:0575-81105280、81105206
传 真:0575-84135560
(二)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持股凭证、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外部监事顾洁萍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监事会,书面委托外部监事张晓鸿代为出席并表决。
本行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本行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的王国良监事主持,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8人,外部监事顾洁萍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监事会,书面委托外部监事张晓鸿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监事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对本人的履职情况评价结果回避表决。监事会对监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1235”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3年度经营情况暨2024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一)本行《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章程》和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本行《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监事会在提出本项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修订《公司章程》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4-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规定和银行、证券监管机构指导意见;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公允,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本行的长远发展。同意该项议案。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2024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2023年资本充足率管理情况与2024年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大额贷款“1+N”发展规划方案(2024-2026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计部及负责人2023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2023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业务连续性管理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2023年度监事薪酬考核及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对本人的薪酬考核及分配方案回避表决。
每位监事的薪酬考核及分配方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1、提名陈焕鑫先生为本行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
陈焕鑫先生 1984年11月出生 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民建会员。现任绍兴焕鑫管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绍兴吉拉其日用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焕鑫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