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328 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一、重要提示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及附属公司(“本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等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3.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审议批准了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8名,亲自出席董事18名。
4.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本集团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以报告期末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742.63亿股为基数,向本行登记在册的A股和H股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37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78.49亿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将提请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年度无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6.公司简介
本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1987年4月1日,本行重新组建后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2023年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本行居全球银行第9位。
普通股和优先股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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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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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业务简介
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本行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服务渠道,以及境内2,800余家网点、境外23家分(子)行及代表处,为261.92万公司客户和1.92亿零售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包括存贷款、产业链金融、现金管理、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投资银行、资产托管、财富管理、银行卡、私人银行、资金业务等。本集团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涉足金融租赁、基金、理财、信托、保险、境外证券和债转股等业务领域。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集团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0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新保险合同准则修订的方面主要包括:1.调整保险服务收入确认准则;2.修订保险合同负债计量方法。本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新准则的衔接规定,本集团对财务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并按新保险合同准则要求重新编制2022年各期财务报告,本年报2022年相关数据已根据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告重新列报。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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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要求计算。
2.客户贷款不含相关贷款应收利息,客户存款包含相关存款应付利息。
3.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
4.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5.利息净收入与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比率。
6.根据监管口径计算。
7.根据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8.根据监管《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四、报告期内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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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
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份总数74,262,726,645股,其中:A股股份39,250,864,015股,占比52.85%;H股股份35,011,862,630股,占比47.15%。本行普通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可流通股份。
1.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308,784户,其中:A股278,402户,H股30,382户。2024年2月29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294,771户,其中:A股264,483户,H股30,288户。
2.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3.报告期末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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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相关数据及信息基于本行备置于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股东名册及股东向本行提供的资料。
2.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汇丰银行持有本行A股19,300股、H股13,886,417,698股。汇丰银行实益持有股份数量比本行股东名册所记载的股份数量多249,218,915股,该差异系2007年汇丰银行从二级市场购买本行H股以及此后获得本行送红股、参与本行配股所形成。该部分股份均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
3.含社保基金会国有资本划转六户持有的1,970,269,383股本行A股股份。除上表列示的持股情况外,社保基金会还持有本行H股610,369,000股,系通过管理人间接持有(含港股通)。报告期末,社保基金会持有本行A股和H股共计12,148,857,900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6.36%。
4.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本行H股。持股数量为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已剔除汇丰银行、社保基金会通过该公司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249,218,915股、7,027,777,777股,也未包含上述两家股东直接持有的,登记于本行股东名册的H股股份13,886,417,698股、1,405,555,555股。
5.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包括上述两家公司在内的7家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公司,均授权委托中国烟草总公司出席本行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其他前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行与5%以上股东之间股权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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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先股
1.优先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52户。2024年2月29日,优先股股东总数55户。
2.报告期末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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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3.根据原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据本行所知,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与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中的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本行未知其他前十名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其他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较好实现了集团经营目标,保持并巩固了“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
规模稳健增长。报告期末,集团资产总额14.0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23%。其中客户贷款余额7.9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621.20亿元,增幅9.08%;客户存款余额8.55万亿,较上年末增加 6,021.43 亿元,增幅7.58%。
经营保持韧性。报告期内,集团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927.28亿元,同比增长0.68%;实现营业收入2,575.95亿元,同比增长0.31%。
资产质量夯实。报告期末,集团不良贷款率1.33%,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95.21%,较上年末上升14.53个百分点。
(一)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996.98亿元,同比增加15.83亿元,增幅1.61%。利润增长主要来源于非利息净收入同比增加和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报告期内,非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7.55%,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5.80%。
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利润表项目的部分资料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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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1,641.23亿元,同比减少57.59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63.71%,是本集团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利息净收入同比下降,主要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多次下调及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客户贷款平均收益率下降导致利息收入增长不及预期;同时人民币存款延续定期化趋势叠加外币负债成本上行影响,利息支出有所增加。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充分发挥全牌照优势,以“商行+投行+资金管理+托管”“账户+支付+产品+资金监管”“线上+线下”“境内+境外”的高效协同,提升综合服务供给和一站式交叉营销能力,积极拓展多元化中收增长来源,努力打造利润持续增长的“第二曲线”。但受资本市场持续震荡、产品费率下调以及加大减费让利等因素影响,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30.04亿元,同比减少18.51亿元,降幅4.13%。其中理财业务同比减少23.46亿元,降幅23.10%;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同比减少5.72亿元,降幅18.49%。
3.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773.69亿元,同比增加12.18亿元,增幅1.60%;本集团成本收入比30.04%,同比上升0.39个百分点。如对债券利息等收入免税影响进行还原,成本收入比约为27%。
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579.70亿元,同比减少43.38亿元,降幅6.96%,其中贷款信用减值损失541.37亿元,同比减少39.65亿元,降幅6.82%。本集团持续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10号)要求,规范实施预期信用损失法,动态更新减值模型各项参数,充分体现前瞻性信息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影响。同时,持续按照监管机构“做实资产分类,足额计提拨备,加快处置速度”的要求,不断夯实资产质量,合理充分计提拨备, 具有充分的风险抵御和损失吸收能力。
5.所得税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支出64.46亿元,同比增加2.86亿元,增幅4.64%。实际税率为6.47%,低于25%的法定税率,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持有的国债和地方债等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为免税收益。
(二)资产负债表分析
1.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40,604.7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689.01亿元,增幅8.23%,增长主要来自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规模的增长。
本集团在所示日期资产总额中主要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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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贷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全力服务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强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货币政策工具的执行力度,服务“国之大者”金融担当,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围绕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大普惠小微、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涉农等领域信贷投放,实现总量合理增长,结构调整优化。
本集团在所示日期客户贷款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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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贷款余额79,570.8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621.20亿元,增幅9.08%。其中,境内行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72,825.7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952.76亿元,增幅10.55%。
公司类贷款余额51,795.3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681.80亿元,增幅9.94%,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较上年末上升0.51个百分点至65.09%。其中,短期贷款增加581.70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100.10亿元,中长期贷款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提高至46.28%。
个人贷款余额24,731.0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77.83亿元,增幅4.56%,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较上年末下降1.35个百分点至31.08%。其中个人住房贷款较上年末减少500.14亿元,降幅3.31%,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较上年末下降2.36个百分点至18.38%;信用卡贷款较上年末增加119.79亿元,增幅2.51%。
票据贴现较上年末增加861.57亿元,增幅39.47%。
2.负债
本集团认真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要求,以确保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目的,按照与经营战略、风险偏好和总体业务特征相适应的原则,持续优化完善全行负债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负债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高负债质量管理的能力与水平。报告期内,本集团认真落实负债质量“六性”(负债来源稳定性、负债结构多样性、负债与资产匹配的合理性、负债获取的主动性、负债成本适当性、负债项目的真实性)管理要求,持续做好负债业务拓展工作,不断夯实客户基础,加强对负债质量的监测与分析,负债业务稳健发展。
客户存款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余额85,512.1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021.43亿元,增幅7.58%。从客户结构上看,公司存款占比58.96%,较上年末下降2.40个百分点;个人存款占比39.27%,较上年末上升2.09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上看,活期存款占比34.33%,较上年末下降1.83个百分点;定期存款占比63.90%,较上年末上升1.52个百分点。
本集团在所示日期客户存款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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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754.61亿元,较上年末净增加266.58亿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1,373.23亿元,同比少流入2,308.98亿元。主要是吸收存款和发行存款证产生的现金流入减少。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1,166.23亿元,同比少流出1,682.74亿元,主要是债券投资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减少。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48.88亿元,同比多流入378.63亿元,主要是发行和偿还应付债券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增加。
(四)分部情况
1.按地区划分的经营业绩
本集团在所示期间各个地区的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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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收益/(损失)、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下同。
2.总行含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下同。
3.合计含少数股东损益。
4.因分部间收入分配考核规则的调整,同期比较数据已根据当期口径进行编制。
2.按业务板块划分的经营业绩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分成四类: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和其他业务。本集团在所示期间按业务板块划分的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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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分部间收入和支出分配考核规则的调整,同期比较数据已根据当期口径进行编制。
(五)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遵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相关规定计量资本充足率。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5.27%,一级资本充足率12.2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23%,均满足监管要求。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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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中国交银保险有限公司和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不纳入并表范围。
2. 按照银保监会批准的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范围,符合监管核准要求的信用风险采用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采用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内部评级法未覆盖的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内部模型法未覆盖的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标准法未覆盖的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
本集团资本计量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行在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以及本行官方网站发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六)杠杆率
本集团依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量杠杆率。报告期末,本集团杠杆率7.03%,满足监管要求。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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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产质量
本行恪守监管要求,保持严格的资产风险分类标准,资产质量基础不断夯实,资产质量水平稳中提质。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1,056.88亿元,不良贷款率1.33%,分别较上年末增加71.62亿元、下降0.02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余额占比较年初有所上升。本集团对逾期贷款采取审慎的分类标准,逾期60天以上的境内对公贷款均已纳入不良贷款,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纳入不良贷款,逾期90天以上贷款占不良贷款的64.71%。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关注类及逾期贷款分布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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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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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要事项
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有关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变更,请参阅本行刊载于上交所网站的2023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附注三、34.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日 期 2024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4-00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下午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新加坡召开。本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长徐吉明主持,会议应到9人,实到9人。部分高管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意见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意见,同意将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意见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意见,同意将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监事会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自我评价意见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自我评价意见,同意将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23年度总行审计监督局考核评价结果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行审计监督局考核评价结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23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会议认为本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4-00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香港和北京召开。本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任德奇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8名,亲自出席董事18名。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3年度行长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3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3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2023年度报告》。
(四)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2024-007)。
(六)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3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2023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
(七)关于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八)关于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2024-2026年)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2024-2026年)》。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关于2023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3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3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同意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23年度合规风险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3年度合规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决议
会议同意2024年度经营计划,包含年度经营目标、年度工资总额以及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2024年度境外投资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4年度境外投资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发行额度的决议
会议同意2024年在境内外市场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300亿元(含等值外币)。债券期限不少于1年。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发行方案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子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债券发行计划,合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47亿元,其中资本类债券不超过47亿元,非资本类债券不超过300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内部审计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内部审计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聘用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编号:临2024-008)。
(二十)关于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下设机构关联交易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下设机构关联交易的议案》。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下设机构拟开展业务符合监管部门有关关联交易公允性、合规性等要求,已履行业务审查审批程序。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2024年度风险偏好及风险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4年度风险偏好及风险政策》。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关于修订《资本管理办法》的决议
会议同意修订《资本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关于修订资本管理相关政策的决议
会议同意修订资本管理相关政策。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4-00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
一、毕马威华振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海云,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石海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石海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本项目的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砾,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砾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砾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国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少东,是香港会计师公会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陈少东1993年开始在毕马威执业,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少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金乃雯,199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金乃雯199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金乃雯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4,01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3,47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5万元;相关专业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49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400万元,同比增加11%。
二、毕马威香港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于2023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4年3月26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公司6名独立董事已就《关于聘用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续聘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4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其中:毕马威华振负责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相关专业服务;毕马威香港负责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及相关专业服务。聘期自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至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8票,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用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4-00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37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742.63亿股为基数。A股、H股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均为2024年7月9日,A股派息日为2024年7月10日,H股派息日为2024年7月31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若在2024年7月9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35.76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报表银行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81.03亿元。
(二)按照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的原则等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131.75亿元。
(三)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742.63亿股为基数,向本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37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78.49亿元。本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2.67%(即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四)利润分配后,本公司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中国会计准则报表银行未分配利润均为人民币2,244.49亿元。
(五)本年度无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将维持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8票,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会议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确定分红派息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本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本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